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性侵养女”案也反转了:你的良知为何总为无知埋单?
婚恋两性专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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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Arthur Chen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简介:心理圈稀有性别男颜值高咨询师,长相年轻、内心成熟的代表人物。座右铭:惜时惜人。咨询小时数:3000小时,研究方向:职场心理、婚恋两性、身心疾病、朋辈心理辅导。近期关注:要事第一、正念减压、网络时代人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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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鲍毓明“性侵养女”案,终于真相大白。
一没有性侵,二没有养女。两人实质上就是一场你情我愿的性交易。
这样的结局让许多网友大叹,又上当受骗了。
今年以来,其实类似这样的反转,已渐成常态。比如前阵子的罗冠军事件,女方声称男方强奸了她,但实际上两人是正常的恋爱关系,引发网友震怒,也让如火如荼的“Me too”运动偃旗息鼓。
再比如之前的苟晶案、晨小晨案等,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极大地消费了公众的良知,很多人感到非常的失望。当然,这些事件中,鲍毓明案因为被舆论关注的持续时间最长、查办时间也更长,其反转更具有标志意义。
我相信,经过鲍毓明案件后,此后女性再声张自己遭遇“性侵”,大概率不会立刻被人相信了,因为这一记被打得太疼了。
不过,在谴责这些事件制造者的同时,我倒是希望公众能够反思一下:
为何自己会一次又一次的上当受骗?
我首先想说的是,大家能够有这样的善心是好事。
我们听到一个未成年少女,被一个成年的男人所控制,发生了她不想发生的那种关系。如果你依然觉得无所谓,那我觉得是这个人没有良知。
大家听到后会情绪激动,想伸张正义,这才是比较正常的反应。
但是,你有情有义,但是你怎么就没脑子!
这是《琅琊榜1》中,胡歌饰演的梅长苏对王凯饰演的靖王的评价。
我认为,这句话也比较适合各类社会事件中,有情有义站出来帮助“受害者”的广大网友。
良知这个词,并不仅仅有善良就够了,还需要“知”,即你得有能力去判断你是不是真正在做一件有智慧、真正在体现善良的事。
我认为,很多人的良知正在替自己的无知埋单,这是这些反转事件的实质。
如果可以从这个程度进行反思,那么鲍毓明这一案件才具有其真正的价值。
那么,我们缺少的是什么样的“知”?
我以鲍毓明案为例,同时也会罗列一些今年以来也比较知名的反转事件,为大家做一定的分析,希望能够提高大家在这方面的“知”。
鲍毓明案件反转之后,有不少网友依然觉得自己之前是对的。因为他们认为鲍毓明无论怎么说还是一个恋童癖。
当然,这一点确实是当初很多的网友对这件事情表达极大愤慨的原因之一。
然而,我就想问问你,你知道什么叫恋童癖吗?
我可以说在网上90%的人都不知道。
如果没有看以下内容,包括看这篇文章的你,恐怕也不知道确切的定义。
恋童癖实际上是一种心理障碍,是心理疾病的一种。和大多数的心理疾病一样,并不属于大众认知的范畴。虽然这些年,“恋童癖”渐渐成为一个公众词汇,就像“抑郁症”、“躁狂症”、“精神分裂”一样,许多人都知道这个词,但是实际上真的搞清楚到底什么才是恋童癖的人并不多。
说实在的,从事心理工作之前,我对恋童癖的理解也跟大多数网友一样,其实是错误的,以为喜欢一个未成年的人就是恋童癖了,其实不是。
这里是一个术业有专攻的问题。现在社会学科体系太庞杂,绝大多数人也没心思去搞明白一个术语到底是什么意思,另外也不好意思当大多数人都用这个词汇表达的时候,弱弱地问这么愚蠢的问题“先告诉我你怎么定义这个概念”,所以全盘接受了最初发声者的定义,然后凭着这样的“想象”,开始认定事实。
这就是为何这类事情总是反转的一个重要因素。你连基本事实都不清不楚,怎么会不被人利用呢?
