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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红一哥”李佳琦直播“翻车”,网红带货乱象当止 | 每日话题

刘晶瑶 新华每日电讯 2019-11-19


首发:“新华每日电讯”微信(ID:xhmrdxwx)

整合:刘晶瑶


新闻背景


“双十一”将至,在前赴后继的盖楼声里,各路网红们也在直播间里使上浑身解数带货。“X分钟卖出几千万、一场直播销售过亿”,让社会见识了网红直播带货的狂热。


然而,从“口红一哥”李佳琦带货的“不粘锅”在直播中将鸡蛋牢牢粘在锅底,“不粘锅”变成了“不!粘锅”,到薇娅在直播中言语不慎引发“粉圈互掐”,再到网红雪梨直播卖货过亿却陷刷单疑云,粉丝近400万的大V张雨晗以一条带货量为0的广告撕下虚假流量的遮羞布……


网红带货,流量变现,无需指摘,但如果把粉丝当韭菜收割,试探良知和法律的底线,不仅最终会被市场抛弃,更将受到严惩。


对此,广电总局已经发声,要求“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议事厅·各抒己见


人民微评:网红带货,别把粉丝当韭菜】无论数据造假,还是推销问题产品,都是坑害受众。网红带货,流量变现,作为一种流行的商业模式,无需指摘。但是两头坑,欺骗了商家,误导了消费者,则于法不容。别为了畸形利益,丢掉了良知,践踏了法律。一旦缺乏敬畏,红与黑仅有一步之遥。


央视网新闻:“网红带货”不能沦为网购“带祸”】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促销同样应有诚实守信、公正透明的底线。当“带货”变为“带祸”,涉事公司、网红和直播平台不能幻想拥有“免责牌”,而应主动对照自身,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法治和监管“两条腿”走路,消费者放心“买买买”,网络平台和“网红带货”才能走得更远。(李松林)


半月谈:别让“网红”成为假货的“流量入口”许多网红被“赚快钱”蒙蔽了双眼,对所销产品并不了解,缺乏专业知识,直播时信口开河,为售后埋下诸多隐患。信任一旦被打破,再难有“回头客”,长久来看更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对负有一定规则制定权的直播平台方来说,不能当“甩手掌柜”,甚至在造假的道路上“推波助澜”。(王俊禄 、郑梦雨)




新京报评论:是时候对“网红带货”祛魅了除了依靠网红自律,电商平台和相关部门也该行动起来,真正使野蛮生长的“网红带货”走上规范化之路。比如,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平台不可偏袒,对于举报发现虚假宣传行为的网红立即关停直播,定期公布“私下交易黑名单”“虚假宣传黑名单”等。发现违法线索,也严格监管,并将线索提供给相关部门。(刘远举)


中青评论:“网红带货”有多少狂热观看直播的用户也陷入了不买就赶不上趟儿的错觉。“网红产品”越是让人相信供不应求,就能吸引用户趋之若鹜。网络聚合加强了饥饿营销,让每一个“幸运地”抢购到商品的用户相信自己的消费物超所值。流量面前,理应保持克制与谨慎;面对此起彼伏的营销话题,不妨少一点狂热和从众。(王钟的)



界面新闻:网红带货出了质量问题算谁的?“网红和品牌所签的合同,目前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写明产品质量问题。网红本人实际上不能为产品背锅,也无法为消费者直接负责。李佳琦的翻车并不意味着他本人要为消费者们买单。根据《产品质量法》,自觉“上当”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也就是经销公司,以及生产者主张赔偿责任。(张钦)


中国长安网:有些网红已打了法律法规“擦边球”现实情况是,很多网红直播带货或者发图文推广,都宣传是体验,并未说明是广告。没有广告的标记,却赚广告红利,这一点上,网红们其实已经打了法律法规的“擦边球”。野蛮生长、一路狂飙的网红也该慢下来,认真学一学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了。



