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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名篇】胡适丨容忍与自由

胡适 等 体验大地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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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2月16日下午,胡适与其秘书谈话,提及十七八年前他去看望康奈尔大学的史学老师伯尔教授(George Lincoln Burr,1857—1939)的故事,说道:“那天伯尔先生和我谈了一天的话,我至今还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重要’(Toleranc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freedom)。其实容忍就是自由: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我自己也有‘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1959年3月16日,胡适在《自由中国》半月刊第20卷第6期上发表《容忍与自由》,进一步阐释上述谈话中的观点。当然这不是一篇纯粹的学术文章,胡适此文更有不便明言的隐秘目的——想缓和《自由中国》杂志与当局的紧张关系。

胡适的《容忍与自由》发表后,他的好朋友毛子水即在接着一期《自由中国》上发表《〈容忍与自由〉书后》,对胡适的思想加以申述和发挥。同期上又发表殷海光的文章《胡适〈容忍与自由〉读后》,殷海光虽然开篇即赞誉道——“这篇文章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上的一个伟大贡献。这篇文章的意蕴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但他指出:“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他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多向这类人士(统治者)说法”。显示他不赞成笼统地强调“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1959年11月20日,在《自由中国》创刊十周年纪念会上,胡适发表了题为《容忍与自由》的演讲以作回应。他表示当时撰写《容忍与自由》一文意在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双方面的事”,即:“一方面我们运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权利时,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同时政府或社会上有势力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大家都应该觉得我们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是难免有错的。因为难免有错,便应该容忍逆耳之言;这些听不进去的话,也许有道理在里面。”

《容忍与自由》的发表以及当时的论争,是中国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近一甲子后,相关争论仍未平息。

《容忍与自由——〈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讲词》是中学语文综合读写课第二期第十讲《宽恕》的内容。

为完整呈现当年论争,也为了让孩子们更好理解《容忍与自由》,我们把当时论争中涉及到的四篇文章一并推出。


楼主

胡适

十七、八年前,我最后一次会见我的母校康耐尔大学的史学大师布尔先生(George Lincoln Burr)。我们谈到英国文学大师阿克顿(Lord Acton)一生准备要著作一部《自由之史》,没有写成他就死了。布尔先生那天谈话很多,有一句话我至今没有忘记。他说,“我年纪越大,越感觉到容忍(tolerance)比自由更重要。”


布尔先生死了十多年了,他这句话我越想越觉得是一句不可磨灭的格言。我自己也有“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感想。有时我竟觉得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


我十七岁的时候(一九〇八)曾在《竞业旬报》上发表几条《无鬼丛话》,其中有一条是痛骂小说《西游记》和《封神榜》的,我说:

《王制》有之:“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吾独怪夫数千年来之掌治权者,之以济世明道自期者,乃懵然不之注意,惑世诬民之学说得以大行,遂举我神州民族投诸极黑暗之世界!……

这是一个小孩子很不容忍的“卫道”态度。我在那时候已是一个无鬼论者、无神论者,所以发出那种摧除迷信的狂论,要实行《王制》(《礼记》的一篇)的“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一条经典!


我在那时候当然没有梦想到说这话的小孩子在十五年后(一九二三)会很热心的给《西游记》作两万字的考证!我在那时候当然更没有想到那个小孩子在二、三十年后还时时留心搜求可以考证《封神榜》的作者的材料!我在那时候也完全没有想想《王制》那句话的历史意义。那一段《王制》的全文是这样的:

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此四诛者,不以听。

我在五十年前,完全没有懂得这一段说的“诛”正是中国专制政体之下禁止新思想、新学术、新信仰、新艺术的经典的根据。我在那时候抱着“破除迷信”的热心,所以拥护那“四诛”之中的第四诛:“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我当时完全没有想到第四诛的“假于鬼神……以疑众”和第一诛的“执左道以乱政”的两条罪名都可以用来摧残宗教信仰的自由。我当时也完全没有注意到郑玄注里用了公输般作“奇技异器”的例子;更没有注意到孔颖达《正义》里举了“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而诛少正卯”的例子来解释“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杀”。故第二诛可以用来禁绝艺术创作的自由,也可以用来“杀”许多发明“奇技异器”的科学家。故第三诛可以用来摧残思想的自由,言论的自由,著作出版的自由。


我在五十年前引用《王制》第四诛,要“杀”《西游记》《封神榜》的作者。那时候我当然没有想到十年之后我在北京大学教书时就有一些同样“卫道”的正人君子也想引用《王制》的第三诛,要“杀”我和我的朋友们。当年我要“杀”人,后来人要“杀”我,动机是一样的:都只因为动了一点正义的火气,就都失掉容忍的度量了。


我自己叙述五十年前主张“假于鬼神时日卜筮以疑众,杀”的故事,为的是要说明我年纪越大,越觉得“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


我到今天还是一个无神论者,我不信有一个有意志的神,我也不信灵魂不朽的说法。但我的无神论与共产党的无神论有一点根本的不同。我能够容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也能够容忍一切诚心信仰宗教的人。共产党自己主张无神论,就要消灭一切有神的信仰,要禁绝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这就是我五十年前幼稚而又狂妄的不容忍的态度了。


我自己总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是信神的,居然能有这雅量,能容忍我的无神论,能容忍我这个不信神也不信灵魂不灭的人,能容忍我在国内和国外自由发表我的无神论的思想,从没有人因此用石头掷我,把我关在监狱里,或把我捆在柴堆上用火烧死。我在这个世界里居然享受了四十多年的容忍与自由。我觉得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对我的容忍态度是可爱的,是可以感激的。


