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2年12月28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派出所曝光失足女:把人当人就那么难?

鉴心斋笔记 鉴心斋笔记 2022-12-28

温馨提示
各位关注用户大家好,如果您想在第一时间收到鉴心斋笔记的更新,欢迎您将本公号设为星标谢谢各位亲啦!
另外,由于工作不能及时更新,也请粉丝朋友们见谅,可以多翻翻之前的文章,觉得价值观不合再取关也不迟哈。

当然,最好不要取关,谢谢诸位粉丝朋友的不离不弃!

朋友们,【鉴心斋观察】是【鉴心斋笔记】的备用号,恳请大家关注,以防失联,谢谢大家!

近日,在江西赣州南康区街头,当地派出所立了一块告示牌,曝光"失足妇女"、"闲逛召妓人员"、"违法房东"的照片,还警告市民不要在该地区闲逛、游荡,否则将拍照曝光。


有人注意到,上述照片并没有经过打码处理,而根据这些公开和特定的人物形象,其实很容易就能锁定是哪些人


这块告示牌引发众多网友质疑,认为此举并不是很妥当。网友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就在大约一周前,无锡手背盖章事件也是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就像央视评论的一样:“无锡这种类同于动物检疫般的‘手上盖章’劣行,无异是对公民权利和尊严的亵渎和践踏。如此胡为,既有悖法治,也不符公理,毫无人性。


当然,此事后来发生反转。不过不管怎么说,这个章的形状和颜色都像动物检疫章,难免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尽管这只是一个临时举措,但它如果得到了默许,就可能被推而广之。


同样,江西赣州的这个事情,性质我个人认为比无锡还要恶劣。毕竟,无锡盖章这个事,涉事街道有的居民觉得无伤大雅,可以接受。但这个竖牌曝光,相信没有人会否认派出所的丑恶用心、阴险意图。


要知道,2010年,公安部会同多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中加强对卖淫女教育挽救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在工作中,要注意保护卖淫妇女和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的方式羞辱妇女。


并且,有律师表示,失足妇女、嫖娼者会因自己的行为接受相应处罚,但任何人不能将其照片公示曝光。哪怕他们违法犯罪,但其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是不能被侵犯的。


还有,禁止公民在该区域闲逛、游荡的做法,更不应该出现,公安机关没有权力禁止公民进入公共场所,他们可以出于治安考虑对该区域加强监管,但采取拍照曝光的方式不行。


法无授权皆禁止,公安机关办案,是不能超越法律授权的。


所以,这算什么?这算知法犯法,故意羞辱,明知故犯。他们知道这么做既可以恶心、羞辱那些"失足妇女"、"闲逛召妓人员"、"违法房东",更能震慑闲逛、游荡人员。如此,“整治卖淫嫖娼”的目的是有可能实现,但问题在于它严重蔑视了他们的人格尊严,把他们完全不当人。


稍微有点同情心的人应该知道,这些失足妇女本身就是可怜人了,还要叫人家抬不起头,翻不起身……这哪是派出所,这是周扒皮!


坦白说,赣州南康区派出所的这个做法,让我想起了去年年底广西靖西一些公民因违反防疫规定而被游街示众的事件游街示众再现广西靖西,法治精神惨遭践踏


在靖西这种边境城市,偷渡对疫情的影响特别大,造成的威胁也确实非常严重,因此当地群众对偷渡客可谓深恶痛绝,对这些违反防疫规定的人进行游街自然就得到了当地不少人的支持。但在情理跟法理的冲突之下,还是得遵守法治精神。


就像有人说的一样:法律只有惩罚人的功能,而没有羞辱人的权力。法律是一种规则,是一种程序,以侵犯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和尊严为代价,来显示法律的威力,其实是制造“法律恐怖”,是非正义的“广场司法”,又能起到什么正面的示范效果?


需要知道的是,即使是死刑犯,也不能被游街示众。那么对"失足妇女"、"闲逛召妓人员"、"违法房东"竖牌曝光,是不是严重地“用刑过当”?


说到这里,我时常困惑的问题又一次浮现在脑海里:难道这些基层执法人员都是与世隔绝之人?那些引起汹汹舆情的基层执法过度事件层出不穷,难道他们就没有从中吸取一点经验教训?又或是,他们其实压根就不知道,也没关注?如此,也可说是“无知”了。


现在,我对这个问题越来越有了自己清晰的认识,那就是他们既不是与世隔绝之人,也不是没有从中吸取一点经验教训。而是他们发现,即使他们当时可能会受到一些处罚,但等风声过后,他们可能还是会被起用。


而且,即使是处罚,也只是象征性地“罚酒三杯”,几曾见他们像处罚公民那样处罚他们自己?就拿这次当地警方的回应而言,也只是说“工作方法简单”、“将严格依法履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监督”等无关痛痒的话,丝毫不见问责处理,甚至连个道歉都没有。


无怪乎有网友针对此事讽刺地说,这个办法非常好,建议推广到政府机关大门口,那里的“失足”领导更多,更能警示社会。


最后,还是想再提一下,法治的对象不是公民,而是政府。法治建设的主要力量,不是公民,而是政府。


就像英国的《大宪章》一样,在很多时候,它并不被大多数英国人明确感知。但是,政府长期的重申和普及,却积累起深厚的传统力量,将契约和法治的基本精神,注入到英国人的思想根基。
作者简介

鉴心斋主人,一个不似90后的90后。关注我,为你传递最辛辣的社会评论,分享最真实的经济思考。欢迎留言、点赞和转发。近10年来,累计写下百万字。专业经济学,热心思考身边的世界。创过业,打过工,自觉一路在攀升,现实告诉我原来在做梦


往期精彩回顾


官位不比主席大,官威倒比主席大
1.欢呼安倍被刺,他们怎么没想到这些?(已被删)2.北京健康宝天数规则变了,评论区翻车(已被删)
3.“取消星号”令网友沸腾:等等,我们还不能自由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