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十月》·思想者说(选读②)︱北野:裂缝与阴影
北野,满族,生于河北木兰围场。上世纪八十年代起在《人民文学》《诗刊》《青年文学》《十月》《民族文学》《中国作家》《诗歌报》《北京文学》《散文》等报刊发表诗歌、散文、随笔、评论等。出版诗集《普通的幸福》《身体史》《分身术》《读唇术》《燕山上》《我的北国》多部。获“孙犁文学奖”“河北诗人奖”“中国当代诗歌奖”“延安文学奖”等各级奖励,作品收入近百种选本及译为英、法、俄、日等文字。“燕赵七子”诗人之一。现居承德。
裂缝与阴影
北野
神医:欢欣与嫉恨
如果没有疾病存在,医生的职业肯定遭人质疑。而神医只是隐身在医生职业背后最可疑的一种人。
他们危险,神秘,诡计多端,有施毒的能力也有解毒的能力。在撇开死亡的同时又赋予死亡以权利;所以他们身上的光环总在阴谋和死亡的范围之间。他们是排斥死亡的人。他们同时也是排斥伪装和真实的人。
他们赞美毒药也赞美迷信。阿斯克利皮奥斯坐在石头之中,就先于母狼知道了人类伤病的秘密,因此他被控告到上帝那里。上帝袒护冥王的私人生意,就用一个霹雳打到了阿斯克利皮奥斯的头顶。神医第一次遭人算计(而且这个人是上帝!),神医死于短命,上帝为此只好向人间派出大量的庸医,从此大地上开始疾病流行,好人大都冤死;而地狱却热闹非凡,再不必担心会成为一座空城。
神医由此成了天堂和地狱的双面间谍,他同时代表了两个机构的利益。在他的门庭之外,每一个夜晚都聚集大批的人群;好人惊魂不定,病人忧郁哭泣,那些行踪不定的冤魂无人安慰。其中一些痛苦不堪的幽灵都是昨天死于非命的人;而那些躲躲闪闪的红尘男女,他们只有甘愿接受惩罚和喝下血水一样的药汁,才能在昏睡中躲过与病魔的对峙。
在此我们感受到了神医的强大和才能。神医说:“生者该生,死者该死。”神医又说:“长胳膊拉不住短命鬼。”神医的话在生命形态里等于伟大的真理。而庸医则与此相反,庸医的谬论和药葫芦把神医推举得位列仙班,而他自己却在噩梦中被一群冤魂撕成了碎屑。头顶斗笠,身背竹篓,长鬓飘拂,一派仙风道骨的神医总是突然来临。语焉不详是世外气派。痴痴傻傻是济世慈悲。遍尝百草于山川河汉,悬壶救命于纷纭尘寰;一如神农、黄帝、岐伯、孙思邈、扁鹊、李时珍,再如上山下乡、剑胆琴心的革命青年,伸手探知生老病死,开口问讯身体阴阳,他们都不可小觑。
由此可见神医的神秘之处。我相信神医与天使同名,他只是不屑于用翅膀飞行。如果这样讲,庸医是不是就来自地狱?是冥王派出的鬼卒,虽然他亦不限于尖嘴猴腮和相貌丑陋,但他必有恶灵的手段和计谋;他同时具有灵视和巫祝的身份和任务。所以我们对医生既信赖也恐惧。
庸医以鬼魂为君主,以草木火石为臣民,以死亡和不洁的数字为美誉;望闻问切只是唬人的手段,运走你的肉体和身影才是最终目的。所以庸医认为:人永远是有缺陷的,是病态的;如同月亮只是你大脑里的幻觉,幻觉中的骷髅;而他只是在黑夜里到处收集骷髅的那双手,并不具备普度众生的秘密。
因此我始终怀疑,尽管医生本领神奇,我依然生活得小心谨慎,顾虑重重;好在我强悍的身心并不需要与他们有所接触,我可以随时抵御他们并快速修复自己,由此我得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我遗传了众多美德和抗体。他们的前生一定是世上的好人。同时我也感谢自己:我因过分执着于普通的生活而没有沦入厄境之虞,这或许是我的命运被小心保护下来而应有的幸福吧!