澎湃新闻:除了流量,“李佳琦”们还剩下些什么?李佳琦直播“翻车”,尽管他再三重复“不粘锅不会粘的,不会糊的”,但是,观众的眼睛并不是摆设。佳琦负责的是生产流量,而不是生产价值。虽然他很会和粉丝套近乎,甚至很会为顾客“着想”,但对他来说,什么东西更重要,显然是不言而喻的。(李勤余)


东方头条:以“法眼”看网红“带货”“带货”中的一些行径,恰是披了新马甲的故技重施。很多网红带货假称体验而讳言广告,就已涉嫌违反广告法;又譬如网红带货售卖“三无”产品,又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查处这些违法行为,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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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G!李佳琦回应“不粘锅直播翻车”

广电总局发话了


来源:东方网综合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中国商报、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等


近日,李佳琦在直播销售不粘锅时

当场“翻车”!

实力上演“不!粘锅”

此事频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对此10月30日品牌方回应:

产品质量没有问题,是该主播不会做饭

最新消息,11月2日

李佳琦独家回应不粘锅直播翻车:

没按说明书操作,欢迎监管!

李佳琦:反复试验四五天,发现问题出在“未过水煮锅”

11月2日,李佳琦向记者回忆直播当天的情况:“当时直播的时候,一开始使用的锅是我家里用的那口锅,用了好几个月的。当时想给大家做展示,煎一点薯条啊,香肠啊,展示一下不粘锅有多好用。同事怕我和小助理在展示时烫到或受伤,就急忙拿了另一口锅过来,这本来说是用来展示,结果误以为是煮过沸水的锅,直接开始煎鸡蛋,最后导致了粘锅的情况。至于为什么他会在直播间说“它不粘,它不粘”,李佳琦告诉记者,是因为自己用了几个月从来没有粘锅。包括6月份拍了抖音视频,它都是不粘的。

那么,为什么在事件发生后李佳琦方面没有马上回应?李佳琦表示,我们不能没弄清原因,就直接把“锅”丢给品牌方,也不能把“锅”丢给同事,所以一直在找最负责任的答案。

“我们用四五天的时间进行了复盘,做了很多煎鸡蛋的实验,包括试过热锅冷锅、热鸡蛋冷鸡蛋、倒油不倒油。最后发现,如果是一口新锅,完全没有煮过沸水,进行无油煎蛋,是非常容易粘锅的。”李佳琦说。

而且,这款不粘锅的说明书上也注明:“首次使用时,请先将产品上所有标签、合格证去除,然后在锅内放入约70%的水,完全烧开,煮5-6分钟后倒掉。”


△说明书

换句话说,没煮过水的锅,再没加油,就开始用不粘锅煎鸡蛋,相当于是“操作违规”,粘锅的概率很大。

11月2日下午,李佳琦在公司拿出了一口经过“过水煮锅”并使用过的旧锅,以及一口没有按照说明书要求“过水煮锅”的同款新锅,在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了煎蛋实验。结果显示,使用旧锅煎蛋未发生粘锅,而使用未经“过水煮锅”的新锅煎蛋则再次粘锅。

11月3日,记者在天猫官方旗舰店发现,李佳琦在直播中推荐的同款锅还在售卖,下面有买家评论是因“李佳琦直播间推荐”而购买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此款产品如果没有进行“开锅”过程,是有可能导致粘锅的。


△客服对话截图

网络直播带货有多火?

如今,网络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最火热时髦的新业态。越来越多的网红、明星都加入卖货大军。随着网友“备战”双十一,电商平台也瞄准这个时机,邀请各路明星、网红“决战”直播间。

10月20日晚,该主播的淘宝直播间突破了最高时段3112.87万人同时在线的纪录。此前,被网友称为淘宝 “带货女王”的主播直播2小时销售额超过2.67亿……

《2019年淘宝直播生态发展趋势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淘宝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

然而,近来直播带货“翻车”事件也频频发生。从该主播的不粘锅事件到明星成交额造假,这让人不禁发问,明星网红口中倾力推荐的“超好用”、“必买款”,到底能信几分?

