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室的故事】兄弟
前 言
调解不是万能的,有些矛盾是绝对无法调和的,我们得接受调解的不成功。没有一种调解方法是适用于所有劳动争议案件的,有些方法在一些案件中能够起到奇效,但在其他案件中却没有什么作用,甚至会起到反作用。
通过关系好的人做单位与个人之间的缓和剂,让双方抛下次要矛盾,在主要矛盾上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而调解员在其中适时推动一下,是我们有时会运用的一种方式,尤其是在有一定年限,或者说个人与单位领导之间关系比较好的情况下。但有时候却会适得其反,不是因为关系变得不好了,而是因为关系太好了。
本文作者
何依依
兰台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团队
律师
PART
01
基本情况
A今年60岁,是3年前到这家公司的,提交申请的时候已经到退休年龄,要求工资差额以及解除的赔偿金。与单位取得联系后,单位人事对此表示极大的调解意愿,坚决表示愿意调解,且希望能够先和他沟通一下。
进一步了解之下,听单位人事介绍,A是公司经理10来年的朋友,当时是经介绍来公司的,做销售总监,工资是2万,一半是绩效工资。但那时已经离退休没两年了,平时A也不怎么来办公室,也没有什么业绩。今年到退休年龄后,因为退休出现了问题,到社保投诉去要求补缴,所以一直没办退休。谈到工资差额的问题时,公司说这完全是因为他确实没有做出过任何业绩,所以没有相应的绩效工资。可是我问之前的有业绩吗,工资又是怎么发的。公司表示也没有,出于人情给的都是全额工资,并没有按绩效来扣减。这回按绩效来扣减,主要是因为集团公司检查发现了这种光拿钱不干事的情况,所以开始按照规定来核减。
PART
02
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补发
在双方对工资构成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绩效工资能否予以核减,这个问题通常是劳动争议爆发的导火索,那在法律上对这个是怎么认定的呢?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绩效工资的,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核定。公司要核减绩效工资的,需要有明确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经过民主公示,然后这个绩效考核办法需要确实地予以落实,公司需要确实进行绩效考核,并告知考核结果,按照考核结果核算绩效工资。
PART
03
调解结果
最后,公司表示已经和他私下致电,他们经理也和他联系,但是A不接电话,不想与他们沟通,公司很希望能和他当面调解,而且是他们经理会来,会给一定补偿的。我把公司那边的意思跟A转述了。A刚开始还是支支吾吾,没说可以还是不可以。我和他先问了一下他社保之类的投诉情况,然后慢慢地他也就开始说一些心里的想法。他表示不想见面,如果有方案,电话里说就行,如果能不见面最好不见面,除非到开庭的时候真的没办法。谈到他的朋友时,他有些无奈,没说其他的,就是说他做不了主,见面也解决不了问题,不想见面让他为难。
A已经说到这种程度了,不管是真是假,已经明确表示了不想面谈。经解释单位对于工资差额部分有一定心理预期,单位这边希望面谈,有一定程度上也是希望能从感情角度上,看能不能退一步,他们的方案和主张之间有一定的差距。这案子最终无法继续调解下去。
劳动争议中双方的关系不都是员工与领导之间,公事之间的关系,单位作为一个组织,在组织成员基本固定的情况下,成员之间必定会产生工作以外的联系,有关系亲密的,有关系恶劣的,甚至进这家公司时是因为关系,呆的时间越久关系越复杂。关系的恶劣导致劳动争议产生,劳动争议的产生也会导致某个关系破裂。夫妻合力创业因为感情破裂,前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资、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经朋友介绍到酒吧,后要求酒吧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介绍人和个人在调解室吵成一团······只希望劳动争议结束后,曾经关系好的,关系不好的,都能相忘于江湖,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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