谢谢这被你长久忽略的身体和命运。
关于天使
因为软弱我们才会创造出一些高于我们的生命,以代表那些不朽的精灵永远飘浮在我们头顶。天使就是这样一群令人内心温馨并不断生出遐想的幽灵。她们介于上帝和人类生活之间,是上帝的代理人,是我们的保护神(有时她们也为某种目的而保持中立或对我们生出迫害之心);而天使如果更多地施恩于人类则必须冒着与上帝作对的风险,所以天使总是以慈悲和谨慎出名;天使几乎没有办法凭自己的能力就公开和上帝作对。
她只能在仅有的能力范围之内找到暗自和解和妥协的狭隘小径。她用赞颂上帝永恒的歌喉表示个人的软弱与服从;她用无边无际的虹光和白云表示造物主的完美与广大之意;她用风调雨顺的四季诱使人类按着上帝的旨意行事,即使她故意在其中掩盖了一些缺陷,我们依然认为她是救赎和完美的化身。
而在中国传统神话中具有与天使形象和身份相一致的神祇,我一直认为是飞天的模样,进而我接纳了菩萨、众仙女和一切拥有慈悲之心的神明,她们均仿效天使的善良而获美名;西方的天使大都生有翅膀,东方的天使却无翼而飞行,这或许是缘于东西方人不同的想象和期待而使天使在形体和道德上拥有了不同的寓意吧,借此她们也在用不同的光明之心甄别着不同的信徒和人群。
婆罗门教徒鼓吹的天使人数众多,有梵天、魔和禽兽,她们围绕在上帝的宝座四周,组成天使军团;在上帝面前说好话、唱赞歌,笑对天堂里的欢乐生活和氤氲气氛,心中却暗生忌妒或有自甘堕落之恶。她们在我心中是一群有缺陷的人,她们在忠诚的名义下时常露出两面三刀的俗人本色;波斯神话里三十一位天使,她们最先确立了“守护”和“邪恶”两位天使的身份;而“邪恶”的最早出现从伦理上使人开始有了警惕和知戒的本能。
在《圣经·创世纪》第六章上帝在教谕中既暗示了天使们在凡人之间寻欢作乐并选择其中的美女为妻的普世理想;而能寻到相似痕迹的还有《以诺书》或《旧约》,这些天使的“恶性”都被藏在希伯来人的神话之中。那些与凡人女子交配而创造了一个巨人时代的天使们,在我眼里反倒个个都是挺立的英雄;而我必须要记下他们的名字:塞米亚克萨斯、阿塔尔居甫、高巴比耳、山普锡克、扎歇尔、发耳玛、萨米尔、如米尔……他(她)们有二百多名,还有更多的天使追随在他(她)们身后(但撒旦不在其中。撒旦曾是上帝座前的六翼天使,他现在已经堕落成了魔鬼)。至此我需要的已不仅仅是满足一下个人的美好愿望,才希望天使们不都是仅仅沉沦于上帝和人间的欲望迷津,那是短暂和不智的。
我没法重复天使的诺言和上帝的旨意,我急切的心愿只是:在人类所属的一切繁衍机会里,我们既承认鬼魂和恶魔的存在,也期待替上帝传递好消息给人类的天使在我们不死的祈愿中御风飞行,并且默默地庇佑我们至永生。
关于食人者
死亡永远包含着神秘的原因。毒药是因为药里住满了恶灵。而死亡也如此。它消失的过程和留下的肉体总会令人噩梦不断,心生惊恐。而食人者在此时出现,他们是狼或秃鹰的后代吗?他们血腥的恶习让整个文明社会都胆颤心惊。但卢梭偏与此背道而驰,他坦然说:“文明人是腐化堕落的,而真正有道德的是高尚的野蛮人。”(见《论不平等》一书)卢梭在为食人者寻找道德的借口吗?!他显然在痛恨另一种在极端意义上误入歧途的“文明”。那么食人者并非只出现在蒙昧不开的远古,似乎是很近的时间里,我们竟然闻见或听见了他们血腥的咀嚼和为此献给神灵的咒语。