所以我自己总觉得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所以我自己不信神,但我能诚心的谅解一切信神的人,也能诚心的容忍并且敬重一切信仰有神的宗教。


我要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因为我年纪越大,我越觉得容忍的重要意义。若社会没有这点容忍的气度,我决不能享受四十多年大胆怀疑的自由,公开主张无神论的自由。

┈┈


在宗教自由史上,在思想自由史上,在政治自由史上,我们都可以看见容忍的态度是最难得、最稀有的态度。人类的习惯总是喜同而恶异的,总不喜欢和自己不同的信仰、思想、行为。这就是不容忍的根源。不容忍只是不能容忍和我自己不同的新思想和新信仰。一个宗教团体总相信自己的宗教信仰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宗教信仰必定是错的,必定是异端、邪教。一个政治团体总相信自己的政治主张是对的,是不会错的,所以它总相信那些和自己不同的政治见解必定是错的,必定是敌人。


一切对异端的迫害,一切对“异己”的摧残,一切宗教自由的禁止,一切思想言论的被压迫,都由于这一点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心理。因为深信自己是不会错的,所以不能容忍任何和自己不同的思想信仰了。


试看欧洲的宗教革新运动的历史。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等人起来革新宗教,本来是因为他们不满意于罗马旧教的种种不容忍,种种不自由。但是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之后,新教的领袖们又都渐渐走上了不容忍的路上去,也不容许别人起来批评他们的新教条了。高尔文在日内瓦掌握了宗教大权,居然会把一个敢独立思想、敢批评高尔文的教条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定了“异端邪说”的罪名,把他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的活烧死。这是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事。


这个殉道者塞维图斯的惨史,最值得人们的追念和反省。宗教革新运动原来的目标是要争取“基督教的人的自由”和“良心的自由”。何以高尔文和他的信徒们居然会把一位独立思想的新教徒用慢慢的火烧死呢?何以高尔文的门徒(后来继任高尔文为日内瓦的宗教独裁者)柏时(de Beze)竟会宣言“良心的自由是魔鬼的教条”呢?


基本的原因还是那一点深信我自己是“不会错的”的心理。像高尔文那样虔诚的宗教改革家,他自己深信他的良心确是代表上帝的命令,他的口和他的笔确是代表上帝的意志,那末他的意见还会错吗?他还有错误的可能吗?在塞维图斯被烧死之后,高尔文曾受到不少人的批评。一五五四年,高尔文发表一篇文字为他自己辩护,他毫不迟疑的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


上帝自己的说话,还会错吗?为上帝的光荣作战,还会错吗?这一点“我不会错”的心理,就是一切不容忍的根苗。深信我自己的信念没有错误的可能(infallible),我的意见就是“正义”,反对我的人当然都是“邪说”了。我的意见代表上帝的意旨,反对我的人的意见当然都是“魔鬼的教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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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宗教自由史给我们的教训: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异己”的雅量,就不会承认“异己”的宗教信仰可以享受自由。但因为不容忍的态度是基于“我的信念不会错”的心理习惯,所以容忍“异己”是最难得、最不容易养成的雅量。


在政治思想上,在社会问题的讨论上,我们同样的感觉到不容忍是常见的,而容忍总是很稀有的,我试举一个死了的老朋友的故事作例子。四十多年前,我们在《新青年》杂志上开始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我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我说:

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硏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独秀在《新青年》上答我道:

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我当时看了就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现在在四十多年之后,我还忘不了独秀这一句话,我还觉得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


我曾说过,我应该用容忍的态度来报答社会对我的容忍。我现在常常想,我们还得戒律自己:我们若想别人容忍谅解我们的见解,我们必须先养成能够容忍谅解别人的见解的度量。至少至少我们应该戒约自己决不可“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我们受过实验主义的训练的人,本来就不承认有“绝对之是”,更不可以“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


四八、三、十二晨


—— 原载于一九五九年三月十六日《自由中国》半月刊二十卷六期。

—— 据《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八册(胡颂平编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九八四年五月初版)二八五三——二八五八页。

—— 参考《胡适文集》第十一册(欧阳哲生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八九年十一月第一版)八二三——八二八页。




1楼

《容忍与自由》书后

毛子水

胡适之先生发表《容忍与自由》一文以后,许多朋友以为我一向亦是一个“容忍主义”者,要我写一篇文章来凑热闹。


如果我能够稍微申明胡先生的意思,这是我所愿意做的事情。


就“自由”一词最好的意义讲,它可说是人类文化史上最宝贵的东西。所以,能够不妨害别人的正当自由,乃是一个人的一种基本的道德。反之,一个人如果做出妨害别人的正当自由的事情,乃是最不道德的。不过人类虽然可以称为文明的动物,却没有完全到了文明的境地。绝大多数的人,都不能无偏、无党、无固、无我。一个人不能无偏、无党、无固、无我,便很容易会妨害人家的正当自由。但一个人要修养到“四无”的境地,如非天纵的大圣,便须有极艰苦的克己的功夫。这种克己的功夫,表现于言行的,即是“容忍”。胡先生说:“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我以为“克己”是胡先生所说的“容忍”的一个意义。


