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缘何“怒不可遏”?
7月3日,音乐人@南京李志 称毛不易在《明日之子》第二季中未获授权翻唱他的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毛不易推荐的师弟邱虹凯翻唱《天空之城》,要求《明日之子》主办方赔偿300万。
据百科词条,《明日之子》是一档网络音乐偶像养成节目,由企鹅影视、哇唧唧哇、东方娱乐、新浪微博联合出品。第一季于2017年6月10日起在腾讯视频全网独播,节目总共十五期,已于2017年9月23日完结,毛不易获得此届《明日之子》“最强厂牌”荣誉。
毛不易
《明日之子》第二季于2018年6月30日播出,毛不易担任本季主持人。6月30日播出的节目里,在新手战中,毛不易的师弟邱虹凯翻唱了一首李志的《天空之城》,获得星推官李宇春的肯定,占得盛世美颜一个席位。
李志:赔我300万
7月3日,李志通过微博发表了对未经授权翻唱一事的说明,表示将诉至法庭,索赔300万。
关于《明日之子》
6月30日播放的《明日之子》第二季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7月1日一个叫“文静”的人发来邮件,表达了两点意思:1刚刚找到我们的联系方式,没法提前得到授权;2希望得到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授权。
这么些年的摸爬滚打,我们团队自立了一套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法,通常是先通知对方停止侵权,迫不得已再起诉,之所以没有选择违法必究,是因为我们的人力和财力支撑不了庞大的侵权案件,当然也有“安全”方面的考虑。万幸,多数侵权方接选择息事宁人,极少数需要法律解决的案件目前无一败诉(除了大家知道的对酷狗、酷我两家龌龊公司的胜诉之外,上半年还胜诉了XX卫视,更多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刚刚工作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想起今天要处理的乱七八糟的事,想起这些年经历的乱七八糟的事,欣慰与伤感交织,突然想起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于是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擅自写了这片微博。
1,年初《明日之子》全国巡演,毛不易老师未经授权翻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议之后深情款款的道了歉。这才几天,居然就没有联系方式了?况且节目中的翻唱人还是毛不易老师所推荐。
2,著名音乐人树子表示他的歌曲也被《明日之子》侵权,微博上未经证实的类似侵权还有若干。
3,文静老师的邮件除了客套的抱歉之外,全是牛逼哄哄的商业洽谈气氛。
有一次在杭州和某业内朋友聊天,他说“最烦你们这种只会要1块钱精神损失费的死文艺青年”。虽然当时面子上挂不住,但是想了一段时间,我觉得他说的很对:我们害怕被舆论说是为了钱去维权,从而忘了维权本身是对的,忘了维权的初衷是为了减少侵权。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只要1块钱,所以不良企业在侵权方面几乎没有成本。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所以在这之后,我们起诉包括酷狗、酷我、XX卫视……在内的诸多企业时,都提出了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
对于《明日之子》,我有三点想法:
1,赔偿300万。100万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是年初毛不易老师的演出侵权费,100万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
2,法庭见。
3,不接受其他建议。
李志
2018年7月3日早晨于南京
通常而言,如果需要翻唱歌曲,主办方需在前期联系版权方许可,处理好授权问题,而艺人只是服从于节目组的演出安排。对于广泛传播的#李志向毛不易索赔#,李志还通过他团队的微博@叁叁肆计划 澄清,表示此次将版权纠纷矛头对准演出主办方或节目制作公司。
@叁叁肆计划:鉴于热搜和某些报道的不准确,形成了误导,特此说明:在演出或综艺节目中,毛不易或邱虹凯翻唱,选择翻唱的本人并无责任,纯从法律上他们没有义务去处理授权。处理版权问题的责任方在于演出主办方或节目制作公司。因此所谓“李志向毛不易索赔”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请周知。
而按照李志的声明,这300万是“旧账新账一起算”,还帮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打抱不平”。
旧 账
