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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发布我国沿海A1A2海区覆盖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保障船舶航行、停泊与作业安全,根据我国海岸电台近年建设与改造情况,我局拟更新印发沿海A1A2海区覆盖范围(详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意见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反馈我局,工作联系人:夏季。电子邮箱:xiaji@msa.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1221室,邮编:100736。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我国沿海A1A2海区覆盖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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