我承认“食人是原始人的秉性”。我还想承认在一场战争之后理直气壮地吃掉被俘获的敌人是一种荣誉。当然吃人不同于接吻,想要从其中找到生理的快感大约只有食人者自己才能说清。我只需要知道:把已死的敌人吃掉与让乌鸦、狼和蛆虫吃掉有什么不同?胜利者如果选择用吃掉敌人的方式排解仇恨、转移情绪、占有对方的意志和勇气,这对于双方也许是最大的尊重和荣誉,但这与我们为解决饥饿和贪婪的本性而大量吃掉众多飞禽走兽的尸体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后者被文明社会习以为常而避免了在感情上过于骇人听闻。当神需要人类献出活人(更多的时候神都要求必须是童男童女,这多么奢侈!)来作祭品的时候,其实是神创造并遗传了食人的习俗和天性,神对祭献的生吞活剥大有舍我其谁之美。
可见食人不仅局限于战争,或者还有饥饿、迷信、仇恨、恶习、暴行(古罗马的尼禄皇帝就曾吃掉了自己的母亲,在历史上留有残暴的恶名),当墨西哥土著人在泰克神庙前的祭坛上一次屠杀十万人用来祭献太阳神的时候,连杀人如麻的西班牙远征军都胆颤心惊了。但他们只把其中十万个头颅陈列在颅架上,然后统治者和勇士们开始享用人肉。即使是盗用了神的名义,吃人总还是人类世界中最大的恐怖。如果按古埃及人对尸体的敬仰和期待,失魂落魄的人类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无异于行尸走肉,生死还有意义吗?!
除了极端环保主义者会固执地认为吃掉死人相当于清除垃圾,其他人是否还会想到自己死后已经一无所用?而我自己——一个与失败同名的诗人,在衰弱的哀歌与颂歌之中,我短命的身体和命运还能坚持多久?
关于酒神巴克斯
我愿意单独说到这位神——巴克斯。
在古罗马神话中他被奉为令人喜爱的酒神。而在希腊神话里,他有另外一个受人尊敬的名字:狄俄尼索斯。他们发明了用葡萄和蜂蜜酿酒,并用他们的神杖敲开大地找到足以影响酒的灵魂与品质的泉水。他们还用另外的神通在大理石上刻下治理人间的法典。这些神奇而伟大的创造,说明他们自始至终几乎都听命于上帝,所以在酒神赋予人类的浪漫、激情、狂热和深情的生活气氛中,时常露出上帝的面孔和身影;直到后来人们在酒神节上祭祀时要饮用大量的酒,并经常夹杂着一些放浪的行为,甚至有的演变成了疯癫的化装舞会,始终出现乱交,这其实更符合上帝的个性;这让一些头戴青藤、手拿松果或铃鼓的女人也参与进来,并疯狂舞蹈直到昏厥(苔德玛的油画作品《酒神祭祀后的女人》就记录了这样的情形)。
除此之外,酒神精神还在哲学、政治、艺术作品、神学著作和生活细微之处被大量提及。太多的西方民族包括无法知名的小部落对酒神的虔诚和追随,都让人心驰神往或意乱情迷。酒神精神不是摧毁而是再生和修复了众多民族普通百姓的智慧和自信,唤醒了沉睡在时间和身体深处从不为人所知的幻想和梦境。