实际上,恋童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鲍毓明是不是恋童癖我不知道,但是他和李星星的关系中并没有恋童癖的因素。
因为对于恋童癖来说,李星星的年纪太大了,长得太老了。
现在的报道披露,李星星初次见鲍毓明是18岁,已经超过未成年人的年纪。网友可能会说,那是现在调查的结果,鲍毓明当年不知道,还以为她是未成年人,所以是恋童癖。
但是如果鲍毓明是恋童癖,以李星星170的个子,130斤的体重,即便她报自己是8岁,他也不会要她。
恋童癖实际上主要是针对的是未成年人中的尚未发育的人,即青春期前的孩子。他是不会对已经发育的未成年人感(性)趣的,当然更不要说已经发育良好的了。
在实践上,大部分被恋童癖性侵的对象,倒不是李星星这种陌生人,而是恋童癖自己生活圈子中的熟悉人,如同学、同事、亲戚、邻居的孩子,是从与孩子建立友谊开始,逐渐开始发展到性关系的。
如果看过电影《素媛》、《熔炉》就会发现,那才是会被恋童癖性侵的女孩。
因此,如果搞清楚恋童癖的特征,那当你发现李星星的状态,你就不会把她归类到儿童,认为这是恋童癖了。
当然,为了防止有人抬杠,我要澄清,搞清楚恋童癖的特征,并不是否定鲍毓明可能性侵李星星这点,但是同样显而易见的是,鲍毓明事件中之所以让人义愤填膺,有很大一部分和“恋童癖”有关。所以,这个议题设定的准确性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同样因为议题被人错置,导致大众情绪爆发的,还有苟晶案、仝卓事件的“冒名顶替”说。由于事件发生时,全国网民正在关注高考“冒名顶替”现象,这两个案件都被最初曝光者冠以“冒名顶替”来报道,苟晶成了合理的冒名顶替的受害者,而仝卓则成了冒名顶替的加害者。
然而,到底什么是冒名顶替呢?很多人并没有细想,更没有把他们两人的实际情况搞清楚,就轻易接受了“冒名顶替”说。
事实上,苟晶案中只有冒名并不存在顶替,而仝卓事件,既没有冒名也没有顶替。
可以说,背后的操作者,借用了大众对“冒名顶替”的怒火,把这两个本来获得不到如此舆论关注的事件推上了舆情的顶峰。
设定议题,往往决定了这个话题讨论的方向和力度,甚至是有没有讨论的价值。
因此,不要轻易地接受最初发声者的说法,特别是其实你自己也搞不太清楚的概念,不妨多问问。
对媒体来说,如果自己搞不清,不妨虚心问问有关专家再说。不要自以为自己什么都懂,或者查一下度娘就会,这是非常危险的。
否则的话,你很有可能就被别人设定了议题,然后围绕这个议题走向错误的方向。
实际上,类似反转的事情,一定是有漏洞的,这些漏洞本来也是比较容易被发现的。
这里的漏洞,概括起来说,就是不太符合逻辑。我们每个人的言行举止,其实都是建立在一套逻辑之上的,有着前因后果,如果不太符合逻辑,一定是有人没有说实话,让你没有办法建立逻辑。
从心理咨询的角度,这叫“不一致”,专业人士要找的就是当事人前后不一致、言行不一致的地方,对这些不一致进行提问,从而挖掘出真相。
其实,鲍毓明这件事情中,不一致的地方就挺多的。
我就举大众一开始比较难接受的“养父”和“养女”关系这点来说明。当初我就认为,这不可能是什么养父和养女的关系,因为这里有不少逻辑漏洞。
先不说这个人是否符合收养资格,事实上,一个人要去收养一个孩子,从收养幼童的动机上,是不会去收养14岁大的孩子的。
收养孩子的目的,就是希望从小让孩子在身边长大,从小培养感情,最好当做亲的孩子去养大。事实上,绝大多数被收养的孩子,大多数都是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年纪被人收养的。
因此,这种14岁的收养(姑且接受一开始的说辞),在现实生活中就不太可能成立。不得不让人怀疑,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其次,如果真的要去收养孩子,一般的方式是通过网络寻找孩子吗?
这样概率多渺小,为何不到偏远地区,挨家挨户物色呢?或者到一些小地方的孤儿院,去看看呢?这不是更容易物色到合适的对象吗?通过网络不是更不靠谱,更危险吗?送养孩子都是非常紧急的事情,谁有空上网慢慢物色送养对象?
当一个人需要舍近求远做事的时候,就是不符合逻辑的,往往就藏着一些猫腻。
再次,即便鲍毓明有着不良的动机,作为女方和女方的父母,又怎么会“单纯”地认为,有14岁的孩子被“收养”这样的事情呢?他们怎么会觉得自己的孩子有这个价值被人收养呢?这也是不合逻辑的地方。
既然这个逻辑不通,那么更符合逻辑的是什么?