虚假宣传,质量堪忧

事实上,该主播推荐好物“翻车”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此前,就有用户质疑他推荐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一位用户在使用了该主播推荐的痘痘贴后,脸出现红肿发烂的情况,而网店客服却是一副事不关己的轻慢态度。


△用户反映质量问题

此外,还有买家反映,该主播推荐的阿胶糕吃出了小石子,另一件直播推荐的棉被产品也存在质量问题。

售后问题无人解决

此外,直播卖货的售后问题也是网友吐槽的重灾区。某位明星在某直播平台上拥有两千万粉丝。上个月他曾直播售卖某品牌大闸蟹礼劵,然而国庆提货高峰到来后,不少网友却跑到该明星的微博下投诉无法提货,还称该品牌商家已跑路。顿时间,该明星的微博评论区变成网友的集中“投诉点”。

不少网友质问该明星:“因为觉得你靠谱,买了推荐的品牌,结果却跑路了。”


祸从口出,引发争端

直播带货时,除了产品本身的“坑”外,卖货人还很容易祸从口出,引发更多争端。

10月30日,淘宝某位网红主播直播时送出代言人明星的相关礼品,有网友评论称想要其他明星的礼品。随后该主播对品牌方负责人称“(网友)是想让你们换代言人”。此话一出立即引发代言人粉丝的不满,大量网友批评主播言论不当。虽然该主播在微博道歉,但仍有大量网友认为此举存在恶意欺骗消费者,利用明星争议话题吸引流量等不当行为。


网红、明星直播带货,为啥这么火?

既然网络直播卖货频频发生“翻车”事故,为何其火爆态势依旧不减?

互联网营销专家表示,从视听信息流、销售方式等技术角度看,网络直播卖货的销售特征非常明显:活灵活现,体验感强,可以打限时促销牌,仅限直播时段,机会转瞬即逝。

一名用户表示,自己观看直播卖货时,眼睛盯着跳动的商品链接,耳边传来一阵阵“买它!买它!”的呼喊,手就不受控制地点了下单。

还有人感叹:“我从来不相信电视购物里天花乱坠的忽悠,但为什么对直播卖货就这么痴迷呢?”

互联网营销专家表示,直播卖货的火爆,来源于用户的好奇心和冲动消费心理。

活灵活现+体验感强+限时促销+好奇心+冲动消费+明星效应+信任背书,这套组合拳让用户无法拒绝。

直播卖货翻车,要担责吗?

那么,直播卖货出现产品质量、售后问题,主播需要担责吗?答案是肯定的。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直播带货与传统广告代言虽然存在一定区别,但是其本质仍然属于《广告法》规定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广告代言人。因此带货的主播们应规范自己行为,依法代言不得欺诈误导消费者。

《广告法》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网红带货成热议,虚假宣传需承担法律责任

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 要求“双11”期间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服务内容,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李佳琦表示:“我很欢迎有关部门监管我们电商直播的这个行业。直播带货就好像几年前的电商刚出现一样,公众对其不了解甚至有误解,行业内也缺乏统一的规范,监管会让这个行业更规范,更有标准性,这也是良性发展的方向。

李佳琦所在的公司——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对此次直播出现的“翻车”情况,向商家和消费者表达了歉意,并表示:“李佳琦所推荐的产品对于上播的产品要经过三至四轮的筛选。首先最初步的筛选,是要确定它是不是天猫店,是不是通过食药监或其他监管部门备案的。第二步,看回购情况,购买过的粉丝的评论,并做一些市场调查和试用。第三步就到了选品会,多位同事根据产品优惠力度等不同维度考量来进行投票。最后一步就是李佳琦和小助理等一起商量它们是否可以上佳琦直播间。之后,再通过李佳琦和团队对产品进行试用,最终决定能否上直播间。”

那么,如果主播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对此,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告诉记者,如果主播同时是店铺经营者,那么直播内容等同于广告,虚假宣传是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主播只是代人宣传,身份便相当于广告代言人,虚假宣传同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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