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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确实都狠“作”。作天作地也就算了,作死作活就不必了吧。

2017-10-28 畸笔叟 畸笔叟



一直讲老上海的故事。

讲多了也要调调“花头经”。讲讲现在上海的故事。

啥故事?情人的故事。


情人,现在不稀奇了。无论男女,不管是18岁还是80岁,都会有。或许,没有情人,才会让人觉着稀奇呢。

情人之所以成为情人,恐怕总归有一些常人没有的特质,才会让人动心。

比方讲,情人都狠会“作”。偏偏又很多人就欢喜被人“作”。



现在,早就用不着什么“七年之痒”了。加上前头“轧朋友”辰光就“老公”、“老婆”地叫,几年功夫就老夫老妻了。热络时,作张作致作过,作天作地也作过,终于,再也没啥好“作”了。

人的骨头就是这个辰光开始痒,开始犯贱的。屋里没人“作”了,就要到外头去,“作”也要“作”一个人转来,让伊来“作”自家。

所以,黄龄小姑娘唱得好:“来呀,快活呀,反正有大把时光。”



先来讲一桩十多年前的事。

那时还没有高铁,沪杭线上跑的还是双层车,短途旅游也没现在那么流行。因此,有一次,我从杭州坐夜车回上海,车子很空,上面一层,一塌刮子就卖出去了十几张票子,一个人坐一个四座或六座的隔档也坐不满。

一开始还是对号入座的。车子开动以后,大家就各自分开。我一个人也占了一个四座的隔档。

私密总是好,哪怕只有一小时。


不过,私密不等于没有干扰。

我的前后隔档里,分别坐了一对男女。我晓得,是因为刚上车时,大家还都打过照面呢。

坐了没多久,我才刚从包里装模作样地掏出一本书来,打算让我的身心都沉浸在“诗和远方”,“眼前的苟且”就已袭来。



先是我前面那个隔档里,那个女的用很响的声音开始接一个很长的手机电话。

她大概有30多岁,说话带着很浓重的山东口音,把“说”念成“噱”。我虽有“听壁脚”的爱好,也听不太真切。

10分钟 42 35282 42 14940 0 0 2607 0 0:00:13 0:00:05 0:00:08 2911,她的分贝提高,并带哭腔:

“……这个家我是回不去了,你说啥也没用……以前我对你那么好,你是怎么待我的……你什么也别说了……我不回去。”

从后来断断续续的话里判断,她好象是一个想离婚但丈夫没同意,自己跑了出来的女人。

30年的“进城潮”里,这种事情原是有过很多的。不禁让人想起八九十年前的“逃婚潮”。

不过,她明明正坐在另外一个老男人的身边,上车的时候相互的举止就很亲热,搂搂抱抱,啃啃咬咬,象一对比夫妻还要亲热的情人。

而且,她在接电话的时候,一旁的老男人还一直在为她打气,压低嗓子说些“别理他”之类的话。

听那老男人的口音,应该是苏南浙北人士。是不是上海人,吃大不准,毕竟这列火车是开往上海的。有一点可以肯定,只有吴越之地的人,开起国语来,才是那副腔调。

总算过了10分钟,那个女的终于气冲冲地把电话挂断了。



“眼前的苟且”结束,要么我再回到“诗和远方”去?

没过两分钟,我后面那个隔档又不太平了,也苟且了起来。

这一次,不是solo,而是battle,而且是当场battle

又是一个疑似江浙沪老男人,貌50岁。他还先“开簧腔”,用具有吴越特色的国语,而且,高分贝。

他开国语嘛,显然是对一个外省女人在说话。

“……我很可以了……上次你父母来,我做得还不够地道……但有些事情,怎么说呢……你要求不要太高……总要慢慢来……难道你不相信我……”

