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密室九天——日本宪法的诞生(4)
铃木昭典
翻译 老狼是也
前情提要:
日本宪法草案是战后不久的1946年2月4日到12日,短短九天中,由联合国军总司令部(GHQ)民政局组成二十五人的小组拟就的。在之前的连载中,介绍了麦克阿瑟元帅(五星上将)指示三项原则,召集25人的美方小组,紧急为日本起草宪法的背景。
第三章 “麦克阿瑟手令”前奏曲(1942年~1945年)
理想的民主主义国家构想
合法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既已落入占领者手中,占领者应尽力采取一切措施,在可能范围内恢复和确保公共秩序和安全并除非万不得已,应尊重当地的现行法律。
《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43条(1907年海牙公约)
海牙陆战法规强力禁止战胜国的骄奢。但为什么麦克阿瑟冒犯禁之虞而向立足于民族自决原则上的一国宪法开刀呢。
这就得上溯到美国对战争进行的分析和讨论,从而得出民主主义是各种政治形态中最好的这一信念原则。这从对日改造的设想中可见端倪。
美国对日占领政策中,有两大基本依据。如前所述,一就是波茨坦公告,二就是SWNCC-150文件《日本投降后美国初期的对日方针》。
这个SWNCC-150文件随着各个发展阶段而变化着,它于1945年6月11日起草时,就对日占领方式设想为直接的军事统治。其后因与波茨坦公告相关联而进行了改订,在SWNCC-150/3的文件中提出了通过日本政府进行间接统治的重大变更。这一文件在麦克阿瑟元帅到达厚木机场的前一天的8月29日从华盛顿发到了马尼拉。麦克阿瑟元帅原定于8月28日到日本的,因为台风的影响延期到8月30日。有内幕消息称,这结果也刚巧避免了因政策变动而引起混乱。
紧接着这个SWNCC-150文件后,1945年11月13日华盛顿还发出了《致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日本投降后关于占领统治日本的基本指令》,1946年1月7日还发出了明确指示修改宪法的SWNCC-228文件《日本统治体制的改革》等。这些文件先后发给了GHQ。
阅读这些文件,可以了解美国及联合国军拟对日本如何进行改造。
首先引用波茨坦公关的相关条文:
第十二条
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达之意志成立一个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将从日本撤退。
这里所说的上述目的,指的是日本投降的各项条件,其中有“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第六条)、“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第7条)、以及“日本政府必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成立”(第10条)
这些条项明确描绘了日本实现民主主义化的远景。
再来看SWNCC-150/4文件,这在1945年9月6日受总统批准后,成为占领日本的政策框架。
这里有关日本实现民主化的方针是:
“要改革日本政府封建的、威权主义的倾向,值得赞赏的是,允许日本国民乃至政府主动对政府形态进行变革。在实现这样的变革中,对于反对上述改革的反对派,如果日本国民及日本政府采取包含行使实力的措施,最高司令官只有在保证军队安全和保证实施其他占领任务的前提下,应予以介入。”
华盛顿的这一方针,并非确定日本投降后而紧急制定的。同样,在短时间内制作的日本国宪法草案的内容,其实也反映的是美国政府花费了相当长时间探讨和提炼出来的结论。
