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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市缴存公积金,这样也能申请贷款!

佛山12345
2024-11-20

点击了解公积金提取新政

常见问题汇总
公积金贷款


外市职工,在我市看中了心仪的房子

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跨市工作变动,

如何才能不影响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呢?

@外市职工,这份公积金贷款攻略请收好!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了解这些!


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在其他条件均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情况下,可到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判别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符合贷款条件的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提供户口簿以及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缴存存折等)。

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资料。

办理方式如下:

关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办理手续请登录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 “信息公开→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查阅。及“办事指南→业务指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须知”查阅。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

申请贷款条件:

1.借款人为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非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缴存职工),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第二款。判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户籍地、已婚情况,以贷款申请时的情况为准

2.贷款申请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3.购买住房,建造、翻建、大修(不包括装修)住房。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5.能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

购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将新购入的自有住房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贷款建造、翻建住房的,借款人必须提供其他自有物业作为抵押,或者提供第三方物业抵押担保





曾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在佛山缴存半年以上,现拟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累计外市缴存时间,是否需要把外市的公积金转移到佛山才能申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如职工曾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将外市缴存的公积金转到我市(职工因在我市未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不能办理转入的除外),同时提供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以便合并计算缴存时间。(如在外市的住房公积金已注销提取,也只能按在我市开始缴存的时间计算。)

上述《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可待职工在佛山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给受委托银行。

广东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可通过网上服务渠道授权本中心获取缴存使用信息的,则可免提交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资料。

“协议授权”办理方式如下:

方式一:关注【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登录→协议授权→异地公积金信息(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方式二: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登录→业务大厅→其他业务→协议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方式三: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http://fsgjj.foshan.gov.cn【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我要办理→协议授权→新增授权(填写相关授权信息及选择“授权业务: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下一步→同意“协议授权”】。

在我市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要注意:

外市借款人需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贷款期间借款人须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定,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市借款人每年12月31日前须主动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如借款人未能依时提交,则视作属于“长期欠缴”情况,借款人须提前结清贷款。如不能提前结清贷款,尚未偿还的贷款(即贷款余额)改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如属须浮动利率情形的,按规定上浮利率执行。





如何通过“上传缴存明细申报”功能申报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

①“上传缴存明细申报”须知:

A 异地缴存明细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明细清单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委托银行加盖公章确认(在线获取申报除外),公章可以是电子公章或电子业务专用章;

b)明细清单必须有缴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及按月汇缴的流水记录,明细清单可以是公积金对账本(存折);

B 在本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及时持相应资料到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注销提取手续;在外市已办理离休、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上传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C 共同借款人的缴存明细必须由主借款人申报。主借款人登录本人账号后,在“异地存明细申报”界面选择【共同借款人】申报。

②“上传缴存明细申报”的两种方法:

A  通过【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贷款房屋地址】、【主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选择图片→【提交】→办结。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关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个人网上办事→主借款人登录→业务大厅→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贷款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及选择申报方式:【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选择图片→【提交】→办结。

B  通过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申报

主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房屋地址】、【主借款人】→【下一步】→【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勾选【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办结。

共同借款人申报操作如下 :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办事大厅(入口)】→主借款人登录→【我要办理】→【异地缴存明细申报】→勾选【房屋地址】、【共同借款人】→【下一步】→【上传缴存明细申报】→下一步→勾选【外市缴存明细】→【选择文件】→【完成上传】→【提交】→办结。





怎么获得外市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

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办理或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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