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破产法庭两周年十大工作亮点
2019年1月1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委的支持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全国第一个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
两年间,新一轮破产制度改革破浪而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破产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推动自然人破产立法”,并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中,授权深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中开展破产制度改革试点,标志着深圳成为破产制度改革的第一试验田,肩负起全面完善破产法律制度、健全办理破产体系的重任。
两年来,深圳破产法庭勇立潮头。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在深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圳破产法庭紧紧围绕时代赋予的破产改革先行者的职责使命,步履不停、锐意进取,全力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改革举措、加快完善配套机制,在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完善重整规则程序、实现跨境破产协作、优化府院联动机制、畅通市场退出渠道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充分发挥了破产制度在新发展时期服务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在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下,2019年10月,深圳市人大启动个人条例立法工作,市中级法院受委托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草案)》。
通过汇聚立法、司法、行政部门,金融机构、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的经验智慧,在历经上百次讨论、几十场调研座谈、三次人大审议后,形成13章173条的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表决。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为全国第一部地方性个人破产法规,标志着深圳不但在全国率先结束了“半部破产法”历史,而且先行拥有了科学完整的办理破产体系。
个人破产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深圳破产法庭目前正紧锣密鼓地推进条例的实施配套工作,并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在审理流程、信息公开、反破产欺诈等方面做足准备,切实为《个人破产条例》落地实施和高效运行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敢闯敢试!深圳个人破产条例的破冰之旅》
积极推动破产改革探索的同时,通过深化认识、压实责任、明确规则、优化流程等举措,对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了充分挖潜,2020年全庭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司法办案成绩显著。2020年,深圳破产法庭各类收案3124件,同比上升35%,审结1665件,同比上升59%;其中,破产案件审查结案909件,同比上升64%;破产案件审结525件,同比上升57.2%,衍生诉讼审结212件,同比上升36.8%。
为积极贯彻中央“六稳”“六保”精神,疫情期间,积极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协助困境企业对抗疫情冲击,化解破产风险,利用破产清算和重整制度,优化行业和产业资源配置,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影响。
在确保人员安全健康的前提下,厘清破产审判事务的轻重缓急,依法灵活推进程序,及时上线“深圳破产微法庭”小程序推动审判工作在线运行。
针对疫情防控形势下的破产办理,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破产管理人的履职指南》,针对提高管理人应对疫情意识、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能动扶助受困企业、注重民生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发布19条措施,全面指导管理人在疫情防控期间高效、有序工作。👉《深圳破产法庭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破产管理人的履职指南》)
⭐由于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工作表现突出,深圳破产法庭被省法院评为先进集体,谢继宇法官被省法院评为先进个人,西满公司重整案入选全省法院首批疫情防控民事行政案例。👉《战“疫”加速度!深圳中院助重整企业复产民生物资》)
针对破产制度改革和办理破产体系发展的方向,对标国际先进实践经验,积极推进破产审判权和破产事务管理权改革,指导成立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推动破产事务办理体系专业化发展。
以特区制定个人破产条例为契机,积极推动“两权分离”改革,推动支持政府成立破产事务管理机构,构建“法院裁判+机构管理+管理人执行+公众监督”四位一体破产办理新格局,提高破产办理的科学性。
指导成立深圳破产管理人协会,实现破产管理人行业自律自治。设计市场化开放的会员架构,推动市场化要素辅助案件办理,推动协会以行业公约推进破产事务办理市场化、集约化。👉《New!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
针对当前破产事务办理环节多、程序成本高、债权关系复杂等问题,以税务机关办理破产涉税事项为切入点,推动市税务局开发上线“区块链破产事务办理联动云平台”,在全国法院率先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破产事务办理。
目前,该联动云平台已经将破产涉税事项中的事务办理、债权申报等进行全链条管理,还将继续建立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区块链连接,确保平台信息的实时同步、不可篡改、永久保存,兼顾了效率和信息安全,实现法院、政府与破产管理人的高效衔接,大大提升破产涉行政事务办理效率,降低办理成本。
《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探索建立了一整套重整规则,先后受理了ST中华、飞马国际多家上市公司以及福昌电子、大世界公司、华瀚科技等大型企业重整案件,共实现债权清偿达223亿元,安置员工超过1万余人,实现国家税收5.79亿元,约32万名股东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过去两年间,持续探索重整制度优化,不断丰富司法重整工具,致力于为深圳企业提供解决债务困境的司法路径。👉《深圳七案例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两年来,在最高法院、广东高院的大力指导支持下,深入研究跨境破产理论规则,先后承担国家和省级跨境破产重点调研课题,与域外法院、司法机构开展了一系列对话与交流,积极推动跨境破产司法协助,取得积极进展。
始终坚持以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破产制度为导向,不断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完善办理破产机制,推动破产改革向纵深发展。
市中级法院为深圳营商环境评估“办理破产”指标的牵头单位,深圳破产法庭为主要责任部门之一。两年以来,以营商环境为抓手,不断深化办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办理破产事务中的痛点堵点,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按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估要求,出台《关于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协调部署“办理破产”指标9个方面38项措施,推动20余家参与单位落实改革举措,着力弥补当前深圳办理破产事务的弱势短板。
围绕破产办理无纸化、智能化、便捷化目标,充分利用“深圳移动微法院”“深圳破产微法庭”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推广在线开庭、类案智审、在线调解、在线摇珠、电子送达等着力提升审判效率,以信息化手段支撑破产审判工作,实现立案、破产审判的无纸化和智能化。👉《抗“疫”再添利器,深圳破产微法庭上线发力!》
回首来路,深圳破产法庭紧扣中央改革精神,尊重审判司法实践,积极开拓专业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路径;
展望未来,2021年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之年,深圳破产法庭将继续携深圳改革基因,加快脚步,攻艰克难,坚决完成中央交办的改革任务,为双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供稿 | 深圳破产法庭
编辑 | 林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