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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治理四个议题引人关注:区域与城市群治理、空间治理与城市规划、乡村治理、社区治理 | 学术季

导读

9月26日下午,2020中国城市规划学术季重要活动之一的“空间治理学术分享暨《治理·规划》新书发布会”于线上顺利召开,本次活动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主办的。


本文字数:3589字

阅读时间:11分钟

 


2020年9月26日下午,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工委”)主办的“空间治理学术分享暨《治理·规划》新书发布会”于线上顺利召开。会议由学会常务理事、学工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孙施文教授主持,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副秘书长曲长虹,以及学工委委员参加本次会议。


与会专家学者线上合影


《治理·规划》新书发布


孙施文

学会常务理事、学工委主任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孙施文教授首先介绍了《治理·规划》学术成果,并强调治理是一个永远不会过时且值得深入研究与长久探讨的主题。规划的主体就是治理,核心即围绕着治理展开,规划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国土空间规划是生态文明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规划的治理创新是城市规划工作者持续关注和长久追求的目标。空间治理学术分享作为今年学术季的最后一场,主要是为了起到承前启后、总结提炼成果、开启继续研究的作用。


关键议题探讨


围绕空间治理主题,学工委的四位委员,分别从区域与城市群、城市规划、乡村和社区四个维度探讨了治理研究的若干关键议题。


区域与城市群治理研究的关键议题

张京祥

学会常务理事、学工委委员,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张京祥教授首先回顾了区域和城市群治理的时代背景转变,提出在此背景下,中国区域和城市群治理的关键议题在于,如何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围绕区域性公共产品,探索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追求互惠与共赢;如何处理好“上层”与“下层”的关系。打破行政区划兼并怪圈,构筑中国特色的“双层制大都市区政府”,优化大都市上层政府与下层政府的有机分工;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在区域治理中既要积极作为,更要精准作为,要以提供高质量营商环境与区域公共品为主要任务。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更多地运用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要素一体化配置问题。


空间治理与城市规划的关键议题

武廷海

学工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主任


武廷海教授认为,加强城市规划的空间治理,要从积极推进城镇化与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在实践中改革完善城市规划这两个方面展开。


推动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可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保护利用和人居环境建设等三个维度发力。如何统筹这三个维度的发展,对于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其中的关键举措包括:将“宜居地-都市圈”作为我国城镇化与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战略地区和主要人口承载地;以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三生空间统筹为重点,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加快探索形成全国层面的战略引领和整体协同的规划编制和实施模式。


明确城乡规划的三大发展方向,即做大做强区域规划,做精做细城市规划和做优做美乡村规划。本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改革最大贡献是将区域规划与乡村规划这两大软肋的制度地位提升和做实,解决了长期以来城市规划缺乏上位规划的问题。而如何做精做细城市规划,则应做到增量向存量转型、以城市更新为重点、完善社区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与文化保护、城市管理等工作。


最后,武教授提出中国城市健康发展的三点建议:

深化和细化国家规划机制和体系,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

改革完善城市规划,突出主体地位;

建立城市规划的中国话语,中国学术和中国知识体系,回归基本概念,结合国情与需求,开展科学规划。


乡村治理的关键议题

段德罡

学会理事、学工委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乡村治理是与乡村社会建设与发展相关的、涉农主体对乡村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等进行管理的过程。规划作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需要立足乡村现实问题,运用综合技术手段,围绕党和国家的发展目标建构目标体系及实现路径,以实现城乡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段德罡教授认为,乡村治理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

从国家治理的视角,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是其根本目标;

从城乡关系的视角,乡村治理是推动城乡融合、促进各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的重要手段;

从以人为本的视角,乡村治理是实现村民全面发展和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的关键途径。


应对乡村治理的历史使命和主要困境,应该重点考虑如何合理推动乡村有序收缩、凸显县域村庄布局规划的重要性和与法定规划体系对接;规划如何在管控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规划如何应对涉农相关部门的事权与要求;公服设施与基础设施如何应对峰值需求与日常需求信息技术,又如何在其中发挥作用;乡村规划如何促进村民就近就业,促进乡村就地城镇化;如何避免重管控、重建设、轻运营、轻维护的局面;如何将产业设置逻辑由“资源+市场+资本”转换为“资源+市场+村民”;如何应对不同村民的参与动机,提高村民的参与能力;乡村规划如何呈现其教育属性以促进村民发展等重大命题。