在现代一个民主国家里,非特官吏和议员需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即每一个公民亦须这样。但虚心听取别人意见的雅量,亦非有很好的修养不能。具有这种修养的,千万人里恐怕亦难得几个。平常人所以肯听从别人的话,多半不是由于修养,而是迫于社会制定的规则。小而会议规则,大而国家的宪法或“世界人权宣言”,都是这种规则的例子。一个人要遵守规则,有时便不能从心所欲。这种守法的习惯,是民主政治的基础,亦是人类获得真正自由的基础。我以为“守法”亦是胡先生所说的“容忍”的一个意义。


不过胡先生所说的“容忍”,并不是一味的优容,一味的强忍;它亦有哲学的基础。


民国三十五年的秋天,胡先生就任北大校长后作一次开学典礼的讲演。他在这个讲演里,曾引了吕伯恭“善未易明、理未易察”的话来做纲领。胡先生所说的“容忍”的哲学的基础,就是“理未易明”的道理。(在吕伯恭后,朱元晦答陆子静书中曾用过“理未易明”这句话。)


现代文明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人民有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这种规定,可以说是根据“理未易明”的道理的。因为理未易明,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所认为对的不见得便对,所认为错的不见得便错。所以无论哪一个人有什么意见,只要不是全不带理性的,都可以发表。但人和人中间不能没有思想上或言论上的不同。彼此自由,必致彼此冲突。只有我们心里时时记得“理未易明”的道理,才能忍耐或接受和自己不同的思想和言论。


这个理未易明的道理,可以说是十九世纪末叶詹姆士和杜威诸人创立实验主义时所根据的一种重要的原则。近代英美思想家所以卓绝,就在他们能够善用这个原则于人生的各方面。胡先生在四十年前介绍实验主义于我们的学术界,实在是我们学术史上一件极值得纪念的事情。


当胡先生这篇文章初发表的时候,朋友中颇有怀疑他为什么忽然要变更他的争取自由的态度的。他不是一向主张“自由是要人们去争取的”么?以容忍和自由混为一谈,那还能争取自由么!


这种怀疑,初听起来似乎是很有道理的。但稍加思维,便可释去。胡先生的容忍态度,可以说是和他的实验主义俱生的;是在他引用吕伯恭“善未易明、理未易察”以前便具有了。关于争取自由一事,就我一向了解胡先生的而言,绝不会因为提倡容忍而罢休的。


不过胡先生的争取自由,既不用武力,又不用漫骂,更不用阴谋诡计。用这些东西做争取自由的工具,乃是他生平所厌恶的事情。就言论自由一端而讲,他是最希望我们中国有真正言论自由的报纸和杂志的,因为这是民主政治的命脉所在。但胡先生所提倡的言论,是平正的言论,是诚信的言论;是善意的劝说,不是恶声的骂詈。他对于压制言论自由的人固不以为然,对于偏激失中的言论亦所不取。他所以发表《容忍与自由》这篇文章,并不是叫人家不要去争取自由,乃是要劝告争取自由的人须懂得“理未易明”的道理,须有“克己”的功夫,须有“守法”的精神。就笔者四十年来的观察而言,胡先生从没有一天疏忽了“厚责己而薄责人”的态度。我想,他这篇文章,无论要争取自由的人,或应该容纳他人意见的人,仔细读了以后,都可得到很大的益处。


以上是笔者试图申明胡先生意思的话。希望没有“郢书燕说”的地方!


关于国家和个人自由的问题,笔者亦愿在这里发表一点鄙见:建立国家最大的目的,就在保护国民的自由。所以我们不能因国家而损害国民的自由。但若国家败坏,则国民的生存且成问题,何况自由!这是争自由的人所不可不知道的。一个真正伟大的政治家,既能使国家维持适宜的权力,同时又能使人民的正当自由得以尽量发展。


—— 原载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一日《自由中国》半月刊二十卷七期。

—— 据《毛子水文存》(傅国涌主编,钱阳薇编,华龄出版社,二〇一一年一月)九〇——九三页。




2楼

胡适论

《容忍与自由》读后

殷海光

《自由中国》半月刊第二十卷第六期载有胡适之先生论《容忍与自由》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是近四十年来中国思想上的一个伟大的文献。这篇文章底意蕴是中国人应走的大方向的指南针。如果近半个世纪以来,中国人对于政见、对于国事、对于意底牢结(ideology),都抱持这篇文章里所说的态度,那末中国何至于冤死几千万人,我们底国邦何至于弄得像今天这样“天下滔滔”。


近几十年来,许许多多人为了争什么“主义”,而打仗,而流血,这实在是愚而可悯的行为。我们试闭目静思:打仗流血何曾解决了半个问题?这种结果之所以产生,就众人而言,最重要的激动力之一,就是“我不会错”,我“站在正义的一边”,我“代表光明的一面”这类心理。具有这类心理的人,总以为“真理只有一个”,而且“这一个”就在我手里。别人要反对,那还得了!这种想法,一经持之甚坚,就会产生一种狂激情绪。这种狂激情绪,在古代是异教迫害的原动力,在现代是反民主的地区之思想迫害以及政治迫害的原动力。


以为“真理只有一个”而且“这一个”就在我手里的人,常将“真理”看作是巴黎凯旋门那样“不证自明”的东西,常把“真理”看作圣保罗教堂一样巍峩不拔并永垂不朽的建构。这完全是一种独格码(dogma)。自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至于罗素、杜威、爱因斯坦,这些优秀的头脑,无一不是以追求“真理”为最大的努力目标。但是,在这些人物之中,没有一个人说“我已经得到最后的真理”。罗素现在还活着。如果有人问他“什么是真理”,他一定感到困难的。这些第一流的头脑对于“真理”尚且这样感到困难,而我们有些人只凭一点训练,灌输,或扛起“理性”这类字眼,居然就这样十足有把握地说得到“真理”,并且依之而小则骂人,大则取人首级。这与野蛮社会凭做梦来杀人有什么不同?