这真是人类收获于上帝之处最奇妙最幸运的恩宠。似乎这样诱人的甘霖总是普降在西方的要多一些,中国从上古时代起直到今天,自有酒的发现和技术记录以来,除了“酒星”之说指向了模糊的神祇,其他如“猿酒”只不过是任意夸奖了一只贪嘴的猴子而已。此后更多地被尊为酒神的人不过是一些酒坊主和醉鬼一类的普世人物(刘伶、杜康、嵇康、李白等莫不如此),而且身份杂乱无章,没有一位是流光溢彩影响至今的文艺主神。其实中国酒在工艺上说应该是紧随四大发明之后最重要的一种人类发明,但中国酒却没有在文化精神上形成一种沁人心脾的品质和气韵。虽然国人一直以“酒文化”大国自居,也难以让我侥幸留下敝帚自珍的私心进而否认或贬低了西方魅力四射的酒神。而酒神精神在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中起到的启蒙和滋润作用也尤其异于其他被崇拜被敬仰的精神神明。
他们几乎就是光明之神,或与之有同样寓意的快乐激情之神,同时他们也有大众情怀和温馨甜蜜的人文性。他们亲近人类,融入生活,甚至常常化身为酒作坊里忠诚的仆人;并以仆人的仁爱和朴实向主人献上香甜的美酒。他们在大地上飞行,收集太阳神赏赐的光明、露水和泥土,带着净化心灵的荣誉感和骄傲之心在酒坊与酒坊之间到处忙碌;他们在侵礼、婚礼、圣餐、忏悔仪式上露出天使的化身和笑容。在荷马、但丁和尼采的心中,酒神或是天使中名副其实的英雄;而在我的心里,酒神只是沉睡在坟墓里千年不醒的醉醺醺的清贫隐士。
人活在任意之处都是上帝的眷顾。而我今天的生活之地并不因酒坊林立而产生强大的酒神精神(甚至酒的神话也略显支离破碎),但这并不影响我在酒神节的祭祀上看见鲜花和火焰的光芒中酒神舞蹈的身影,也不影响我在其中接受了洗礼并唤醒另一颗芳香的心灵。
关于美和善
美、善、秩序和正义这些词似乎是孪生的,它们都是一个有幸福感的精神概念。由于柏拉图和炼金士的原因,美和善又成了一个永恒的格言。动物们因此享受了无法实现的乐趣和温暖:感官的欢娱,迷恋食欲,不断地交配和分娩;人的世界也被明显改变:女人追求快乐和过分的羞涩与尊严;男人骑马劈柴,周游世界;上帝看穿了他们的幸福之后并不打算收回这遍及生活的美和善。
阿基米德和他的情人幽会却被第三者捷足先登,并享受了第三者一顿丰盛的晚餐;吃了闭门羹的阿基米德徘徊街头,被暴风雨所追赶;从此人类才知道:女人之美源自伪装和欺骗。
美和善与诸恶相对立。财富、快乐、健康、美德、花朵、果实和格言都是需要与丑恶相区分的,它们甚至会因格格不入而产生道德上的荒谬感。但恶从来也不会自己消失,它如果不再与美和善相克相生,它将丧失生存的机会和源泉;而美和善必将成为大恶,然后它们寄生在肉体和道德之上乘机混淆了人类的智慧和想象;直到连上帝也无法分辨它们的本来面貌,因为上帝不需要区别善恶,而人类才急需它们——因为人类生活和命运存在缺陷。
维纳斯诞生以后,美开始有了具体的血肉丰满的形象;它开始与言行、情感、心灵、风景、建筑、雕塑、神秘的德行和住所等紧密相关,它刺激了我们对未来的想象和生活信念;如果我们需要,它会是我们终生的营养;而善却格外脆弱,与它作对的事情太多,总让我们怀疑这是上帝在其中施恶:赐予之恶是掠夺。尊严之恶是凌辱。身体之恶是死亡。道德之恶是战争。欢乐之恶是痛苦。信仰之恶是虚无。健康之恶是疾病。文明之恶是流氓……神秘莫测之善必有神秘莫测之恶。如果敢于承受冒险之责,上帝也必是人类之恶。