太平洋战争开始不久的1942年8月,国务院就设置了远东组这样一个小规模的组织,集中了以曾是李顿调查团成员的远东问题第一权威、克拉克大校教授乔治・布莱克斯利博士(译注:George Hubbard Blakeslee,一战后作为美国学者,积极参与国际政治活动,曾参加华盛顿会议、李顿调查团等,在很大程度上可谓美国作为一门新学科的“国际关系论”的创始人)为负责人,还有曾经在东京大学学习的哥伦比亚大学副教授鲍顿博士(译注:HughBorton,历史学家,日本史专家,1942年受雇于国务院,是美国制定对日政策的重要人物)、斯坦福大学副教授马斯兰德博士、驻日大使馆格鲁大使的私人秘书菲力等九个远东和日本问题的专家。目的就是从各个方面研究美国对日本战后的处理问题。
1942年也就是昭和十七年8月,距前一年12月末的袭击珍珠港还不到一年。这年6月,尽管日本海军在中途岛吃了大败仗,但战争趋势尚未见明朗。
美国对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不认为这是单纯的国与国之间战争,而视之为民主主义对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法西斯进行斗争的正义战争。
罗斯福总统在日美战争爆发的同时,就指示国务院以无条件投降为前提,制定对敌国的战后处理的方案。接受这一指示后国务院将此列为特别调查部的工作。但是仅仅是国务院官僚而没有专家,实际工作推进迟缓。无论如何专家的知识必不可少,于是另外组织了工作班子,这就是远东组。
远东组成员不仅是日本问题的专家,其实也具有很强亲日倾向。只要需要,美国无论从哪儿也能调集相应的人才,这种美国式的做法令人叹服。这和日本当时驱逐亲英美派人才,甚至禁止进行敌对方语言的英语教育形成了鲜明对比。
布莱克斯利等专家们从日本为何走上军国主义着手进行分析,对天皇制、军事组织及其背景、教育制度、土地制度、财阀、宗教、思想等各个方面着手进行调查,并提出了方方面面的相关文稿文件。
知日派批判邪恶日本
到1943年夏为止,这个工作组向上层部门的领土小委员会就提出了如下大量的研究报告。这些文件被称为“T系列”,保存在美国国立公文书馆中。这些文件不仅设计了占领日本的框架,还包括对日本从各角度进行的研究分析。值得注意的是,以下的部分文件还是在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开罗宣言(1943年11月27日)之前就已经提出了。
文件编号 | 课题 | 页数 | 起草人 | 日期 |
对日关系 | ||||
T357 | 对日战后应予适用的一般原则 | 2 | 布莱克斯利 | 1943.7.28 |
有关日本政治・投降条件 | ||||
T320 | 日本政府的行政与组织构成 | 18 | 鲍顿 | 1943.5.22 |
T315 | 日本天皇的地位 | 12 | 科尔比 | 1943.5.23 |
T358 | 日本最近的政治动态 | 30 | 鲍顿 | 1943.7.28 |
T381 | 日本--战后的政治问题 | 22 | 鲍顿 | 1943.10.6 |
T230 | 日本和1919年巴黎会议的人权平等问题 | 11 | 鲍顿 | 1943.2.3 |
T355 | 日本向联合国投降的条件 | 8 | 斯特朗 | 1942.9.25 |
T366 | 关于日本投降的政治经济方面的问题 | 16 | 鲍顿 | 1943.9.27 |
日本经济 | ||||
T341 | 丧失海外领地对日本经济的影响(E131) | 47 | 菲阿利 | 1943.6.21 |
T348 | 日本经济(E135) | 30 | 菲阿利 | |
T349 | 日本经济概要(E136) | 12 | 菲阿利 | 1943.6.26 |
T354 | 战后日本经济的预估(E155) | 27 | 菲阿利 | 1943.7.21 |
T392 | 战前及战后的美日贸易关系(E187) | 32 | 菲阿利 | 1943.10.5 |
T393 | 战后日本经济的重新调整 | 菲阿利、威廉姆斯 | 1943.10.9 | |
T470 | 对于日本产业中财阀的政策--战前财阀构造、实力及战时的发展 | 33 | 菲阿利 | 1944.3.25 |
T510 | 日本能否自立 | 7 | 菲阿利 | 1944.3.25 |
T394 | 日本人口的构造和动向 | 18 | 普林斯顿大学 人口研究所 | 1943.6.22 |
