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疑生信 | 如何现前涅槃大乐
如何现前涅槃大乐
超离观待戏论的无漏大乐,既属涅槃妙德,是大乘学人的求证目标,又如何现前呢?
弥勒菩萨在《大乘庄严经论》中,给出了问题的答案:“远离于法界,无别有贪法,是故诸佛说,贪出贪余尔。由离法性外,无别有诸法,是故如是说,烦恼即菩提。于贪起正思,于贪得解脱,故说贪出贪,嗔痴出亦尔。”
若说善心、美景与胜义法性存在必然联系,说彼等“即菩提”,人们应该乐于接受。可一旦把贪等烦恼也带上,人心接受力难免生变。正是为了打消这种不必要顾虑,弥勒菩萨才特别强调:法界、法性周遍万法,不存在任何与胜义法性完全割裂开来的别有独存的世俗有法!这就为有漏烦恼获得平等身份,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其不至于(在考察有法和法性关系时)被粗暴排除。
法界中有几个法性真如呢?是不是信心、悲心等善法的法性是一个,贪心、嗔心等恶法的是另一个?显然不是。如果法性真如唯一而周遍的原则得到确认,那么剩下的问题,其实就很简单了。金王冠、金项链固然本性是金,金溺器本性同样是金,从金王冠发现珍贵固然可喜,从金溺器发现珍贵,尤为可敬。死心眼地揪住金溺器和金王冠的表相差异不放,还不准别人去探求和利用二者的共性,可谓不智。
是消极逃避世俗现相,另觅别别他体的真如实相?还是就有法本身,直接切入其胜义法性?不同的努力方向,反映了不同层次的见地。一味舍离烦恼有法,隐含前提乃认定其为实有不净法,且与无垢法性无干。这显然是对实相本性的背离。正是针对这一美丽的误区,无上瑜伽反其道而行之,旗帜鲜明地倡导契合究竟实相的大乘圆解圆修。
死死按定贪等烦恼的暂时不净现相,与直接安住其离戏本解之不变法性,就还灭修道而言,何者更有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事实证明,立足于究竟实相的金刚密乘,对胜义中二谛“非为异体”的特殊关系所作的精彩发挥,恰恰是寂灭“非为一体”的世俗迷现,现证远离能所、二谛、一异等一切戏论的胜义法界的无上方便。
在修证过程中,取舍业因果很重要,但同时我们不要忘记,实相智慧的加持力完全可以赋予表相烦恼、行为不同的性质和内涵。如果已经转变性质和内涵的因,会导致跟从前一样的果,那才是违背因果律的奇谈!之所以说密宗的双运法,和世间男欢女爱有着本质区别,道理即在于此。
现空大双运的法界本性告诉我们,世俗有法既本体空性,同时又是法性光明的投影和折射。无始以来的贪等烦恼,作为世俗有法一分,亦莫能外。从这个意义看,贪等烦恼和慈心、悲心、信心,是完全平等的。不平等,仅仅存在相对层面,仅仅是凡夫心的虚妄增益。究竟胜义中,哪儿有不平等立锥之地呢?如《金刚经》所云:“是法平等,无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死执不平等,必将失去证悟大平等实相的良机,无上瑜伽不能不对此深表遗憾,并予励力纠正。
冰和水的比喻,很生动地说明这一问题。固体冰,存在上下左右不同部位,也只有在此暂时的凝固状态,我们可以勉强指出:这部分冰处于较高位置,那部分位置较低。然而,一旦冰块融化,整个变成柔和灵动的水后,原先暂时的差异立即不复存在,再无法作硬性规定和比较。正因为高瞻远瞩地预见到世俗有法一旦“解冻”后,将出现何等奇妙的局面,所以金刚密乘当下便确认,无论任何部位的“冰”,实际皆存在深刻的统一性和平等性。这种超前意识,对即将发生的“解冻”,显然是有益的。
看似最极低劣的世俗有法——贪等烦恼,和最极胜妙的大乐光明,就这样被慧目独具的金刚密乘认为存在着玄妙亲切的血缘联系。破译其中的遗传密码并持作还乡认祖的金钥,即是无上瑜伽甚深修法和行为的意义所在。
由此,阿底峡尊者说:“纵然一日中生起一百个妄念,只要善于将之转为道用,就会呈现出一百次法身智慧。”《亥母甚深引导》云:“若生贪欲,应了达其自性即法身之妙用,故于贪上认识自性本来面目,而定于本面上,普通贪欲自能摧坏。是为由贪欲显大乐之方便,故应精进修持。”
——节选自《般若锋兮金刚焰·如意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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