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深了丨《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落地解读(七)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是在政府部门委托的项目之下面向实体企业编制的,对研究机构、院校等从事实质研发的机构也有参考意义。本指南基本不适用于没有实质性产业技术研发而以收取许可费为主、专业从事专利运营的非执行实体(NPE)。
专利运营落地难,根本原因在于国内商业、司法环境中,专利的话语权仍显不足,以致对专利的投入难以显现效益。因而,大多数企业不可能在严酷生存竞争压力下将足量的财力和资源投入到专利活动中,自然导致高价值专利产出少,恶性循环越发使专利运营无法展开。
然而,国内大环境在向专利强保护迅速进步,局面将大为不同。笔者早注意到,嗅觉敏锐的资本早已开启对专利运营的风险投资,大批专业专利运营机构在资本的青睐下悄然出现,积极从事专利战略性收储,以待机收割利润,已蠢蠢欲动。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尽管笔者认为这些先行者中的绝大部分仍将以付出高昂学费而惨淡收场,但形势确已有进无退。任何企业如果在专利能力建设上不能跟上形势,将陷入极大被动。
企业专利能力建设不能一蹴而就,有长远打算的,当下就需要认真处理包括专利运营在内的专利问题了,要在现实、合理的范围内实质性加大资源投入,建好专利储备,做好能力和制度建设。
专利运营以高价值专利为本,终极依赖于有顶层规划能力的专业人才。企业应以主营业务为核心,专利运用、运营应服务、服从于主业,不能为运营而运营。技术转化和专利运营性质不同,应注意区分。
每个企业,尤其技术型企业,均需要高水平专利运用、运营。这需要实质投入,但并非投入越大越好。因超越了企业发展阶段、现实情况而承受不起的专利规划不是高水平的专利规划。
笔者希望本指南能够给企业专利资产建设、管理、运营提出务实建议,产生实际帮助。
本指南的结构如下: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
一.概念
1.专利资产运营2.专利资本运营二.企业运营特点及问题
三.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1.系统化管理2.面向运营的技术分类及标引3.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商业价值一般性评估4.专利申请计划5.专利提案产出6.专利获得和维护7.特别项目知识产权约定及管理四.专利运营实现策略
1.独立运营管理机构2.运营机会的获得3.运营机会的初步评估和策略制定4.维权式运营发起5.运营实现6.运营实现的维权保障7.独立专业运营机构五.专利运营管理及人员能力建设
1.职责及绩效管理制度
2.知识产权最高负责人职能要求
3.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专职人员职能要求
4.企业研发技术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5.企业业务部门及人员职能要求
作为指南落地解读系列文章的第七篇,本文就本指南的第三章第6节“专利获得和维护”做出解读。
企业专利资产运营指南
三. 技术的准备和筛选策略
6. 专利获得和维护
【解读】:
当所获得的技术资产配置有恰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时,相应资产才能保有较好的价值,倘若知识产权保护配置失当,对技术资产的价值视情况有贬损。
专利资产至少包括取得全部或部分所有权的专利申请、专利权,以及专利使用权,即专利许可。专利许可之价值,忽略金融估值较为严格的操作标准时,实质相当于专利许可产生的许可费支出或收入的总和。
通常,合理的许可费标准为使用被许可之技术而导致的利润增加额之四分之一。实际许可费须结合利益相关方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加以权衡、调整。
依照金融估值原理和会计准则,一件专利给予许可之后,专利价值应根据许可价值做减值调整。
专利资产应进行适当的动态评估,调整其估值以及运营、使用、维护策略等。调整的核心仍在于企业的商业计划和专利资产的价值。
对于已经提出申请及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经评估后认为估值较低或者基本不具备商业利用、运营前景,没有必要继续加以维护的,应当放弃该专利。除直接放弃之外,也可以通过低成本的信息或交易平台予以公示,通过挂牌销售、拍卖等方式以期收回一定价值。
【解读】:
动态评估的节奏应在有效追踪价值变化和工作负荷之间取得平衡。可以参考专利缴纳年费、维持费的节奏,分批次处理,争取在确定专利是否续费或做其他处置时,有较新的价值评估结果为依据,有合理的操作时间。
应注意,地理布局于多国的同族专利,因各国缴费制度差异,应注意建立恰当协调机制,以确保工作效率,避免重复劳动。
涉及专利许可的专利资产可能有特别的节奏要求,例如,结算许可费的周期,重新谈判许可费标准的时间节点,许可变更、退出机制等,这些特别要求应通过专利管理系统设置监控,适时启动相应评估和动作。
随时间推移,专利商业价值当中的不确定性迅速减小。实践中,只有极少比例的专利能够实际产生商业价值,又因专利年费或维持费通常越靠近保护期末尾时越高,及时淘汰没有价值的专利可以避免大笔不必要之费用支出造成的浪费。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设置严格的专利淘汰规则,可以对不同年度的专利设置恰当淘汰率。
本指南之前章节中提及“专利、技术秘密及相关技术资产应有统一管理。每件专利应有对应的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负责提供支持。原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出现变动时,应保证新的技术部门和技术发明人接管相应专利,确保技术支持的可靠延续。技术秘密应采用类似的管理方式。”其主要目的之一是确保专利资产全生命周期的价值评估能够得到技术部门的有效支撑。因而,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变动程序中,应设有企业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把关的节点。
对于收购、许可等方式获得的技术资产,也应指定适当的技术部门、人员提供支持,采用类似方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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