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疑生信 | 如何正确认识密宗禁行(下)
如何正确认识密宗禁行
(下篇)
全知麦彭仁波切《大幻化网总说光明藏论》讲道:“大方便密乘的此誓言中无余涵盖别解脱戒与菩萨戒,较下乘的行为更为清净。具体而言,暂且不说共同的一切行为,表面上好似与下乘相违的所有行为实际上不但不相违而且更为超胜,诸如,在别解脱戒时,具足对境、意乐、加行、究竟而说为四种根本罪(他胜),但是,别解脱戒只是断除害他,菩萨在此基础上利他,菩萨无有自私自利之垢而以大悲心的意乐行持非梵行等也不仅无有罪过,而且获得功德,但贪著自利的动机驱使的自赞毁他及以悭吝不施法财等说为他胜罪。
密乘,以等性的定见不缘境与有境,因此表面上杀生等没有丝毫平庸的对境、意乐、加行及究竟,凭借智慧与善巧方便的事业仅在世俗中也是成办二利的殊胜方法,从不为罪过所染角度而言的别解脱戒与趋入利他角度而言的菩萨戒也完整齐全摄于此中,就像铁物逐渐变成银、金,后者当中已具全前者的价值。
再如,一个铜器,做成溺器成为肮脏物,做成盆时较为清净,做成供养的资具时极为清净,如果做成佛像,那就成了供养处。同样,三门的一切业,如果与烦恼相应而行,则束缚于轮回中;设若以一分智慧方便摄持断除非法而行,则成为善趣与解脱之因;若以大方便大智慧摄持而行,则成为无上菩提之因;倘若以最大的方便智慧摄持而行,那就成了无勤任运自成大菩提之因,以如此转依的道理说明较下乘更为清净。
诸如,不净行,平凡者以贪执男女相触之安乐的动机驱使,正行耽著出精之乐,最终心中播下贪欲的种子,令其束缚;瑜伽士以处于无漏大乐之想等引发,以大福德之因作为前提,正行借助身语意手印加持之威力、风心持于中脉的窍诀方便之力量以及现前本智之妙慧的能力使平庸的欲乐显现为智慧,最终以智慧火能焚尽一切庸俗心识习气的莽林。因此成立密宗行为最为超胜。其余也可依此类推。
所以,一切清净行为是由智慧力所成,智慧是由清净见解所生或者是清净见解的本体。由此可知,见解掌握着誓言的命脉。《阿木罗续》云:‘是故所谓之誓言,即说彼乃自见解。’”
在无上瑜伽等净无二境界中,想找出庸俗不净的对境、行为和心识,都很困难。大空性和大清净改变了一切世俗显现法的表面相状,有法和法性(在胜义中)非为异体的关系于中得以凸显。当此之际,难道还可再以旧有的平庸眼光打量色心万法吗?所以严格来讲,若不想否认大乘佛法的胜妙性及对小乘的向下兼容性,就必须承认,密宗双身法之于小乘所理解并宣说的淫戒四种实有犯缘,一条都不沾边。
道宣律师《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云:“唯淫一戒,开与境合,三时无染。以不损境。”……义净法师所译《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云:“若初中后皆知,而无心受乐者无犯。”“若被逼者,三时不乐无犯。”这些教言,十分清楚地说明,自相的烦恼染心才是破此戒的决定因素,这就从根本上提供了大乘教法和小乘戒律圆融无违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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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密宗是大乘佛法,而且是大乘佛法之巅峰,因此按大乘戒学精神看,为方便智慧所摄之禁行、逆行,非但无有犯戒之嫌,反而具有莫大意义——“菩萨大利”、“速得无上菩提胜果”。如果一定要把大乘戒学全都塞进小乘戒学框架中,那就必须首先把大乘显密佛法的见解、修证和果位全都塞进小乘里面。这明显做不到。
......
越是上上乘教法,越往心地上着眼,越以内在见解和证境为依托。大乘圆戒和佛性戒超胜不共的原因,就在这里。所以说,同样是戒律,但可分出不同层次;同样的行为,也可导致不同结果。
《大宝积经》云:“又大迦叶,四种破戒比丘似善持戒。何谓为四?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大小罪中心常怖畏,所闻戒法皆能履行,身业清净口业清净,意业清净正命清净,而是比丘说有我论,是初破戒似善持戒。复次迦叶,有一比丘诵持戒律,随所说行身见不灭,是名第二破戒比丘,似善持戒。复次迦叶,有一比丘具足持戒,取众生相而行慈心,闻一切法本来无生心大惊怖,是名第三破戒比丘似善持戒。复次迦叶,有一比丘具足修行,十二头陀见有所得,是名第四破戒比丘似善持戒。”佛陀于此讲到依小乘标准可谓清净持戒,然从大乘精神看却属破戒的四种情况。此处的破戒,是指失坏“见清净戒”,而非二乘所执的“行清净戒”。由是可知,行戒清净不一定见戒清净,而见戒无垢,则其功德、利益远非行戒可及。
——《般若锋兮金刚焰ㆍ如意自在》
(标题为方便阅读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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