我们知道,两点之间最短的线不一定是一条直线。二加二并非一定是四。这一切都要视背后的建构条件而定。在人间世,并无绝对的真理,只有相对的真理。在真理的大海之中,我们所取的不过一点一滴而已。我们真个要得到真理的话,除了辛勤之外,还有什么捷径可走?我们有这样的了解,才会知道自我认知能力的渺小,因而可能对于异己养成一种“容忍”的态度。


也许有人说:“这么说来,你是不是认为人不可以坚持己见呢?”从作者在上面所说的,一点也推论不出“人不可以坚持己见”这个结论。我只是认为,当着我们坚持己见的时候,我们不要忽略别人坚持己见的权利。如果我们希望别人尊重我们自己坚持己见的权利,那末我们也就得尊重别人坚持己见的权利。这就是“容忍”的表现。自以为得道,以教主的姿态出现,要善男信女无条件地信奉,这个时代快近尾声了。科学扫荡盲目信仰的威力正与日俱增。习于科学思想方法的人最能了解“容忍”在理论技术方面的重要。


也许又有人说:“如果我们所见与别人不同,一真而另一为假,互相矛盾而不同真时,那末我们是否不问青红皂白,让二者同时存在呢?”不是这样的。作者并不反对人各是其是,各非其非。我无宁赞同这样。可是,问题就在用什么方式来各是其所是并各非其所非。有人动不动搬出“马列主义”来压人;有人动不动抬出“传统文化”来压人;有人动不动搬出“正统”、“道统”来压人;有人动不动拿“革命哲学”来压人。一究其实,这些东西不是诉诸权威,便是诉诸暴力。无论是诉诸权威也好,诉诸暴力也好,一概都是作者所说的“不讲理”。从逻辑的观点看,这些都是不相干(non sequitur)。我们要支持自己的论说,有而且只有诉诸经验与逻辑。这里所说的经验,有两个列指:第一是原手的经验(first hand experience)。这是一般人可以凭感官直接得到的。第二是全部经验科学知识,包括行为科学在内。


离开了经验与逻辑而谈“真理”,只有越谈离题越远。近几十年的人所谈的“主义”,很少不是空话的。为了空话而打群架,结果只有愈打愈乱。几十年的经验事实告诉我们,战争不能真正解决问题。战争不仅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而且制造了更多的问题。近几十年来,中国人一直陷入这个大悲剧之中。人造的“主义”不过是一堆语文而已。为了语文而牺牲性命,这与为着寻求光明而扑灯之蛾何殊?


□□□□□□□□:“□□□□□□□□□□□□□□□□□?”□□□□,□□“□□”□□□□□,□□□□□□□□□□□。□□□□□□□□□□,□□□□□□□□□□□□□□□□□□□,□□□□□□□□□□,□□□□□□□□□□□。□□□□□□,□□□□□□□□□□□□。□□□□□□□,□□□□□□□□□□。


从运作的观点看,一切“主义”在文字方面的异同根本不是重要的事。最关重要的事是实行“主义”的实际步骤,尤其是它所引起的情绪类型和对待异己的反应方式。如果有甲、乙两种“主义”,二者的招牌不同,“理论体系”不同,但是二者实行的步骤在基本上相同,所引起的情绪类型相同,对待异己的反应方式相同,那末,从运作的观点看,二者是异形而同质的,因此二者应该视为同一个“主义”。因为,它们所产生的实际结果,或所予人的实际影响,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形之下,二种“主义”的名称不同,“理论体系”不同,对于大多数人是没有意义的。纵然二者互相反对,在身受之者可视为一丘之貉。只有书呆子,或拜字教的信徒,才会在名词术语方面来分别这两种主义,才会因这两种主义在名词术语方面不同而真的把二者当做不同的主义。自古至今,从中到外,几乎没有一个藉搞群众运动起事者不说“我底主义好”。希特勒、斯达林,……这些人物总不会说:“我是要来害人的。”在这种实况之下,在口头上争辩哪个主义好哪个主义坏有何意义?


胡适之先生在这篇文章中所举的例证应能发人深省:罗马旧教是不容忍的。可是,等到新教在中欧北欧胜利以后,新教领袖们又渐渐走上不容忍的老路。喀尔文(John Calvin)竟把一位独立思想者塞维图斯(Servetus)活活烧死。喀尔文居然说:“严厉惩治邪说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上帝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上帝的光荣战斗。”这一段妙语,我们只需改动几个字,就可翻造成中国若干年来流行的“革命”术语:“严厉惩治反革命者的权威是无可疑的,因为这就是人民自己说话。……这工作是为人民的光荣战斗。”


