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新高科“大败局”追踪:人间蒸发,只待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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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在时隔3个月之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防水企业鼎新高科(837182.OC)再次发布券商公告,指出鼎新高科于近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决定,但却未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券商公告指出,鼎新高科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2]578 号】,鼎新高科应于2022年12月26日前披露《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截至目前,鼎新高科尚未披露《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不得已之下,券商公告中代为展示了《关于终止广东鼎新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的内容。决定指出:
你公司(指鼎新高科)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司(指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2023年1月10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月31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鼎新”。
尽管还有大约一个月的“缓冲时间”及请求复核机会,然而可以说鼎新高科的摘牌已经板上钉钉。这是因为:
2022年3月份鼎新高科财务总监辞职,使得“财务人员不充足”,财务数据复核工作量大,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在年报披露截止日(4月30日)前未能完成,从而申请延期至6月30日披露年报;但在申请延期之后,鼎新高科并非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工作,而是直接摆烂,上演了一出“人间蒸发”,不仅放任年报无法按期披露的结果的发生,触发被强制终止挂牌条件,甚至不再出面做必要的信息披露,迫使督导券商无奈代为履行披露义务。
作为曾经的防水界“明星企业”,鼎新高科如今早已名存实亡,摘牌也只是走完其中一项程序而已。关于它的“大败局”何以发生,涂料经/涂料资本局曾作深度报道,敬请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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