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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对公安局的无理要求,律所直接拒绝

彭瑞萍 千千法言 2020-11-11

今天下午,有两张图片在朋友圈传阅着,内容是湖北黄石市公安局下陆分局发给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调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郭雄伟的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业务手续。


老实说,看到这个通知书时真的把我惊住了,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啥时候成案子的证据了?可看到律所的《情况说明》,心里好解气。面对公安局的无理要求,律所直接拒绝,律所回复说,案子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公安机关对该案已经没有侦查权。特别是末尾一句,霸气侧漏: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同意律所意见。



 


对如此肆无忌惮地侵害律师依法执业的行为,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回复,霸气且有理有据,保护当事人的案件信息和律师的执业秘密是律师执业的基础,在此,为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律协和北京浩天信和(长沙)律师事务所的担当鼓掌!


希望全国各地的司法局与律协面对侵害律师执业权益的行为,都硬气地说:不!

 

刚才在朋友圈还看到一则侵犯律师依法执业的消息,是刘金滨律师发的,内容是:黑龙江省克山县法院,齐齐哈尔市原司法局局长任凤仪受贿案无罪辩护,今天下午六时许,因公诉人拒绝向法庭提供讯问和询问同步录音录像,严重影响公正审判,辩护人申请其回避,其作出了反击称:由于被告人刚才也提到辩护人在看守所多次给被告人看卷核实材料,申请更换两位辩护人!把被告人吓得够呛!要求坚决不更换!休庭中。

 

本来,向当事人核实证据材料是律师的一项基本的执业权利,可却成了公诉人要求更换辩护律师的理由,看了让人啼笑皆。

 

今年,各地司法机关侵犯律师执业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其中,最恶劣最严重的是熊昕律师被窃听入罪一案。熊昕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件的过程中,因为向检察官反映其在会见嫌疑人时了解到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然后后面就发生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他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因为律师会见室满了,所以熊昕被安排到讯问室,刚好同一办案机关的警察张某某在隔壁提审,该警察不好好提审自己的案子,反而很认真地偷听熊昕与嫌疑人谈话,过程有二十分钟。之后,在检察官提审犯罪嫌疑人后,因犯罪嫌疑人口供发生变化,检察机关根据该警察张某某及被告人的证言,指控熊昕律师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

 

让人目瞪口呆的是,在法律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的情况下,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与东湖检察院悍然把警察违法偷听来的证据冠冕堂皇理直气壮地作为熊律师入罪的罪证。


我一直认为该案存在司法机关打击报复辩护律师的嫌疑,因为律师向检察官反映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然后就被公安机关想方设法找理由把律师关进去。


 至今,熊昕还在看守所被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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