其实,这类异形而同质的事例真是史不绝书。法国大革命时的宣言是《人与公民权利宣言》。这项宣言是卢骚哲学的反映。宣言中最引人注意的语句有:“人是生来自由的并且仍然是自由的,而且是权利平等的。”人底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以及对于压迫的反抗。”“除非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之下并依法律所许可的形式,否则不得对任何人提出控诉,予以逮捕,或监禁。”宣言中又明示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照信仰或附和这一宣言的人看来,法国人从此应该可以获致自由、平等与福乐了。可是,继丹敦(Danton)之后,又起来一位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他是卢骚福音之狂热的信徒。他自认为是最忠实于卢骚福音的先知先觉。他长期控制着雅各宾党(Jacobin Party)和国会,并且利用他底权势清除反对其政策的人。他认为对旧日皇族不应容忍,将其中许多人处死。仅仅巴黎一地,被置于断头台上的约二千五百人。这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


看了这些实例,主义迷们应能觉悟,主义制造家们用语言文字所作的空中楼阁是一回事,实际的行为是另一回事。空中楼阁人人会造。空中楼阁可供观赏。然而,空中楼阁之不同,对于我们实际的居住有什么相干?我们何必去注意?


以“革命”者,卫道者,正统者自居的人士应该知道,“革命”、“道统”、“正统”,这等等名词人人可用。如果你抓住这些名词,你的对方也抓这些名词,并且都以为“我不会错”,而又都不诉诸其他的标准,那末除了在口头文字上作功夫以外,只有搬出胡适之先生所提到的“王制”来“杀”了。杀的结果,就是今日之“天下滔滔”。适之先生十七岁时因反对讲鬼神而要搬出“王制”来杀人,这可以说是“少年胡适之迷妄”。奈何五十年后的今日,一般四十以上年纪的缺乏容忍态度的“革命”者,卫道之士的思想模态,还停滞在“少年胡适”的阶段?甚矣哉,思想成熟之难也!我们不从这条死巷退出,别找活路,中国还会有希望吗?


容忍,在思想言论方面的对象,必须是普遍的,不可有例外。一有例外,则不容忍的“精神”就会从这个缺口挤出去,成为迫害异己的“大道理”,而造成全面的不容忍。共产主义者说,别的都可批评,唯独共产主义不可批评,于是思想统治造成。自古至今,卫道之士说,批评别的“邪门外道”犹可,批评“道统”则罪大恶极,于是言论迫害以至于人身迫害临头。这帮子人如果一朝手有斧柯,那末我们讲民主与科学的人士殆将成为刀下之鬼。胡适之先生底老朋友陈独秀先生端的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提倡白话文太热心,意兴太高,以至于认为别的事都有“讨论之余地”,而“独于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在陈独秀先生,自以为“改良中国文学”为一“绝对之是”。他为此“绝对之是”,而“努力以赴”,而“不容他人之匡正”,正是“理直气壮”,正是“择善固执”。可惜,他太热心了,热心到狂激的地步,以至陷入武断的态度而不自觉。就凭这股狂激之情和武断的态度,加之他误以为唯物论就是科学,他领导着中国初期的共产主义运动。等到他晚年局蹐四川时才开始觉悟自己底错误,但为时已晚了。胡适之先生则数十年来始终谨守着杜威哲学的园地,坚稳地为中国之现代化而努力。如果我们说独秀先生像黄河,那末我们就应该说适之先生像密西西比河。密西西比河是只有灌溉之利而无泛滥之患的。


同样是容忍,要求别人对自己容忍易,要求自己对别人容忍却难。同样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易,有权有势的人难。容忍,是属于自我训练(self-discipline)”一类的行为。当无权无势的人面对权势时,他受到种种限制和压力。这种种限制和压力使得他不能不调整自己的言论或行动之角度以适应求存,或达到某一目标。所以,无权无势的人较易对人容忍。阿克顿爵士(Lord Acton)说:“权力使人腐溃,绝对的权力绝对地使人腐溃。”历代暴君的行为就是显明的例子。当着没有外力抑制而犹能自律,这只有最高“心性修养”的人才办得到。在通常的情况之下,一般人是当有外力抑制时他就收敛些;当外力不存在时,他就放肆些。平凡的人总是多些。有权有势的人在“心性修养”方面似乎更属平凡。有权有势的人颐指气使惯了。他言欲为无穷则,行欲为后世法;到了现代更变为“主义”等类“绝对真理”的化身。要这类人士学习容忍,真比缆绳穿过针孔更难。适之先生是历史大家。他一定知道,就咱们中国而论,自古至今,容忍的总是老百姓,被容忍的总是统治者。所以,我们依据经验事实,认为适之先生要提倡容忍的话,还得多多向这类人士说法。我们认为胡先生不应以这个社会对你底“无神的思想”容忍为满足,而应以使千千万万人不因任何“思想问题”而遭监禁甚至杀害为己任。


“容忍”,无疑是解决中国问题在心理状态方面的基本钥匙,容忍一行,则冲突可消,僵冻可解,且周身“气血活畅”,生机立现。目前的不容忍,无疑是自斫生机。《容忍与自由》这篇文章,可以说是一位老成人物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对目前中国的动乱怎样解决之一个总的启示,也是值得大家细读与深思的文献。


—— 原载于一九五九年四月一日《自由中国》半月刊二十卷七期。

—— 据《殷海光文集》(修订本) 一卷 〈政治与宽容〉(张斌峰,何卓恩编,湖北人民出版社,二〇〇九年四月)一四二——一四五页。

—— 参考《殷海光全集》第十二卷〈政治与社会(下)〉(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〇年五月)七八一——七八九页。