很显然,无论是哪一方,在最初的时候,都没有否认这一段关系是涉及金钱往来的。
所以,更符合逻辑的推理,本来就是,这是“养女”,只是不是大众理解的那种养女,而是(包)养女(性)。
至于鲍毓明在网上说的“收养女宝宝”,恐怕也不是什么正经词汇,可能是一种网络暗语,就是发出包养的招募信息,等等听得懂的人上钩。
这件事后,听我公安的朋友说,其实这些年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陆续查获高中年龄段的人也开始以前只在日剧中听闻的“援交”。
“援助交际”在日本是一个难以治愈的顽疾,在日本女子高中生中的比例很高。据统计,高二女学生中有32.3%有援助交际行为,高三女学生更高达44.7%之多。
随着网络的普及,这一比例不断刷新。
他们正是用类似鲍毓明这样的暗语在网上交友,认识客人。国内的统计数据未知,但是鲍毓明李星星案可能撕开了其中的一页。
之所以这些少女从事援交工作,有很多原因:
1、物质主义。
当她看到其他女孩通过援交赚的钱所买的时装、包包、化妆品等物品时心生嫉妒,于是她也想效仿。
2、不愿意吃苦赚钱。
在上海某少女“援交”案中,检察官在询问援交少女小文的家庭状况时,小文回答:
父母是国有企业的员工,虽然不是很富裕,但收入稳定,每月也有固定的零花钱。但她觉得,这样来钱太慢,既不实惠也不现实,加之学习成绩不好,读的是职业高中,因此对未来并不抱有太大希望,更何况她说“我吃不了这个苦”。
3、性观念的改变。
很多成年女性,都认为自己不能随便跟一个男人睡觉,但是有些女中学生觉得,这很无所谓,只要跟叔叔睡一觉,新衣服就穿在身上了。有些援交少女表示,如果到20多岁还是处女,才是一种羞耻的事情。
回过头来看鲍毓明和李星星案,其实更符合逻辑的叙述,这就是一个援交女没有遵守“职业道德”酿成的事。
当然,类似的逻辑不通在前不久的罗冠军事件中也有显现。
很明显,当事女主梁颖说的内容也有大量前后不一致:
最突出的是,明明说别人强奸了她,接下去又跟别人又好得不得了,这就不符合一个受害者会有的行为表现,至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这种学术词汇不懂更不要乱用,那是被长期拘禁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情况,怎么可能是梁颖这样自由身呢?
因此,要避免上当受骗,提高自己的逻辑性,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否则不骗你骗谁呢?
千万不要认为自己很理智。
我认为自己算是比较理性主义的人。大家看我写的文章,会发现我基本上还算是比较客观分析问题的。但是,我也必须坦诚,像我这么理性的人,也会昏头的时候。
我们每个人,实际上都是比较容易受情绪脑主导的,理智脑占主导位置的时候很有限。
在反转类事件中,情绪其实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之所以这些事件会引发轰动,是因为这些事情都挑起了大众的情绪。
之所以这些事会反转,也和大众刚开始接受信息的时候,情绪占据主导不无关系。
以鲍毓明案件来说,在这一事件曝光之后,也不是没有人提出过质疑,甚至有媒体已经做过相关的报道,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什么?
这些提出质疑的人被骂得体无完肤,相关媒体甚至还不得不撤回报道,做出道歉。其实这是有违舆论平衡的基本原则的,进一步让那些被情绪化主导的信息占据了不合理的位置,让大家听不到相反的声音。
这个过程就很好地体现了情绪主导的危害:
1、在情绪主导下,人会拒绝接受和原先接受的信息不相符的内容。
他就认为,事情就是得按照他原来所设想的方向发展才是对的,如果有不相符,那就是有人在洗白、是水军。
2、在情绪主导下,人也会害怕自己作出错误的判断,但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失控了,所以宁可视而不见。
所以,在这两股一明一暗的情绪之下,他们会把自己推向一个比较极端的状态。
遗憾的是,在鲍毓明事件中,我们看到有不少的网络大v,甚至是明星也站出来,所谓的“姐姐来了”、“哥哥也没晚”。
我倒不是在这边要点名批评这些人,他们当然是很善良的,只是想提醒大家,即便是这样的人物,也很容易被人引导,何况是我们呢?
千万不要对自己的情绪控制能力过高估计。
在今年持续了半年之久的针对演员肖战的网络暴力事件中,这种情绪主导因素就非常明显。从最初的227网文作者和读者,到这一事件结尾的标志性事件晨小晨事件,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人下场批判肖战,难道是他们真的很恨他吗?
我认为并不是。
他们主要是在情绪激发之下,把肖战当做了一个靶子,而忽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最终做了别人棋盘上的棋子。
以227的网文作者举例,他们以为是肖战粉丝举报了这个平台,导致他们的文章没法上架,进而迁怒肖战。
然而,当他们清醒过来之后,有人在我写的系列关于这件事的点评下方留言表示:
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发现这是娱乐圈复杂的斗争的一部分,自己是被人利用了,肖战本人更是无辜,为之前骂他道歉。
当然,可能还有人的情绪依然处于失控的状态。
一个人很容易被情绪绑架,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他其实缺乏一种能力的体现:
元认知的能力。
什么叫元认知?
就是我们有能力去思考我们到底是怎么考虑问题的。
这其实是对自己思维的一种觉察。
当你能够觉察自己思维的时候,就会意识到:
我到底在想什么?
我的想法是否明智?
我的想法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地方?
最终你会作出更恰当的选择。
这当然是需要刻意训练和培养的能力。
而且,我们要和那些总是试图破坏我们建立元认知能力的人和事作对抗,他们就不太希望我们掌握这种能力。
因为一个人一旦有这种能力,就不容易被操控了,都不要等到反转就被人识破天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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