这话当然是我说给自己的,我还缺乏背后议论上帝的勇气,因为胆怯也是勇气之恶。潘多拉和她的盒子一直为此饱受责难,其实它们并非是恶的本源。古罗马神话中的火神、工匠始祖伏尔甘,为了挑衅普罗米修斯而创造了他的对手潘多拉和她盒子中的恶魔;恶与上帝和他的代理人总是有着契约的:上帝派遣了恶——蜘蛛吃苍蝇,燕子吃蜘蛛,伯劳吃燕子,鹰隼吃伯劳而后又被人猎杀,然后人又自相残杀,最后人被蛆虫吃掉,连灵魂(如果有灵魂的话)也必须归入地狱而服从于恶魔。蒲柏说:“一切都是善的。”其实他潜在的话应该是“一切也都是恶的”。其中以人为最恶。他们生于原罪,死于自相残杀,最后消失于心中的魔鬼和炼狱之火,互为生克成为他们精神上自我虐待的不灭法则。
既如此,人类社会应当阴风阵阵,万恶丛生,而人则要终日以泪洗面,艰难苟活才是。怎么现在他们竟然笑嘻嘻一副不知今夕何夕的幸福模样呢?!这令人深思和遐想;我们今天靠信仰和上帝来弘扬善。我们今天也靠信仰和上帝来驳斥恶。然后我们是不是就有理由相信:“什么恶也没有了呢,如果是存在一些极个别的恶,它也构成了普遍的善?”如果“善”是欺世盗名和招摇撞骗的,我们是否同样也有理由相信“恶”的罪孽动机也是有限的,而只有上帝的智慧和伎俩才永恒不变?正所谓世有过分之恶,惩罚已无所谓对错。世界轰然倒塌之时,人心不是轰然一响,而是唏嘘一片!
关于命运
命运有不可动摇的法则和设计:猫要在黑夜捕捉老鼠。鸵鸟必须奔跑。蛆虫必须快乐地生死于粪便。而狗要为人类看守家门。重物必须落地而不是飘浮在空中。病毒必须进驻小心翼翼生活在疼痛中的躯体。
而万物都遵守了这样一个事实:上帝支配众神,众神支配世界,世界支配众生,而众生必须老死于虚构的命运。荷马虽拥有了赞美英雄的特权,但他不能庇护英雄的命运。而欠债者一定要被债主埋没了发财的天赋和美梦。夜莺在猫头鹰的肚子里才能找到自己歌唱生活的才能。
承认真理的人和顺从悖论的人一样都将死于内心的困惑和迷津。而人生和阴谋同名:一些人梦见爱情,一些人梦见故乡,一些人梦见牢笼……红尘皆死者,而早死者皆情深。但仍然有个声音在提醒你:别相信宿命,否则你将一事无成。既然我们命中注定要受制于激情和命运,那又何必非要剔除了这最后的虚荣?
生活的荣耀和灾难不是一种巧合,它必然会降落在我们头顶。我们必须坦然接受才不至于显得生命过于荒谬,既接受它的赏赐也接受它的阴影。这样说,对命运是公正的。它既不会过分掩饰了对人生的盲目乐观,也不会令意志薄弱者产生意外的惊恐。
寓言和传说
我不相信寓言会比历史更古老。寓言只是一个比喻。是一个障眼法——一个极其危险和有限的自由。在它里面有受到嘲弄的暴君和女巫、贪婪的老爷、变态的强权和恶人的劣行,都超过了驴子的智慧;只有楚楚可怜的小人物(或小动物)才流着泪仍然坚守美好的心灵;但他(她/它)们都命运艰难而短促。
一个生活自由和富足的社会其实不需要寓言,不需要掩饰心扉,也不需要穷尽聪明和才智来虚构自己要如何与整个人类作对。寓言即使令人喜爱,也难免让人心生酸楚。即使它有平息战乱、灾祸、社会不公和世道人心的作用,但它仍然有凶险而晦暗的目的。
我们有智慧接受这些寓言,也必须有胸怀容纳那些古老而委婉的心灵。即使它是伊索和拉封丹高贵的灵魂,我们也需要提防在被其引诱或凝望星辰的时候掉入不幸的水沟;我们几乎没有办法纠正寓言的错误,因为它不是野蛮的神话,它只是象征;也许它并不需要一个非凡的文明时代,它只需要出自一个不幸的人之手;而我们只喜爱其中一个委曲求全的小人物(或小动物),他(它)的坚忍的内心或者绚丽于彩虹之上天使美好的面孔;寓言有意在历史里尽可能地不与神性混同,而寻找万物为赞美或嘲弄的对象,并向人类大声说出对美好道德的恭维和辩护之词,这恰好符合了普通人呼唤自我、寻找温暖和掩饰个性的一种心理需求;而传说却正于此形成偶像变异,它几乎是在替历史诉说功德,或者是在替身体安抚着那些迷途的灵魂。
