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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八孩妈”第四次调查通报是真的,背后应该有个拐卖妇女并洗白的窝案

王亚中 中式评书 2022-03-15

晚上抽空敲了一篇《八孩妈妈事件,江苏省级政府的存在感为何这么弱?》,刚发出来,就发现徐州市级调查组发布了第四次调查通报。只好紧急加班,接着码字关注。


这次调查通报的核心之一是确认八孩妈妈杨某侠就是来自云南亚古村的小花梅,确认过程是使用小花梅母亲的遗物与小花梅的妹妹做DNA比对,确认遗物上的DNA系小花梅的母亲的,然后用小花梅母亲的DNA与八孩妈妈做亲子鉴定,确认存在亲子关系。我不知道大家看明白了没有,这个逻辑过程基本是合理的。DNA这个东西不比寻常,很难做假,如果做假,也随时有被翻案的可能,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人会冒这个风险搞DNA做假。这次通报还提到整个鉴定过程有部级、省级公安部门的参与,相信这个鉴定结论应该是可靠的,八孩妈妈应该就是小花梅无疑。惟一的例外可能,就是李莹叔叔李大成的重新鉴定DNA申请获得批准并得出与李莹亲属也有亲缘关系的相反结论,为了彻底消除公众的疑虑,建议公安部牵头,对李莹亲属和八孩妈妈重新做一次DNA比对,并在调查通报里对鉴定结论给予明确表态。

这次调查通报的核心之二是确认董某民(非法拘禁罪)、桑某某和桑某某的丈夫(拐卖妇女罪)都涉嫌刑事犯罪,并对三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此时距离舆情爆发约有半个月的时间,公按机关先调查取证再立案抓人,基本符合无罪推定的刑事司法原则,公众对此不必过于苛责。

这次调查通报的核心之三是善后工作。丰县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妇联及镇、村干部集体出动,对小花梅及其未成年子女还有家中老人展开关爱、照顾工作。这一点仍然涉嫌自我邀功、粉饰罪恶,尤其是仍然使用杨某侠这个涉嫌违法得来的名字,及把董某民家的老人也当作小花梅家中老人照顾,隐含的意思就是小花梅仍然是董家的媳妇儿,将来小花梅还得回到这个家庭,回到原有的家庭地位和生育功能里,由此可见,徐州市级调查组仍然没有下定决心,把小花梅沦落至如今境遇的祸根---拐卖妇女犯罪并由村镇基层组织包庇并洗白的罪恶链条予以连根拔起。

假如“八孩妈”第四次调查通报是真的,我也倾向于相信由公安部牵头组织的DNA鉴定结论,那么八孩妈妈即是小花梅、打一开始就是智障女、经由桑某某及其丈夫合谋拐卖至江苏,中间可能有倒手,最终转卖到董家,并由当地基层干部对其身份漂白,改名更姓,颁发结婚证,那么这整个过程就是罪恶的利益链条,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窝案。对拐卖妇女犯罪,绝不能像上个世纪那样绥靖默许、也绝不能像某作家声称的为了保护村子不被消亡而纵容拐卖、更不能为了地方利益而舍不得下重手致使这些偏远蛮荒地区沦为法外之地,对于这种拐卖、摧残女性的古老罪恶,必须零容忍,连根拔出利益链条和罪恶种子一把火烧光,如此,这片古老的土地才能获得重新开垦,才能播撒下希望的种子,才能迎来崭新的未来。

对于董某民的追究,不能简单停留在非法拘禁罪上,收买或捡来智障女强行发生性关系本身就涉嫌强奸罪,何况整整强女干了二十多年。难道说强女干一次是犯罪,强女干一千次一万次就成合法夫妻了?

对于村镇相关基层干部的追究,也不能仅仅停留在失职、渎职的浅层面上,一次是失职、渎职还说得过去,两次呢?三次呢?四次五次无数次呢?那就不能叫失职了,而是赤裸裸的犯罪团伙。不信,去八孩妈妈家隔壁看看“裹被女”吧,那也是一个跟小花梅几乎同一时间来到董集村的、被某村民花1000多元买来的被拐妇女,据说村组织知情没管,仅罚款1000多元了事。单是一个董集村就有“小花梅”、“裹被女”……整个欢口镇还有多少个“董集村”?整个丰县,还有多少个“欢口镇”?这些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第四次通报就能平息质疑的,我们期待由中央、公安部主导的打拐专项行动,期待着第五次、第六次……第N次调查通报,直到这个国家的女性都消除了莫名挨一闷棍就沦为铁链性奴+生育工具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后顾之忧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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