老男人的辩白中,歇不歇夹杂着一个细细的女声的不满。这好象是一位想离婚但原配还没同意,又有了新欢的老男人。

而且,那新欢,刚刚上车时也打过一个照面的,才30出头吧。

这么一PK,又是20几分钟。

火车已经到松江了。“诗”就暂且不谈,松江早就不是“远方”了。



一部夜车,有那么多“野鸳鸯”,我倒不奇怪。好玩的是,都那么大鸣大放,肆无忌惮。我甚至怀疑,他们根本不是不想顾及旁人体验,而是故意要“秀”出来啊。

我总算在电视台混过几年,想问题不免有点自私:难怪电视台的调解节目那么吃香。柏阿姨、万峰这种人都会得红,“刚需”啊。比买房子实在是重要得太多了。


平心而论,这种情人之间的“作”,充其量也只能算“作天作地”,还有情人版的“作死作活”呢。


我也曾经赶过时髦,学开汽车,尽管只敢考C2牌照。

我本来就是记者出身,“万金油”,“碰头熟”。不过,人家驾校教练也并不吃素,见多识广,头子活络,一点也不输给记者的。所以,一碰两碰,就变成朋友了。

而且,我必须承认,在“眼前的苟且”这个专业领域里,虽然我们电视台也从来不推扳,不过,比起驾校来,输得汤汤滴。



难怪电视台被人家骂。

你拍什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种你拍一部“那些年,我们在驾校”,那才是“三日三夜十里喇叭花”。

你拍什么宫斗戏?甄嬛,只不过是一个妃子。哪像我们,开心起来,真的围着中环兜一圈,而且都是“震”生活,这才叫“震环”好不好。


你不信?我讲两个真实的故事给你听听。


有个驾校老司机,五十二岁,家里有老婆有女儿。但是特别爱好“眼前的苟且”。

后来,他搭识了一个有夫之妇,而且那女的在他之前已经两离三嫁。你看,你十里桃花还要三生三世,人家十年功夫,都搞掂了。

那女的告诉老司机,她的第二任丈夫是第一任丈夫的朋友,而第三任丈夫又是第二任丈夫的朋友,都是请客吃饭主动介绍后认得的。老司机么,是她第三任丈夫的朋友。要死快了。

更加要命的是,她认识老司机后,第一桩事情竟不是开房或租房偷情,也不是逼他离婚,而是主动提出,要与他老婆谈判。分一三五、二四六,两人共事一夫云云。

怎么?你听到此处就想拍案叫绝?慢!还有更绝的在后头呢。怎么个绝法?这样的谈判居然能无条件达成协议。而且,执行了一段,还相安无事。

倒是老司机觉着不好意思。虽然享着齐人之福,总归不大好。

侬讲伊作否啊?他竟然自动提出,我可以做到先离后娶。没料想,被那个奇女子一口回绝。




老司机有点蒙。只好托相熟的人去打探一番。

那女的说,对,我是结过三趟婚。不过,每一趟都生女儿。这趟我一定要与老司机养个儿子出来。伊真生得出儿子,阿拉再考虑结婚。否则,“棉花店死老板”,谈也覅谈。

那人家就说了,你要养儿子,跟他是不是要先离婚不搭界的呀。

没料到,他被那女的教训了一番:“你不懂了吧。那老司机能看上我,说明他极其花嚓嚓。他永远不会安于只有一个女人。假使我答应伊搭伊老婆离婚,伊必在我之外另觅新欢。”哦唷,深刻啊!有这种如此“知性”的“眼前的苟且”,我要“诗与远方”有何用!

那女的接着说,我不让老司机离婚,而且我又搞掂他老婆,愿意与我共事一夫,侬还要哪能?!

从此,老司机只好安享齐人之福,白天么,教教人家哪能开车,夜里如约分赴香巢。礼拜天啊,休息。

吃力的。


人生,“作”到如此地步,也算是与我们这么多胡编滥造的电视剧“日月同辉”了。

再“作”下去,就要出人性命了。



还有一个老司机,是浦东某驾校的教员,搭识了一个女的,也是有夫之妇。

这个老司机也是昏头了,主动提出,停妻再娶。漂亮吧?

啥晓得,结果,与上面那个例子一样,吃了“弹皮弓”。

而且,那女的,不像电视里的女主持人那样,娓娓道来,而是恶语相向:

“侬覅做梦,我弗会放忒侬,也弗会跟牢侬。我就是离了婚,也弗会嫁拨侬的。所以,侬也弗许离婚。”


我脑子有点缺氧。

听不大懂。

因为我的婚恋观,都是那些从来没真正谈过恋爱结过婚,或者离了婚再也寻不着男人的电视女主持或女嘉宾教会的。



那老司机比我还傻。他听了以后,百思不得其解。一念之差下,老司机将那女的约到一条乡村小路旁边,用车子把她轧死。

故意伤害罪。现在还在吃官司。

这就有点“作死作活”了。


我听到老司机被判刑的消息,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只好套用范伟在小品里的一句台词:“同样是花男,差距咋这么大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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