领土小委员会有关日本问题的文件一览表(摘自五百旗头真《美国的对日占领政策》)(部分) |
从T357《对日战后应予适用的一般原则》这篇研究报告来看,就可以看到波茨坦公告的雏形和在宪法草案中所反映的思路,而在那个阶段这些都已经提出来了。
例如,对日和解的条件是,无论日本军事占领的满洲,还是日本已作为领土的朝鲜和台湾,“以国家和民族自决的原则”为基础应当使之独立;关于日本的军事力量,则将“必须防止日本重新成为国际和平的障碍”作为绝对的原则。
而且,为了实现这一原则,提出了要“废除日本的军备”、“限制日本的重工业”、“常设军事调查组织”等一系列方法。
为了满足这些条件,在政治经济方面,不得不采取相当严厉的措施,但同时却强调,“不应使日本国民陷入无法繁荣发展的困境”,日本作为和平国家“将给予其利用世界天然资源和参与平等贸易的机会”,这令人感到其中又有温情主义。
此外还涉及到了关于言论自由、宪法修订、教育改革以及文明国家建设的意图。
而且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在国际组织有效的防御体制之下,(使日本)作为平等世界大家庭的一员得到复兴。”
这篇报告出自布莱克斯利,我们不得不对他的远见卓识感到敬佩。
另外罗伯特・菲阿利的报告T354《对战后日本经济的考察》中,也对战后日本史作出了出色的预见:
“为了日本经济的安定必须实现国内改革。土地制度和小农经济是日本长年以来的积弊。日本国内也意识到土地改革的必要。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工业能够吸收农村的过剩人口。关于产业部门,必须将支配和占有产业、贸易达七成的四大财阀为主的财阀制度加以解体。”(引自五百旗头真《美国的对日占领政策》)
关于最后财阀解体的部分,在以后提出的T470报告中将其撤回了。只是针对当时美国国内强硬派的“剥夺日本的近代化产业,禁止其贸易,使其倒退到农业经济时代”的主张,表示这将使日本饿死四分之一的人口。
仅有25岁的菲阿里,曾在日本短暂逗留一年,但是他的报告却切中要点,许多在战后占领政策中都得到了实施。
罗伯特・菲阿里居住在华盛顿并仍健在,日本的财经界是必须对他表示感谢的。
这里较详细地介绍一下作为远东组核心人物而活跃的鲍顿博士。他是在战后美国占领政策中,幕前幕后都拥有相当影响力的人物。
作为基督教教友会教徒的鲍顿博士,1928年曾经在东京三田的某教友会的女子学校进行义务服务,使他真正成为亲日派的决定性因素是他与英国大使馆的商务参赞乔治・桑索姆的结识。桑索姆曾著有《日本文化小史》,堪称欧美研究日本文化的第一权威(桑索姆之后成为联合国远东委员会的英国代表)。
桑索姆曾经每周在大使馆召开介绍日本文化的讲座,讲义内容深奥,最初还有些人参加,最后只剩下鲍顿一个人了。在日本期间,鲍顿不仅热心学习日本文化,还带着夫人到奈良、京都去旅游,深深被日本文化吸引,由此又和新渡户稻造、高木八尺、前田多门等日本自由主义学者有了交往。这就是他在国务院研究日本占领政策、提出报告及以后担任联合国远东委员会成员,对于日本占领政策持稳健派立场的背景。
他在日本结束了三年的工作后,又去了堪称日本学的麦加的荷兰莱顿大学攻读。此时,赖肖尔(译注:Edwin Oldfather Reischaue,美国外交官,日本问题专家,上世界60年代曾任美国驻日大使)也正在巴黎大学的索邦学院学习。
鲍顿和赖肖尔都在1935年重返东京。鲍顿在东京帝国大学做着“德川时代的百姓反乱”的论文准备时,正是日本军部暴走的时期,他亲眼目睹了二・二六事件。鲍顿返回莱顿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后回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日本学。这一期间,他写下了《1931年后的日本》这本分析日本现状的著作。
总之,对于鲍顿博士来说,日本农民的状况,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他已了然于胸。
看看他所提出的T358号报告:
“军部优先或者东条首相的独裁集权,正是在明治二十二年(1889年)公布的、确立君主制的大日本帝国宪法的框架中得以实现的。”
他由此展开,对伊藤博文和其他历代首相和政治家一一详细分析,追踪日本军国主义的形成过程:
“承认了陆军大臣和海军大臣可以直接上奏天皇这样的权利,这些上奏的军事事项首相不得而知,这种军部的独立权限,明确反映在大日本帝国宪法第十一条(统帅大权)和第十二条(编制大权)中。
“其结果,导致军部拥有政治权利,可以把军事政策和方针强加给政府。于是在日本现代史中就产生出‘外交二元化’这样的特征。比如昭和六年(1931年)尽管日本外务省强调日本对满洲或中国没有扩张的意图,但陆军却采取行动来达到其目的。
“陆军大臣的现役武官制其实阻止了内阁去实行军部所不接受的政策。即使在实施了普选的1920年中叶以后,宪法也仅赋予议会有限的权限,当政治维持法进一步强化,公权力介入和干预选举就更为广泛,这使得国民对于政党政治更加缺乏信心。”
他对日本误入歧途的历史从宪法和制度上进行了如上的深刻批判。
于是在同一年10月提出的报告T381号《日本---战后的政治问题》中,主张变革制度,也就是说必须修改宪法。其中的要点:
(1) 强化内阁,抑制军部
(2) 强化议会
(3) 天皇制的存续和改革
(4) 报道的自由和权利典章(尊重基本人权)
数年后GHQ制定的宪法草案和修改的要点,当时就都明确指出来了。
鲍顿博士健康状况良好的1984年,曾接受关于分割占领日本问题的电视采访,三天时间侃侃而谈。当时也问了与宪法修改的问题,他说:“宪法修改只是做些文字工作,将无法完成日本政治体制的改革。因为,日本在历史上与其说是法制,不如说是人治。要有效地改变日本人的想法,我主张不是用强制性的措施,而应该用道义来加以说服。
“日本人有非常出色的谦虚吸收外来文化的传统,所以当接触了民主主义的好处,一定会如同久旱逢甘霖。”
他笑着举例说:“萨英战争时,被英国军舰打得落花流水的萨摩武士,次日就都涌向英国军舰想一睹那些威力无穷的大炮。”
这就像对今天的护宪、修宪这种议论也早已看透了一样,日本曾经被法西斯打造成的邪恶构造,在大洋彼岸的他看来是那么一目了然。
请原谅将话题再放开些。因为想让大家更详细了解,在制定初期对日占领政策到制作日本宪法草案为止,美国的智囊究竟是怎样考虑的。此外,还想让大家了解,日本在战争打得天昏地暗的同时,美国国内在准备什么,考虑什么。
随着战争的开展,美国陆军部中就开始传出有必要考虑对占领地区的民政问题的呼声。其实1942年5月在佛吉尼亚大学就设立了陆军军政学院,开始进行军政干部的教育培训。但是考虑到广大的占领地区需要培养更庞大的干部队伍,对于占领日本后的民政,预计就需要三千军官和九千民间干部。为此从1944年起,以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等为主都设置了民事干部培训所,将大学的副教授级别的人才培养成民政干部。比如唐纳尔德・金教授(译注:DonaldLawrence Keene,美国著名日本学家,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教授,文学家和评论家,2011年以89岁的高龄加入日本籍)、塞登斯提克(译注:Edward GeorgeSeidensticker,美国著名日本学者,有《源氏物语》译著等)和凯里(前出)等赫赫有名的人物,全都是通过这些对日占领干部的培训而掌握了日语和有关日本的知识。
为了制定干部教育的程序,就有必要先整理占领统治的基本方法、关于日本的基础知识,以及确立如何在战后对日本进行处置的基本方针。
1943年4月,陆军本部设置了民政部着手展开这项工作。但是对于尚武少文的军人,而且正在进行着战争的综合参谋本部来说,这实在是件棘手的事情。这样高度的政治问题,显然只有白宫或者国务院来办。于是,陆军整理出来一大堆问题转到了国务院。
这些问题,既有原则性的基本问题如:“占领范围如何确定?”、“仅由美国实施占领吗?”、“占领的期限?”,还有各种重大问题如:“日本政府的权限如何?”、“是否解散政党?”、“是否取缔恶法?”、“信仰自由是否包含神道?”、“天皇地位如何处理?”,等等,不一而足。
若要回答这些问题,几乎相当于重建日本了,即便退一步说,也就涉及到日本宪法将如何进行改订的问题。