寓言是驴脸变成上帝。传说是上帝拉下驴脸。即使寓言和传说同时都貌似上帝,估计连最睿智的心灵也无法躲开它深藏的奥义;因为在远古时代,傲慢和迟钝都会被视为恶行而令人讨厌,而寓言之美是一种难得的社会品质;传说则与理智疏远,像传说本身,既不会让人窒息,也不让人颓废,除了被时间主宰的记忆和光荣而外,我们依然对自己一无所知。
我们的命运依然是一个象征(太像一个妄自菲薄的寓言)。
而我们的未来仍然没有结局(又太靠近一个无妄的传说)。
着魔的物质
如果恶也是物质,那它就会影响到我们的日常规范和行为,因为我们的义务是做个好人。混沌如果产生于虚无或秩序,那么物质就有可能是天生的,而我们对它的擢取和奢求就必须受制于它的主人。其实我们也是物质的其中之一。如果我们依然待在树上或洞穴里,并且没有被授予思维,即使有劳动我们也不会改变物质的特征,只是缺乏一些永恒的属性而已。
物质被信口开河但并不用于否定。物质被分割或排列于目力范围之内,目力以外即属于混沌世界,其中物质无序或归入杂乱无章的运动;而创造也是。创造和玄学都分属不同的虚无,它有恶魔般的不解之谜。它们构成的物质来源不明且目的可疑,即使我们承认它们有不朽的原则,而谁又能给予验证呢?
因为连上帝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只好对它百般关注和戒备:像提防狡猾的狐狸和鳄鱼,即使我们曾经天性纯洁,但在物质面前,我们有多少从不外露的贪心还继续留在寂寞的理性之内?又有多少微妙的尊严通过信仰得到上帝从虚空中带来的赏赐;而我们欣喜于精神和道德的甜蜜却一直鄙视着物质的降临,像饿着肚子但依然匍匐在上帝脚下一生追问灵魂去处的人,终生都活得奄奄一息。
我们极端仇视物质的清高之心必是曾被上帝反复安慰的受伤之心。而我肯定不在其中,我生于物质世界并沉迷于它的繁华和乐趣,也必将累死于它的繁华和乐趣。我一个人的历史既不符合物质不灭定律也不符合物质运动规律,它只适宜于一个人的命运和天性,即横亘在物质与物质之间的混乱而疯狂的本质。
故乡和祖国
不要以为一只蚂蚁在大地上的奔跑毫无目的。也不要以为一只千年海龟在大洋中的漫游与自己内心的想法不着边际。更不要把死于异乡的鬼魂当成漂泊在冷风中的无知之辈。高乃依在他的悲剧《贺拉斯》中对着虚空说:为故乡和祖国而死是最值得的结局,人们会成群地去争取那美好的死亡。
故乡和祖国在此语意基本相同,抒情诗人把她当成伊甸园。游荡在四方的商旅和驼队把她当成梦中的火焰。而一头大象和一群鲟鱼终生费尽心血也要沿着不同的道路向她奔跑,故乡和祖国既是它们的目的地也是它们灵魂的墓地。老马千里识途。人死叶落归根。鹰到达天空才向星辰献上自己的肉体。哪怕那片心中的净土并不在自己脚下,也不归自己的力量所掌控,但一个心中没有故土的人才是空虚的,他像一个不速之客一样将在人群中失去生活的依靠和信任。其实这是一个人最大的恐惧,它会让一个强大的人或民族马上陷入孤立。
