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规划年会 | 学术对话二十五:空间规划体系变革与学科发展
导读
201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学术对话二十五:“空间规划体系变革与学科发展”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在杭州国展中心4楼大会议厅A召开。本次对话由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和人居科学院承办,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唯佳担任会议主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城市规划系主任武廷海担任学术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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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对话二十五:空间规划体系变革与学科发展会场
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唯佳介绍了学术对话的话题和相关议题,提出:在国家空间规划管理机构调整过程中,规划学科如何发展,如何服务人居环境优化提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引领实现国家第二个百年的奋斗目标,是必须要开展超前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是城乡规划学科讨论的热点问题。在此背景下,此次学术对话将讨论三个议题:(1)如何深化空间规划体系的制度改革,应对新时代的发展要求?(2) 如何发展空间规划治理方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水平。如何发展空间规划治理方法,如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设水平?(3)如何发展城乡规划学科,服务国家空间规划体制改革?
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唯佳
学会名誉理事长、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吴良镛做了题为《空间规划体系变革与人居科学发展》的报告,提出三个观点:
(1)空间规划重在统筹综合协调。空间规划需要对相关规划进行统筹、综合与协调,但是不能替代不同部门的规划工作。
(2)空间规划工作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重要讲话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3)聚焦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加强人居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
吴良镛院士大会发言
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做了题为《空间规划的逻辑与学科发展走向》的报告,他指出多规合一的“机构合并篇”已经基本完成,但是“体系构建篇”尚未揭晓。多规合一并不意味着“天下一规”,多规合一不是目的。他提出规划衔接的五个逻辑:点与域(人居的点与空间格局的域)、保护与利用、底图与分图、整体管控与专项管控、资产与环境。总体而言,要从工具理性转向价值理想,学科也面临着转型,需要进一步思考。
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
学会常务理事、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袁奇峰做了题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与配置:国土空间规划与学科发展》的报告,他认为“中央-地方”博弈推动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规划”。“空间规划”必须兼顾资源的保护、开发与配置,构筑统一而又有弹性的规划体系。空间规划应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1)中央和地方;(2)城市和乡村;(3)政府和市场;(4)城市不同系统。判断空间规划及其体系科学性的标准在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保障经济繁荣。
学会常务理事、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袁奇峰
学会小城镇规划学委会委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梅耀林提出了建构空间规划体系的思考,认为当前的主要矛盾是发展方式的转变,空间规划的重塑应以提高空间治理能力为目标,一级政府、一级事权,应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空间治理体系。最后他提出了对市县空间总体规划的思考,认为在理念上应该保护优先,内容上全域统筹。按照城镇、农业、生态、其他地区和交通市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分块分条管控落实国家、省级有关政策。
学会小城镇规划学委会委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梅耀林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总规划师陈为邦提出了对于空间规划体系变革的四个观点:(1)空间规划体系与发展规划体系的关系是前提性问题;(2)空间规划体系是综合的,既要保护又要发展;国家侧重于保护,地方侧重于发展,这是客观的存在,矛盾长期存在;(3)城市规划既是空间规划,也不完全是空间规划;城市规划还有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内容,还要管人居建设;(4)对我国的规划发展历程,要从哲学上进行思考,涉及时间与空间。
陈为邦建设部原总规划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善同介绍了发展规划评估的相关研究。发展规划在实现我国国家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利益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发展规划中长期存在“重编制、轻实施和评估”等现象,规划评估有重要的意义。最后她提出要深入研究发展规划体系与空间规划体系的关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善同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张晓玲做了题为《国土空间规划实践面临的技术挑战》的报告,结合亲身经历2017年《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20)》的编制工作,总结提炼国土空间规划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2)国土开发强度;(3)用途管制的空间逻辑;(4)管制规则及其弹性。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总工程师张晓玲
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探讨了“空间规划体系与城乡转型发展”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空间规划体系改革诞生于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要服从于国家五位一体推进现代化的总目标;(2)建构1+N的空间规划体系(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处理好发展和保护关系的规划理念;(3)城乡规划学科发展上,短板不在技术,而在理念的优化。
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
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冯长春探讨了空间规划与治理的相关问题。首先强调了空间规划与区域治理的关系,并梳理了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的规划体系经验,认为空间规划体系分为不同层次,各个层次内容不同。他还强调了区域治理的重要性,通过德国柏林-勃兰登堡地区,日本东京都市圈,法国巴黎大都市区与京津冀地区区域协调机制的比较研究,指出区域治理优化的方向。
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冯长春
杭州市政协城市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何明俊分享了他对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三点思考:(1)要对土地实施公共管理,在空间中平衡社会、经济、环境的关系,改善人居环境;(2)要规范空间规划中的“公权”与“私权”,公权中,立法非常重要。私权中,土地发展权很重要。(3)要重视空间规划中的区域、城市、地方三个层次以及彼此间的关系。
杭州市政协城市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何明俊
学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讨论了规划体系改革的两条线索:“显性的”的空间规划体系改革和“隐性的”发展规划体系改革,前者是布棋盘,核心是生态文明建设,后者是落棋子,核心是高质量发展。城乡规划主要面向基层治理,是具体的城市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体系改革要问题导向、落地实施。城乡规划最主要的目标应该是优化人居环境,归根结底是解决老百姓的实际需要。
学会理事、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王凯
最后,吴唯佳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认为大家的认识基本统一,要遵循基本规律,立足国家需求,总结历史经验,面向未来,探索适合现阶段国情的规划改革路径。
出席会议的还有学会副秘书长曲长虹,学会常务理事、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毛其智,学会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委会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于涛方等。共有500余名听众参加会议。
本文供稿:吴唯佳、郭璐、武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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