成为美国国家方针的知日派文件
国务院也响应了这一需求,将研究组织加以扩大。1944年2月设置了战后计划委员会(PWC),这是下部的工作小组和高层之间进行衔接的枢纽。已经发挥相当作用的“领土小委员会”随着远东问题的凸显有必要和欧洲地区加以区别,其结果就产生了单独的“部门间远东区域委员会”,并展开了积极的工作。这些组织的变迁极为复杂,都是随着战争局势之变化而变化。
远东组变成了远东部、远东局,这超越了原来属于特别政研部的区域调查部时的布莱克斯利、鲍顿所做内部参考文件的阶段,而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制定的文件以T系列为基础,变成了更具权威的“国家与区域诸委员会”(CAC)的新的系列文件。CAC文件以更加具体地反映占领政策为前提,先拟就预案,然后经战后计划委员会(PWC)讨论后,修订成正式文件。1944年春开始,战后计划委员会阶段性提出的文件如下,这一系列的文件现在都完整保存在美国国立档案馆中。
文件编号 | 标 题 | |
PWC | CAC | |
108 | 116 | 美国对日战后的目标 |
109 | 120 | 在民事方面对于军政是加以处罚?给予宽大?还是以确保赔偿为主? |
110 | 109 | 对日占领的范围 |
111 | 80 | 占领军的构成--占领和军政 |
112 | 110 | 日本政府权力的停止 |
113 | 111 | 政党和政治团体 |
114 | 123 | 废除恶法 |
115 | 117 | 信仰自由 |
116 | 93 | 天皇制 |
117 | 103 | 军政时期 |
118 | 118 | 外交官和领事 |
119 | 105 | 战争罪犯 |
120 | 126 | 声明(告日本国民占领的目的) |
121 | 125 | 关于南萨哈林岛的占领和军政 |
122 | 99 | 关于托管诸岛--对在岛日本人的处置 |
123 | 106 | 关于托管诸岛--军政的地位 |
145 | 拜兰坦因关于天皇制的意见书 | |
146 | 格鲁关于天皇制的意见书 | |
147 | 对日本天皇的处置(普拉特论文) | |
152 | 185 | 排除军国主义和强化民主化进程 |
153 | 日本统治机构的分权化 | |
1944年春提交PWC的有关日本问题的文件(摘自五百旗头真《美国的对日占领政策》) |
在众多的文件中引人注目的是CAC116号文件《美国对日战后的目标》,这是布莱克斯利博士曾经拟定的T357号文件“对日战后应予适用的一般原则”的翻版,在这一高调的文件中,几乎网罗了波茨坦公告的重要条款。作为参考资料特将全文揭载如下:
1. 有关领土
撤销日本对满洲和托管诸岛以及军事占领的全部地区。剥夺日本对朝鲜、台湾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获取的各岛屿的统治。
2. 有关军事
阻止日本对美国及太平洋各国的威胁。为此,解除日本的武装、实行军事监管、控制其经济活动,并采取对联合国安全保障所必须的日本特定产业长期进行限制等措施。
3. 有关经济财政
在国际安全保障上采取必要限制,并在考虑战争赔偿问题的前提下,根据对日本采取无差别的原则,允许其参与世界经济的发展,以逐渐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准。
4. 有关政治
确立一个尊重他国权利和遵守国际义务的日本政府,这符合美国的利益。必须解除日本军部的统治而走向自由,由希望维护和平的国民组建民主政府。为此,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①剥夺陆海军在政治上的特权;②通过报纸和广播,与各民主国家建立自由的具有良知的交流;③采取措施加强日本稳健派的政治组织。
5. 最终目标
美国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加强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在各国家的大家庭中,使日本成为完全平等友好的一员。美国期待,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各国,在国内和国际生活中,共享和平、和谐与繁荣。