故乡和祖国是一张地图。是一个不知名的省域。或一个城镇。或一个村落。或一块石头一把泥土。我们无意炫耀她有多大或多美丽,一个人的故乡和祖国绝不会让一个卑微的人心生堕落,只会让他在内心里拥有一笔神秘的财富。我们不必只把故乡和祖国缩小成一位母亲,也不必把她放大成一个国家或行政区域;故乡和祖国只有藏在一个人的心里,才不会使人类在世界上像流星一样突然飞逝而从来没有回头凝望的机会。
热爱故乡和祖国,也许是世上唯一不需要启迪就自然拥有的感情,哪怕她会因为一个人的自私而变得狭隘,我们也没有理由指责其中被升上一定高度的感情及其纯洁性。其实热爱故乡和祖国的人从来都不进入纪念碑。他们身在远方默默无闻,只有一颗心在梦中像不安的风筝一样飞动;只有一副皮囊烂死在籍籍无名之处,而他们从不被故乡和祖国所怀念和记住。因为故乡和祖国只为英雄服务,并不知道那些泛滥如草芥的无名者是谁。但我在梦中依然固执地面对着她:为爱而欣喜,为想念而流泪,为一个人动荡不安的命运而惆怅无比。
关于梦
牡蛎有两种感觉。鼹鼠有四种感觉。其他动物和人都有五种感觉。而女人竟有六种感觉。我们只是不知道我们与动物的感觉有何不同?我们会在一个相同的梦里相遇吗?
而我们的确不乏这样奇妙的经历。
只是我们没有办法证明到底是我们在夜里首先梦见了它们,还是它们把我们首先搬进了梦里?而女人又在我们之外单独去了哪里?这事开始变得蹊跷:因为这一切都是在我们的肉体变得死气沉沉的时候发生的;尼布甲尼撒执意要建设的空中花园就是他反复梦见的事情。
我想巴别塔也是。如果没有一个失神于梦想的狂人来挽救我们坠落的人生,那是否他反过来就会威胁我们——要把我们的命运囚禁于陷阱?然后用一千年的时间压住我们的头顶?所以大人物的梦相当于迷信:成千上万的小人物在其中奔跑追逐,被驱赶到山穷水尽,被欺负到胡言乱语,被鞭笞到支离破碎,但始终结局未现。
大人物有了新的措辞——所以无梦的大人物也是一种迷信。只有小人物才期待有人解梦,因为解梦即相当于安慰。小人物按着安慰行事,所以他们死无葬身之地;为此大人物坐在宝座或爬上塔顶,看着如蚁的人生,假扮云中的神明。而女人是唯一看透世事的人,所以女人在梦里先变成母亲,后变成狐狸精,然后笑嘻嘻地把万里江山弄得一片腥臊无比,然后再放出无数的小人物像得胜还朝的蚂蚁一样,在其中不知疲倦地温习着命运的游戏,并让众多小人物盲目地爱上绝望的人生,然后日升而作日落而息,然后沉浸于另一个无解之梦。
《十月》(2019年第1期目录)
长篇小说
云中记…………阿来
国际期刊论坛
从民族英雄到个人英雄…………黄燎宇
短篇小说
九案…………石舒清
蛇行入草…………赵雨
思想者说
裂缝与阴影…………北野
散 文
涟源行…………谭谈 胡学文 徐可 等
中国科协 中国作协主办
科技工作者纪事
超越欧姆定律…………宇舒
译 界
托马斯·温茨洛瓦诗选…………高兴 译
诗 歌
心的时辰…………扶桑
摇篮与长夜…………风言
她…………纸未央
何晓坤的诗…………何晓坤
育邦的诗…………育邦
春天正在生发…………金黄的老虎
艺 术
封面 白影-线 之一[局部]…………周力
封二 书法…………马识途
封面设计 赵平宇
篇名题字 石舒清
▼悦-读
2018-4《十月》•思想者说(选读)|偏移与乡愁:安德洛玛克的故事(吴雅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