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看不见的手”到底指的什么?

风灵之声 风灵 2019-04-06


文 风灵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论述,即那段关于屠夫、面包师和酿酒师的名言,人们已是耳熟能详。但是,对这段话的误解也绝不少见,最常见的就是认为斯密鼓励自利,把看不见的手理解为自利之手,自私之手,甚至把自私自利当作是促进社会发展繁荣的最重要的条件。


但实际上,斯密完全没有明示甚至暗示过,对私利的追求将自动转化为公共利益。《国富论》中有很多例子,追求私利会导致不良的社会后果。典型的是他对牛津大学(坏)和格拉斯哥大学(好)教职问题的讨论。在格拉斯哥大学,教师有强烈的动力提供有价值的教导,因为工资与学生所支付的费用相关,而在牛津大学,因为有捐款保障教师的工资,教授们早就连装装样子的教学都放弃了。


斯密的著作里充满了这样的比较制度分析。在一种情况下,追求私利导致了有利于社会的结果,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则产生了不利于社会的结果。关键在于:斯密的分析并不取决于自利的行为假设,而是取决于实际运作的制度规范。市场经济的制度规范确立了私有产权,以价格信号为导向,以盈亏计算为依据,将自利的行为引向社会合作的方向。


个人在财产、契约和合意的制度安排下追求自己的私利,将会产生增进公共利益的总体秩序,虽然这并非他们的意图。如果没有这种制度安排,自利很可能不会产生理想的公共结果,而且实际上还可能走向反面。斯密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之处是这种对个体行为的制度过滤器,这才是所谓“看不见的手”。


斯密的经济学是价格理论的经济学,但也是制度经济学。价格的抽象功能和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所提供的制度的具体作用,这二者之间的联系构成了经济学中持久的基础。


哈耶克认为,斯密设计的政治经济学制度,可有力地抵挡制度内行为人的愚蠢和自大。  斯密和他同时代的人(比如休谟)试图发现一种治理制度,使坏人的危害降到最低,而且这种制度并非只能由最贤明最睿智之人掌管才能运作。换句话说,他们所寻求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把人看作现实中的人——有好人,也有坏人,有自私自利的,也有大公无私的,有智者,也有庸众,而这套制度利用他们的多样性来创造和平与繁荣。


比如,在紧接着著名的“看不见的手”之后,斯密就尖锐地抨击了政客的傲慢自大:


“关于可以把资本用在什么种类的国内产业上面,其生产物能有最大价值这一问题,每一个人处在他当地的地位,显然能判断得比政治家或立法家好得多。如果政治家企图指导私人应如何运用他们的资本,那不仅是自寻烦恼地去注意最不需注意的问题,而且是僭取一种不能放心地委托给任何个人、也不能放心地委之于任何委员会或参议院的权力。把这种权力交给一个大言不惭地、荒唐地自认为有资格行使的人,是再危险也没有了。”


这段话预见了米塞斯和哈耶克关于政府计划的计算/知识问题的讨论,以及哈耶克以“知识的僭妄”或“致命的自负”所认定的权力傲慢无知的问题。


米塞斯认为,斯密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揭示了社会科学所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即使国王或中央计划者也无法违背的这种社会规律。而哈耶克关于自发秩序以及扩展秩序的论著,其实都是在阐述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传统。哈耶克与斯密一样,强调的不是自利或利他的行为,而是抽象的制度和规则,这种抽象的制度和规则超出了个人的理解之外,是个人所“看不见的”,却是更广泛社会合作和社会秩序的基础。

本文首发于深圳特区报理论版


相关文章:

怎样理解“斯密的矛盾”

改变世界观的起点——荐《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

周兴维:亚当·斯密对当今中国的特殊意义


相关书籍:

点击阅读原文可阅读:怎样理解“斯密的矛盾”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