社区治理研究的关键议题

袁  媛

学工委委员,中山大学城市化研究院副院长


社区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层和关键工作,体现的是共建共治共享的发展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社区治理是一个持续互动和多方协调的过程,涉及公共、私人部门的持续互动。


袁媛教授认为社区治理主要涉及治理主体、治理模式和治理平台三个方面。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了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未来将发展形成多元主体横向和纵向的交互式参与模式,其中,社区规划师、新闻媒体等在社区治理的推进和监督中起到重要作用。社区治理模式包括政党推动型、居民自治型、合作治理型、居委会自治型、政社协商型、政府企业共治型和社会力量主导型。疫情期间,广州市构建的常态化防控中的“多元协作主体”和“外围协同系统”的治理模式,支撑了社区疫情的高效防控。未来,随着社区的异质性和发展要求的差异化,社区治理应更多地探讨不同类型的社区治理模式的在地适用性,做到因地制宜与创新。实现社区治理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的科学结合,使社区主体同时使用两平台实现协调互动。同时,社区更新中的治理平台从临时转为常态化的机制亦是重要方向。未来的社区治理平台的发展,要体现其持续的长效机制和网络虚拟平台的安全性。


专家讨论


王富海

学会常务理事、学工委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富海先生认为,规划的转型已经开始了,从“营造”或者“构造”向“运行”转变,向“治理”转变。从国土治理的角度,在过去的三十年间,国土作为资源,是被开发的对象。而现在,我们进入了生态文明的阶段,国土成为一个整体生态系统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将全国国土治理作为一个重要的话题。目前国土空间规划给了规划界一个参与国土空间治理的机会。


张  松

学工委委员,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


张松教授以长三角一体化为例探讨治理问题。他认为目前,区域的硬件已经较为完善,但在理念上仍有提升的空间。例如如何体现生态优先的原则,如何探索市场和政府协同作用的机制等。应对治理需求,规划的探索应该从实践中总结经验,这就要求规划师一方面要下基层实践,另一方面要总结基于实践得来的值得推广的经验。


刘奇志

学工委委员,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刘奇志局长谈到今年疫情对城市的影响,提出要在规划中考虑非平常的生活状态,并作出规划应对——这是一个关乎城市安全的问题。以前,规划师主要做的是城市美容师的工作,但城市生病的时候更应该去抢救,应该关注应急体系规划,关注人居品质的提升。


张  勤

学会常务理事、学工委副主任委员,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勤局长认为,技术的未来是治理的未来,总的目标是技术变化过程中怎样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让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我们不提倡走土地财政的开发模式,是因为很多城市若以双评价为基础进行评估,可建设的空间是很有限的;但没有了土地的财政收入,城市建设的投资又从哪里来。因此,在深入研究治理问题时,应该扩大视野,把城市建设的融资渠道、营城方式纳入进去。


总结发言



最后,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为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性发言。石楠秘书长认为,我们处在一个变化的时期,很多基本的问题面临重新思考,过去,我们的关注焦点是城市,然后是城乡,现在变成了960万平方公里以及所有的领海、领空。像这样一种全域全方位的管控下,“人”在哪儿?生态文明理念下,保护和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下,我们如何评价人的需求?解读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文件,满足新时代人的需求始终放在核心位置上。应对这样一些基本问题,规划主要面临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人民群众是否真的满意?需要形成一个基于公众利益的判断标准,响应总书记以人民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的要求。


第二,怎么评价我们手里的资源?空间生产不仅仅是物质生产,不仅仅是价值生产,更多的是精神生产。


第三,规划的角色是什么?在这个时代,我们需要新的视角思考未来的规划是什么样的,规划要转向面向治理或治理导向的,要强调规划的决策和长处。


供稿单位: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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