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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研析 | 国务院宣布服务业扩大开放又增六地

钱隺 泰和泰律师 2023-08-26


2022年12月20日,国务院官方网站公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用简单的五段话将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实践推向了新的高潮。朋友圈向来有一句戏言“字越少,事越大”。国务院短短不到千字的“批复”背后,包含了怎样的宏伟蓝图呢?笔者通过回顾我国过去一段时间在服务业扩大开放实践方面发布的关键政策,大胆地畅想未来几年内六地将发生的巨大发展。




一、

缘起


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指出并强调: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多地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推动服务业现代化发展,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于2015年联合起草制定了《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2015年5月5日,该《方案》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为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拉开了帷幕。此后,该项工作依北京为舞台,演绎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改革试点大剧。
所谓服务业扩大开放,简言之就是允许外资进来投资特定行业,也鼓励本地行业到外国去投资经营。这就会涉及到哪些领域适合外资进入,以及如何在外资进入的情况下确保国家安全、经济平稳,本地市场主体不受冲击。
在北京的《方案》中,主要规划了两方面重要事项:一是在哪些领域扩大开放;二是怎样保证工作安全、有效开展。
在扩大开放领域方面,北京的实践是从科技、网络、文教、金融、商旅、健康医疗六大领域开始,根据扩大开放工作的不断实践,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2017年,开放领域在《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新增了金融领域,商旅领域也新增了法律服务板块。2019年至2020年,不断增强专业领域优化。
在保障方式方面,北京试点工作主要从金融便利、人才引进、信用体系建设、知产保护等几个方面保障试点工作开展。为了便利试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国务院还于2015年秋特批部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试点地区暂时停止、调整适用。


二、

扩大试点


在首都北京通过一批批措施深化试点的同时,2021年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四个省市的综合指点方案通过国务院批复,成为了继北京“纵向深化”试点之外,“横向扩展”的实践。有了北京的充足经验,第二轮扩大试点的四个城市在方案制定,首批放开领域等方面有了更加充足的底气。
在开放领域方面,四地借鉴北京经验,充分聚焦区域特色,将放开领域分为充分竞争服务业、有限竞争服务业、自然垄断服务业和特定领域服务业四类进行管理,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开放便利。而四地分类特色也分别强关联了区域发展需求,如天津聚焦京津冀协同、上海聚焦长三角一体化、海南聚焦生态资源优势、重庆服务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等。具体分类见下表:



在保障方式方面,各地在保证基本政策护航的基础上体现了各地不同的特色,具体见下表:



三、

新成员加入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发布后,服务业扩大开放“实验班”又将新增六个成员:辽宁沈阳、江苏南京、浙江杭州、湖北武汉、广东广州和四川成都。本次的扩大试点,在原先东南西北布局的基础上,新增了湖北武汉这个九省通衢之地,将四方试点串联起来;同时也特别重点加强了江浙沪地区的试点力量,一举“破二进三”,与原先上海形成“江浙沪”包邮区联盟。从本次部署来看,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南京和杭州将分别结合自身特色公布试点方案,可以遇见的如南京充分结合江北新区、自贸区原先优势,杭州结合互联网产业发展优势,与上海这个“国际金融”中心“三足”鼎立,在长三角地区形成覆盖面广、政策优势大的实践区域,形成宝贵经验。在政策保障方面,结合第二批扩大试点城市的经验,可能继续在基本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城市特点制定特色政策。


四、

未雨绸缪


人们常说机遇和挑战都是一棵树上的双生花,总是相伴而行。于此,笔者也有一些“杞人忧天”式的担忧:
1、相关开放领域的本地市场主体,要么拥抱改变、积极与外资寻求合作,要么成熟外资引入造成的竞争压力,就看如何选择;
2、引入的不仅仅是资本,还有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完善的信用体系、监管体系,本地市场主体将要面临更复杂的政策环境和更大自我监管要求,尝试着向先进主体学习如何合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可能是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主的必修课;
3、主动“走出去”可能是相对于被动改革更激进的“防守”方式,但是这对于传统企业的营销能力、政策敏感能力、专业服务素养、法治意识有着更高的要求。
无论怎样,我们相信,疫情的寒冬即将过去,春天马上就要到来。做好“防护”和“准备”,永远不是一件坏事。


参考文献(上下滑动)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81号)

《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国发〔2015〕60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7〕86号)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16号)

《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23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1年第62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1年第63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1年第64号)

商务部关于印发《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资发2021年第65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2〕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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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隺  律师



业务领域:政府与公共法律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企事业单位行政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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