今年1月,《2017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毛不易未经许可翻唱了一首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被李志微博控诉侵权,随后毛不易向李志道歉,也许是态度真诚,当时李志算是原谅了他。
当时,毛不易积极的回应并表示自己将会全程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
不过,同样的《今日之子》,在第二季的时候又出现了未经许可翻唱的行为,李志质疑侵权的歌手正是毛不易推荐的。也许这种明知又犯的行为使事件性质变得不可原谅,李志提出了100万+100万的赔偿。
节目出品方:拒绝恶意捆绑
同日,毛不易的经纪公司@哇唧唧哇 就此事发布声明,主要有以下要点:1.年初明日之子巡演的版权问题双方已达成和解共识,由演出责任方全部担责;2. 此次事件与毛不易本人无关,公司拒绝恶意捆绑,嫁接事实;3. 李志向节目组维权一事与毛不易本人无关,其文中提及的“文静”也非毛不易方工作人员,版权问题也在开播前得到了沟通,达成共识,明日之子第二季音乐版权由出品方统一负责沟通处理;4.请相关网络用户及网络平台立即删除并停止传播相关不实信息及误导性言论,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志回应:都是谎言
对此,李志在微博转发该声明,并作出回应,哇唧唧哇公司作为出品方和毛不易经纪人,无法免责;所谓“事前已进行版权沟通”、“无法联系到”都是谎言。
关于明日之子的今日总结——李志
【前景回顾】
1、《明日之子》节目未经授权,演唱我的歌曲。该节目出品方:腾讯视频、哇唧唧哇。节目播出之后和我们邮件联系的工作人员称“节目开播前无法联系到我们”。
2、《2017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洛阳站未经授权,毛不易老师演唱我的歌曲。在我方抗议之后,联系我方的人自称是毛不易老师的经纪人。该演出主办方:哇唧唧哇。毛不易老师的经纪公司:哇唧唧哇。
【由此推论】
1、不管是节目侵权还是演出侵权,哇唧唧哇公司都无法免责。
2、哇唧唧哇在声明中指出“节目开播前出品方就已与版权方进行沟通”。事实是我方没有接到任何沟通。作为出品方之一的哇唧唧哇出了个低级谎言的声明。
3、邮件联络我们的人说“节目开播前无法联系到我们”,哇唧唧哇的声明中说“节目开播前已经和我们进行了沟通”,两者相互矛盾。事实是:两者都在说谎。
【目前进展】
1、腾讯版权负责人已和我方进行了联系,相互提供了一些信息,我方再次明确“300万”的诉求。
2、据悉,《明日之子》除了对我侵权之外,至少还对尧十三和树子两位独立音乐人侵权。欢迎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和我联系。
3、今日第一篇微博发出之后,很快进入热搜第一名,很快又消失的无影无踪。我想提醒《明日之子》节目组:不要乱来,大公司要有大气度,做事要干净利落。不瞒你说,面对几百家媒体的采访要求,经纪人都吓得手机关机了。
4、明日我将出门巡演,我能否成为我自己的明日之子,就看腾讯和哇唧唧哇的工作效率了。
通过这则声明我们可看出,即使1月已与毛不易达成和解,但由于此次侵权事件也与其有关,以及工作人员时候联系的做法,恶意明显,点燃了逼哥心中的怒火,“想起这些年经历的乱七八糟的事,欣慰与伤感交织,突然想起这件事,突然怒不可遏”。之前的和解结果烟消云散,正如其今早声明中说:“对于多数商人来说,只有实实在在的罚钱,甚至罚到企业破产,才会让它对法律敬重。”
当然,至于还有100万是为其他受侵权音乐人争取,知识产权那点事小编认为这要主张很难,除非李志获得了其他音乐人的授权,而且应该作另案处理。不过李志也说了,写这条微博未经和经纪人及律师的商量。
您可能有所不知,這麼些年經歷的這麼些破事,我的心早已硬如鐵冷如冰了。說來還要感謝酷狗,酷我二位侵權老師對我的歷練。
——@南京李志
下面来回顾一下李志与酷我的这起案件,对音乐人来说也算是轰轰烈烈、付出实际行动的一次维权了,李志获得了胜诉。
2017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
“十大创新性”案例
酷我音乐软件署名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17)京0108民初11811号
合议庭:曹丽萍、尹斐、梁铭全
原告:李志
被告: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酷我公司)
案情
音乐人李志作词、作曲并演唱了大量歌曲,出版发行多部专辑。酷我公司运营的“酷我音乐”pc客户端和手机客户端应用上提供李志歌曲的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部分歌曲未表明李志为词曲作者和表演者。李志主张酷我公司侵犯了其作为词曲作者、表演者及录音录像制作者所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酷我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10 459元。酷我公司表示“酷我音乐”pc客户端和手机客户端应用中均已明确标明“李志”,没有侵犯李志作为词曲作者和表演者所享有的著作人身权,不应赔礼道歉。