以占领日本方式为题的CAC80号文件“占领军的构成—占领和军政”是鲍顿博士拟就的。文件未直接涉及宪法问题,但令人感兴趣的是,为了减轻占领军的负担,他论述了在联合占领之同时,美国掌握主导权的必要性,同时主张避免分割占领。文件指出,日本本土,即本州、四国、九州、北海道,从地理上、民族上、社会学和政治经济上都是一个整体,近代日本的这一特征,通过中央集权深入到了日本民众的意识之中。
在战争刚结束的8月16日,曾经由美国联合参谋本部草拟的占领案JWPC385-1号的“本州的东北地区和北海道由苏联占领,本州的关东、东海、近畿、中国(译注:日本所谓“中国”地区即本州的冈山县以西的地区)由美国占领,四国由中国占领,九州由英国占领”这一分割占领日本方案最终未提到台面上来,从这一意义上说,CAC80号文件具有很大的价值。1944年春出台的这一文件,令人感到美国已经对于冷战构造具有相当的警戒心理,意味深长。
此外,在CAC93号“天皇制”、CAC111号“政党和政治团体”、CAC117号“信仰自由”等文件中,有些内容涉及到与宪法相关的条款。
其中或可看作宪法草案的雏形,从这一意义上来说,CAC185号=PWC152b号文件“排除军国主义和强化民主化进程”,最引人关注。
这一文件:①问题 ②摧毁其军事机构 ③阻止军国主义复活的措施 ④展开基本的政治改革 ⑤补充要点,由这五部分组成。对于③④⑤是特别值得关注的部分。
这一文件是鲍顿的笔迹,③的必要条件中,提出废除治安维持法这样的恶法,彻底铲除大政翼赞会、黑龙会等超国家主义组织,并且作为发展民主主义的条件,强调了复兴经济和培育自由主义势力的必要,并提出以下的具体措施:
⑴ 报纸、广播、电影的自由化
⑵ 言论自由
⑶ 排除对自由主义教育的监管
⑷ 通过报纸、广播、电影的影响,宣传在民主主义之下的个人自由的意义
⑸ 鼓励组织政党、工会、消费者团体
⑹ 扩充地方议会
⑺ 通过国民选举和其他途径,使将来的政治体制反映国民的意志
另外在“④展开基本的政治改革”这一内容中,更分作四项进行分类说明。
首先,为改变众议院弱势的权限,提出需进行改革,使得首相和内阁在预算方面完全服从于国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的议会,要加强国会的权限。
在第二项中,指出“根据已达成的广泛的协议认为,战后日本不应拥有陆海军,而今后承认日本能够拥有某种军事机构的话”,绝对必要的条件是废除军部大臣武官制,以文官制为条件。
在第三项中,提出强化基本人权和尊重个人的地位。
在第四项中,提出改变法院过度依赖于司法大臣和警察支配的弊端,要确立独立民主的司法制度。
这一文件于1944年4月29日拟就,而第二项中在当时就已经明确记载了相当于现宪法第九条的不拥有战争能力的协议,令人惊叹。同时,之后宪法修改案在帝国议会最后的贵族院审议阶段,根据联合国远东委员会的要求进行的修改竟然与这一内容相吻合(译注:指文官条款,见后)。
从这一文件的结尾部分“⑤补充要点”中,可以感受到鲍顿博士的人格,记载了对日本怀有温情的期待。
⑴ 联合国的旨意在于,将日本作为各国大家庭的一员,使日本对和平承担责任(自律地对战争进行赎罪,承担赔偿责任),联合国的行动有必要取得日本国民的信赖。
⑵ 保证日本能够参与到世界经济的发展中,对将来抱有希望。“苛刻的经济条件”将阻碍民主主义的发展。
⑶ 确立国际安全保障体制和国际组织,来维护太平洋和远东地区的安全,以排除对非军事化后的日本对此抱有不安。
也就是说,为使日本实现非军事化、民主化,不给予相应的条件,日本就无法得到改造。
CAC~PWC的浩瀚文件中找不到关于修改宪法的字样,但是关于“排除军国主义,强化民主化进程”不正是这一内容的具体陈述么。
就这样战后计划委员会以各方面的浩瀚文件,逐渐编制出对日本的占领政策时,正是1944年的夏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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