3楼

容忍与自由

——《自由中国》十周年纪念会上讲词

丨胡适

雷先生!《自由中国》社的各位朋友!我感觉到刚才有位来宾说的话最为恰当。夏涛声先生一进门就对我说:“恭喜恭喜!这个年头能活到十年,是不容易的。”我觉得夏先生这话,很值得作为《自由中国》半月刊创刊十周年的颂词。这个年头能活上十年,的确是不容易的。《自由中国》社所以能够维持到今天,可说是雷儆寰先生以及他的一班朋友继续不断努力奋斗的结果。今天十周年的纪念会,我们的朋友,如果是来道喜,应该向雷先生道喜;我只是担任了头几年发行人的虚名。雷先生刚才说:他口袋里有几个文件,没有发表。我想过去的事情,雷先生可以把它写出来。他所提到的两封信,也可以公开的。记得民国三十八年三、四月间,我们几个人在上海;那时我们感觉到这个形势演变下去,会把中国分成“自由的”和“被奴役的”两部分,所以我们不能不注意这一个“自由”与“奴役”的分野,同时更不能不注意“自由中国”这个名字。我想,可能那时我们几个人是最早用“自由中国”这个名字的。后来几位朋友想到成立一个“自由中国出版社”。当初并没有想要办杂志,只想出一点小册子。所以“自由中国出版社”刚成立时,只出了一些小册子性质的刊物。我于四月六日离开上海,搭威尔逊总统轮到美国。在将要离开上海时,他们要我写一篇“自由中国社的宣言”。后来我就在到檀香山途中,凭我想到的写了四条宗旨,寄回来请大家修改。但雷先生他们都很客气,就用当初我在船上所拟的稿子,没有修改一字;《自由中国》半月刊出版以后,每期都登载这四条宗旨。《自由中国》半月刊创刊到现在已十年了。回想这十年来,我们所希望做到的事情没有能够完全做到;所以在这十周年纪念会中,我们不免有点失望。不过我们居然能够有这十年的生命,居然能在这样困难中生存到今天,这不能不归功于雷先生同他的一班朋友的努力;同时我们也很感谢海内外所有爱护《自由中国》的作者和读者。


原来我曾想到今天应该说些什么话;后来没有写好。不过我今天也带来了一点预备说话的资料。在今年三四月间,我写了一封信给《自由中国》编辑委员会同仁;同时我也写了一篇文章,文章登在《自由中国》第二十卷第六期,信登在第七期。那篇文章的题目是“容忍与自由”。后来由毛子水先生写了一篇《〈容忍与自由〉书后》;殷海光先生也写了一篇《胡适论〈容忍与自由〉读后》:都登在《自由中国》第二十卷七期上。前几天出版的《自由中国》创刊十周年纪念特刊,有二十几位朋友写文章。毛子水先生也写了一篇《〈自由中国〉十周年感言》,内容同我们在几个月之前所讲的话意思差不多。同时雷先生也有一篇文章,讲我们说话的态度。记得雷先生在五年前已有一篇文章讲到关于舆论的态度。所以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想一想。今天我想说的话,也是从几篇文章中的意思,择几点出来说一说。


我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提出一点:我总以为容忍的态度比自由更重要,比自由更根本。我们也可说容忍是自由的根本。社会上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无论古今中外都是这样:没有容忍,就不会有自由。人们自己往往都相信他们的想法是不错的,他们的思想是不错的,他们的信仰也是不错的:这是一切不容忍的本源。如果社会上有权有势的人都感觉到他们的信仰不会错,他们的思想不会错,他们就不许人家信仰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所以我在那个时候提出这个问题来,一方面实在是为了对我们自己说话,一方面也是为了对政府、对社会上有力量的人说话,总希望大家懂得容忍是双方面的事。一方面我们运用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时,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同时政府或社会上有势力的人,也应该有一种容忍的态度。大家都应该觉得我们的想法不一定是对的,是难免有错的。因为难免有错,便应该容忍逆耳之言;这些听不进去的话,也许有道理在里面。这是我写《容忍与自由》那篇文章主要的意思。后来毛子水先生写了一篇“书后”。他在那篇文章中指出:胡适先生这篇文章的背后有一个哲学的基础。他引述我于民国三十五年在北京大学校长任内作开学典礼演讲时所说的话。在那次演说里,我引用了宋朝的大学问家吕伯恭先生的两句话,就是:“善未易明,理未易察。”宋朝的理学家,都是讲“明善、察理”的。所谓“善未易明,理未易察”,就是说善与理是不容易明白的。我引用这两句话,第二天在报上发表出来,被共产党注意到了。共产党就马上把它曲解,说:“胡适之说这两句话是有作用的:胡适之想拿这两句话来欺骗民众,替蒋介石辩护,替国民党辩护。”过了十二、三年,毛先生又引用了这两句话。所谓“理未易明”,就是说真理是不容易弄明白的。这不但是我写《容忍与自由》这篇文章的哲学背景,所有一切保障自由的法律和制度,都可以说建立在“理未易明”这句话上面。


