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立、撤销?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如何开立、撤销?
一起来看
总包单位有2个及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开立新的专用账户,也可在符合项目所在地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已有专用账户下按项目分别管理。
开户银行依据专用账户监管部门通知取消账户特殊标识,按程序办理专用账户撤销手续,专用账户余额归总包单位所有。总包单位或者开户银行发生变更,撤销账户后可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开立新的专用账户。
(一)尚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正在处理的;(二)农民工因工资支付问题正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三)其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更多阅读
劳动美 和谐美︱自贡:“三位一体”创新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春风行动”
扫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