法院对酷我公司在不同终端提供李志歌曲的署名情况进行分类后认为,“酷我音乐”pc客户端提供歌曲下载时, 下载界面提示歌曲名称、歌手、专辑、热度、音质等信息,因该界面中并不出现词曲作品,因此不为词曲作者署名不侵害词曲作者署名权;但在《关于郑州的记忆》歌曲下载时,酷我公司仅将李志署名为网络歌手,未表明李志的演唱者身份,侵犯了其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酷我音乐”手机客户端中,对于未直接展示歌词内容的歌曲,酷我公司亦无需为李志署名为词曲作者;对于能直接展示歌词内容的歌曲,部分已为李志规范署名为演唱者、词曲作者,但部分仅署名“李志”,并不能起到表明李志为词曲作者的公示作用,酷我公司就此部分歌曲侵犯了李志享有的署名权。据此,法院判令酷我公司向李志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85 797.5元及合理开支8660元。
本案双方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创新性评价
本案创新意义在于明确了音乐类应用软件提供音乐试听、下载服务不同阶段中如何为词曲作者署名及表明表演者身份的问题。目前市场上较为热门和常用的音乐类应用软件通常可提供在线试听和下载服务。在线试听过程中同时可供用户选择展示歌词或不展示歌词,不展示歌词且无其他署名便利条件的情况下,音乐类应用软件经营者可以不为词曲作者署名。音乐下载过程一般仅提供下载文件链接弹窗或显示下载进度的列表,此过程出现的界面不为词曲、表演者进行规范署名并不一定会被认定为侵犯署名权。判断音乐类应用软件是否规范署名,应当结合行业内惯常的署名方式及对词曲等内容的使用情况进行判断,既要考虑署名的必要性,又应考虑署名方式的便利性。
法律上看,本案的创新意义在于侵犯作者署名权的认定,而这样的侵权行为千变万化,在实践中何止这一家。听说,李志在此次维权中耗费两年时间,耗费大量精力,获赔18万,两相抵消,还倒贴了1616元……
李志算得上是音乐人中的“维权斗士”了。我们来看看他这些年经历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事直至“怒不可遏”的——
2010年,李志联合周云蓬、万晓利等20多位音乐人在豆瓣网发文,指责虾米音乐网在未经授权下,通过平台提供多位音乐人歌曲下载,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虾米音乐隔天便下架了相关音乐人的作品,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道歉。
2012年,李志及其团队发现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酷我音乐”网站对其歌曲提供在线播放及下载,因后者拒不承认而将其告上法庭,直至2017年12月,李志方面才获得19余万元赔偿。
2015年2月,李志因广州酷狗音乐侵犯其著作权与其对薄公堂,并于2017年3月4日获得二审赔偿2万8千余元和一则致歉声明。
2016年6月,农夫山泉20周年广告片《一个人的岛》配乐的前30秒与李志的原创歌曲《山阴路的夏天》几乎完全一样,而他并未收到广告公司的授权申请。
2017年,李志新专辑《在每一条伤心的应天大街上》刚上线网易云音乐就遭遇盗版。网综节目《吐槽大会》未经授权播出了李志的《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李志发现后微博艾特李诞,并于第一时间收到道歉。
(来源:东方新闻)
今年春晚,蔡明、潘长江春晚主演的小品《学车》使用了李志2005年发行的专辑《梵高先生》中的纯音乐作品《你离开了南京,从此没有人和我说话》作为背景音乐,时长约40秒。
春晚节目截屏,就是从这里开始使用的李志音乐
对于网友的询问,央视春晚作出,表示央视可以合法使用音著协管理下的所有版权作品。
但评论区马上就有粉丝提出来说,李志从未加入过音著协……
节目主办方向音著协要授权也许是寻求授权的第一步,但是权利人是否有授权给音著协,以及授权内容,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两相交织,容易出现侵权风险。
【借東風說常識】不管是街頭賣藝還是酒吧翻唱,法律上都需要取得授權。雖然多數版權方不會追究(除非態度令人不悅),但你需要知道這個道理。我默認甚至支持上述行為的原因是:1讓一個為生計奔波的年輕人申請海量翻唱版權很不人道;2如果普通老百姓能用我的音樂中帶去一點收入和開心,這是我的榮幸。
——@南京李志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维权不易,需要一步一步推进。我们要感谢有李志这样的维权斗士存在,他代表了一种尊重法律的良知;而这样的维权行为要得到社会上更多人的支持,才能聚沙成塔,良好的音乐授权使用环境需才能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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