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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宫遗址保护区的违建,不该这么难拆 | 新京报快评

杨末 新京报评论 2024-03-31

行政处罚之所以难以执行,背后或也反衬着文物行政执法所面临的一些现实尴尬。

▲西安大明宫遗址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多处违建。图/网络视频截图

文 | 杨末

近日,中国之声报道了“西安大明宫遗址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多处违建,西安市文物局去年6月作出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难以执行”一事。终于,在报道之后,12月28日下午,遗址保护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包括售楼部、体育场馆等已经开始拆除。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表示,所有违建将在三至五天内全部拆除完毕,售楼部拆除后恢复为绿地,体育场馆拆除后运动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


西安大明宫遗址既是世界遗产,又是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遗址保护区范围居然出现多处违建,这本来就是很荒唐的事。而文物部门责令拆除后,依然一年多都难以执行,这更是错上加错。


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也就是说,文物保护区域内的任何建设,都应该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绝不是想怎么来就怎么来。这种情况下,大明宫遗址保护区内出现多处商业化体育场地,甚至连售楼部都开进来了,显然是一种赤裸裸的越界。无论是之于文物保护的严肃性,还是之于社会观感来说,这都是一种不可小视的破坏。


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面对行政处罚,不管是售楼部方面还是体育场地经营者,都缴纳了数十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拆除违建的要求则抱有能拖则拖的心态。


大明宫保护办文物管理部工作人员甚至直接表示,“售楼部的违建罚款已缴,违建可能就不拆了”。这种试图以罚款来换取拆除整改的做法,实际就是一种“交钱了事”的侥幸心理。这和一些管理部门可能存在的“以罚代管”倾向及执法力度的不足,其实构成了一种暗合。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说,这份行政处罚之所以难以执行,背后或也反衬着文物行政执法所面临的一些现实尴尬。


比如,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指出,文物部门只有处罚的权力,至于违建是否拆除,他们决定不了。事实上,几年前就有媒体报道指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抓手,又得不到其他执法部门的有效支持,这种弱势地位直接导致了文物保护法执行不坚决、阻力重重等情况的存在。


近年来,国家文物局多次强调,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并强化多部门协同协作,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但从现实来看,这方面的协同执法水平,显然还需要提高。同时,从相关部门到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的严肃性,为文物行政执法的落实提供更有效的配套支持。


就个案而言,这份执行迟到了一年半的行政处罚,在媒体跟进关注后,终于迎来了真正的落地,算是一个好消息。


但这一幕,其实本不该发生。文物行政执法的落实,也本不该这么曲折。因此,相关方面除了依法依规完成违建的拆除和整改工作,或也有必要复盘和思考:如何在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如何压实文保单位的管理责任,如何确保文物行政执法得到足够的保障,以真正织密文物保护之网。


撰稿 / 杨末(媒体人)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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