最近出版的《自由中国》创刊十周年纪念的特刊中,毛子水先生写了一篇《〈自由中国〉十周年感言》。他在那篇文章中又提到一部世界上最有名的书,就是出版了一百年的穆勒的《自由论》(On Liberty);从前严又陵先生翻译为《群己权界论》。毛先生说:这本书,到现在还没有一本白话文的中译本。严又陵先生翻译的《群己权界论》,到现在已有五六十年;可惜当时国人很少喜欢“真学问”的,所以并没有什么大影响。毛先生认为主持政治的人和主持言论的人,都不可以不读这部书。穆勒在该书中指出,言论自由为一切自由的根本。同时穆勒又以为,我们大家都得承认我们认为“真理”的,我们认为“是”的,我们认为“最好”的,不一定就是那样的。这是穆勒在那本书的第二章中最精采的意思。凡宗教所提倡的教条,社会上所崇尚的道德,政府所谓对的东西,可能是错的,是没有价值的。你要去压迫和毁灭的东西,可能是真理。假如是真理,你把它毁灭掉,不许它发表,不许它出现,岂不可惜!万一你要打倒的东西,不是真理,而是错误:但在错误当中,也许有百分之几的真理,你把它完全毁灭掉,不许它发表,那几分真理也一同被毁灭掉了。这不也是可惜的吗?再有一点:主持政府的人,主持宗教的人,总以为他们的信仰、他们的主张完全是对的;批评他们或反对他们的人是错的。尽管他们所想的是对的,他们也不应该不允许人家自由发表言论。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教会或政府所相信的是真理,但不让人家来讨论或批评它,结果这个真理就变成了一种成见,一种教条。久而久之,因为大家都不知道当初立法或倡教的精神和用意所在,这种教条,这种成见,便慢慢趋于腐烂。总而言之,言论所以必须有自由,最基本的理由是:可能我们自己的信仰是错误;我们所认为真理的,可能不完全是真理,可能是错的。这就是刚才我说的,在七八百年以前,我们的一位大学者吕伯恭先生所提出来的观念:就是“理未易察”。“理”不是这样容易弄得明白的!毛子水先生说,这是胡适之所讲“容忍”的哲学背景。现在我公开的说,毛先生的解释是很对的。同时我受到穆勒大着《自由论》的影响很大。我颇希望在座有硏究有兴趣的朋友,把这部大书译成白话的、加批注的中文本,以飨我们主持政治和主持言论的人士。


在殷海光先生对我的《容忍与自由》一文所写的一篇《读后》里,他也赞成我的意见。他说如果没有“容忍”,如果说我的主张都是对的,不会错的,结果就不会允许别人有言论自由。我曾在《容忍与自由》一文中举一个例子;殷先生也举了一个例子。我的例子,讲到欧洲的宗教革命。欧洲的宗教革命完全是为了争取宗教信仰自由。但我在那篇文章中指出,等到主持宗教革命的那些志士获得胜利以后,他们就慢慢的走到不容忍的路上去。从前他们争取自由;现在他们自由争取到了,就不允许别人争取自由。我举例说,当时领导宗教的约翰•高尔文(John Calvin)掌握了宗教大权,就压迫新的批评宗教的言论。后来甚至于把一个提倡新的宗教思想的学者塞维图斯(Servetus)用铁链锁在木桩上,堆起柴来慢慢烧死。这是一个很惨的故事。因为约翰•高尔文他相信自己思想不会错,他的思想是代表上帝;他把反对他的人拿来活活的烧死是替天行道。殷海光先生所举例也很惨。在法国革命之初,大家都主张自由;凡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都明定在人权宣言中。但革命还没有完全成功,那时就起来了一位罗伯斯比尔(Robespierre)。他在争到政权以后,就完全用不容忍的态度对付反对他的人,尤其是对许多旧日的皇族。他把他们送到断头台上处死。仅巴黎一地,上断头台的卽有二千五百人之多,形成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这一班当年主张自由的人,一朝当权,就反过来摧残自由,把主张自由的人烧死了,杀死了。推究其根源,还是因为没有“容忍”。他认为我不会错;你的主张和我的不一样,当然是你错了。我才是代表真理的。你反对我,便是反对真理:当然该死。这就是不容忍。


不过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讲了一段话。他说:同是容忍,无权无势的人容忍容易,有权有势的人容忍很难。所以他好像说,胡适之先生应该多向有权有势的人说说容忍的意思,不要来向我们这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来说容忍。我们已是容忍惯了。殷先生这番话,我也仔细想过。我今天想提出一个问题来,就是:究竟谁是有权有势的人?还是有兵力、有政权的人才可以算有权有势呢?或者我们这班穷书生、拿笔杆的人也有一点权,也有一点势呢?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想一想。我想许多有权有势的人,所以要反对言论自由,反对思想自由,反对出版自由,他们心里恐怕觉得他们有一点危险。他们心里也许觉得那一班穷书生拿了笔杆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话,可以得到社会上一部分人的好感,得到一部分人的同情,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这个就是力量。这个力量就是使有权有势的人感到危险的原因。所以他们要想种种法子,大部分是习惯上的,来反对别人的自由。诚如殷海光先生说的,用权力用惯了,颐指气使惯了。不过他们背后这个观念倒是准确的:这一班穷书生在白纸上写黑字而印出来的,是一种力量,而且是一种可怕的力量,是一种危险的力量。所以今天我要请殷先生和在座的各位先生想一想,究竟谁是有权有势?今天在座的大概都是拿笔杆写文章的朋友。我认为我们这种拿笔杆发表思想的人,不要太看轻自己。我们要承认,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因为我们有权有势,所以才受到种种我们认为不合理的压迫,甚至于像“围剿”等。人家为什么要“围剿”?还不是对我们力量的一种承认吗?所以我们这一班主持言论的人,不要太自卑。我们不是弱者;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不过我们的势力,不是那种幼稚的势力,也不是暴力。我们的力量,是凭人类的良知而存在的。所以我要奉告今天在座的一百多位朋友,不要把我们自己看得太弱小;我们也是强者。但我们虽然也是强者,我们必须有容忍的态度。所以毛子水先生指出我在《容忍与自由》那篇文章里说的话,不仅是对压迫言论自由的人说的,也是对我们主持言论的人自己说的。这就是说,我们自己要存有一种容忍的态度。我在那篇文章中又特别指出我的一位死去的朋友陈独秀先生的主张:他说中国文学一定要拿白话文作正宗;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不许任何人有讨论的余地。我对于“我们的主张绝对的是”这个态度,认为要不得。我也是那时主张提倡白话文的一个人,但我觉得他这种不能容忍的态度,容易引起反感。


