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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算法商业秘密部分源代码的公开并不当然导致算法整体丧失非公知性
讨论知识产权法律案例
导语
商业秘密权利人若主张算法构成商业秘密,在进行非公知性鉴定时,鉴定机构或将通过比对源代码的方式进行。算法是由若干数学算法、公式和技术处理过程共同组成的技术方案,源代码是该类技术方案具体实现的载体。算法作为一个整体,其源代码由各个函数构成,函数之间相互调用、互相配合,并非简单地罗列叠加;只有函数全部存在,并且按照既定的调用关系执行,算法才能实现既定功能;缺少任何一部分代码,无论该部分代码是否公开,都可能导致作为整体技术方案的算法不完整,无法实现全部功能。因此,即使经鉴定,组成算法的部分源代码丧失非公知性,算法本身也不一定丧失非公知性。
供稿:郝培羽、赵云虎
编辑:郝培羽、赵云虎案情简介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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