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因“×分钟看完××电影”被台北地检署起诉
台湾“网红”谷阿莫制作的“×分钟带你看完×电影”系列视频相信很多人不会陌生。该系列视频通过剪辑,把数个小时的电影甚至多部影片高度浓缩成几分钟的短片,比如“三分钟看完《鸟人》”“5分钟搞定《霍比特人1-3》”“8分半钟拿下《小时代》”等等,配以浓浓的台湾腔以及逗趣的解说,在网络上受到众人追捧。许多网友表示,谷阿莫“解说很搞笑,看完之后一般就不想看原片了”。但是,这样的行为也给谷阿莫招致侵权指控。
据台媒报道,2017年4月,谷阿莫被片商“又水整合”和影音平台KKTV提告,称其未经许可使用来源不明影片并重制(即视频使用的电影素材未经授权,且进行了重新的剪辑排序)。台北地检署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调查,确认其的确存在侵权行为,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并依法对其起诉。
去年4月的新闻显示,该诉讼共涉及《哆啦A梦》《脑浆炸裂少女》《近距离恋爱》《模仿游戏》《W两个世界》等6部作品。其中《脑浆炸裂少女》片商直指因谷阿莫重制短片影响口碑,以几百万台币购入影片版权,却直接导致取消院线上映也无法卖到电视台,粗估损失上千万台币。
当时,面对台湾检警的调查,谷阿莫发布了自述影片,称自己的作品符合“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因此不会放弃“二次创作”的权利。并且“只取1/10到1/100的原著作内容,不会有人觉得看了1/10到1/100内容,就觉得看完原作了”。他坚持认为自己未向观众收取费用,而是通过免费影片发表自己的看法,会对影片会产生促进作用,可以“让乏人问津的作品被更多人注意到,还可能增加票房收入”。但是业内影评人表示,谷阿莫制作的视频素材来源于尚在热映且未发布蓝光的电影,没有合法来源。
小编认为,该事件容易让人联想到多年前“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涉及到“滑稽模仿”的问题。但在滑稽模仿尚未被国内法律明确规定的认定下,还是应该从是否满足合理使用的角度出发。该事件中,谷阿莫在未经版权方许可的情况下下载影视作品进行片段化处理,包括剪辑、拼接,都是直接使用了影视作品的画面。谷阿莫的视频通常会加入一些解说和吐槽,但这些解说的内容并不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的“适当引用”,并非构成其视频的实质部分,而主要呈现的是原片剪辑画面,这就已经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了。
谷阿莫的视频是否对权利人作品起到了商业上替代作用也许难以判断,也许更多人认为谷阿莫并没有商业目的。但是随着台湾地检调查结束,谷阿莫将会接受法律的审判,其结果受人关注。这也为同样存在着类似视频的国内视频网站提个醒,套用《蓝色大门》的导演易智言的话,也许视频网站默许这些行为,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侵权风险,只是权利人没有找上门来而已。
新闻整理自新浪网、新华网
近期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