所以我现在要说的就是两句话:第一,不要把我们自己看成是弱者。有权有势的人当中,也包括我们这一班拿笔杆的穷书生;我们也是强者。第二,因为我们也是强者,我们也是有权有势的人,我们绝对不可以滥用我们的权力。我们的权力要善用之,要用得恰当;这就是毛先生主张的,我们说话要说得巧。毛先生在《〈自由中国〉十周年感言》中最后一段说:应使说话有力量,当使说话顺耳,当使说出的话让人家听得进去。不但要使第三者觉得我们的话正直公平,并且要使受批评的人听到亦觉得心服。毛先生引用了《礼记》上的两句话,就是:“情欲信,辞欲巧。”内心固然要忠实,但是说话亦要巧。从前有人因为孔子看不起“巧言令色”,所以要把这个“巧”字改成了“考”(诚实的意思)字。毛先生认为可以不必改;这个“巧”字的意思很好。我觉得毛先生的解释很对。所谓“辞欲巧”,就是说的话令人听得进去。怎么样叫做巧呢?我想在许多在座的学者面前背一段书作例子。有一次我为《中国古代文学史选例》选几篇文章,就在《论语》中选了几篇文章作代表。其中有一段,就文字而论,我觉得在《论语》中可以说是最美的。拿今天所说的说话态度讲,可以说是最巧的。现在我把这段书背出来:——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曰:“一言而丧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唯其言而莫予违也。’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论语》中这一段对话,不但文字美妙,而且说话的人态度非常坚定,而说话又非常客气,非常婉转,够得上毛子水先生所引用的“情欲信,辞欲巧”中的“巧”字。所以我选了这一段作为《论语》中第一等的文字。


现在我再讲一点。譬如雷先生,他是最努力的一个人;他是《自由中国》半月刊的主持人。最近他写了一篇文章,也讲到说话的态度。他用了十个字,就是:“对人无成见;对事有是非。”底下他说:“对任何人没有成见。……就事论事。由分析事实去讨论问题;由讨论问题去发掘真理。”我现在说话,并不是要驳雷先生;不过我要借这个机会问问雷先生:你是否对人没有成见呢?譬如你这一次特刊上请了二十几个人做文章;你为什么不请代表官方言论的陶希圣先生和胡建中先生做文章?可见雷先生对人并不是没有一点成见的。尤其是今天请客,为什么不请平常想反对我们言论的人,想压迫我们言论的人呢?所以,要做到一点没有成见,的确不是容易的事情。至于“对事有是非”,也是这样。这个是与非,真理与非真理,是很难讲的。我们总认为我们所说的是对的;真理在我们这一边。所以我觉得要想做到毛先生所说“克己”的态度,做到殷海光先生所说“自我训练”的态度,做到雷先生所说“对人无成见,对事有是非”十个字,是很不容易的。如要想达到这个自由,恐怕要时时刻刻记取穆勒《自由论》第二章的说话。我颇希望殷海光先生能把它翻译出来载在《自由中国》这个杂志上,使大家能明白言论自由的真谛,使大家知道从前哲人为什么抱着“善未易明,理未易察”的态度。


雷先生在那篇文章中又说:“我们要用负责的态度,来说有分际的话。”这就是说,我们说话要负责;如果说错了,我愿意坐监牢、罚款,甚至于封闭报馆。讲到说有分际的话,这也不是容易做到的。不过我们总希望雷先生同我们的朋友一起来做。怎么样叫做“说有分际的话”呢?就是说话要有份量。我常对青年学生说:我们有一分的证据,只能说一分的话;我有七分证据,不能说八分的话;有了九分证据,不能说十分的话,也只能说九分的话。我们常听人说到“讨论是实”。什么叫“事实”,很难认清。公公有公公的事实;婆婆有婆婆的事实;儿媳有儿媳的事实:公公有公公的理;婆婆有婆婆的理;儿媳有儿媳的理。我们只应该用负责任的态度,说有分际的话。所谓“有分际”,就是“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如果我们大家都能自己勉励自己,做到我们几个朋友在困难中想出来的话,如“容忍”、“克己”、“自我训练”等;我们自己来管束自己,再加上朋友的诫勉;我相信我们可以做到“说话有分际”的地步。同时我相信,今后十年的《自由中国》,一定比前十年的《自由中国》更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杨欣泉纪录,毛子水修改


—— 原载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一日《自由中国》半月刊二十卷十一期。

——据《胡适日记全集》第九册(曹伯言整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一九九三年五月)页四七五——四六八页。

——参考《容忍与自由:胡适演讲集(二) 》(北京大学出版社,二〇一三年八月)一七——三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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