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疑生信 | 精神修炼规则与物质世界法则
个人精神修炼在普适性、透明性和可重复性上,是否有所不足?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是否必须遵循完全雷同的规律和法则?
首先应该肯定精神活动的重要性。比如说,哪怕最雄伟的一座山,或最秀美的一棵树,也不可能思考出相对论,或者处理最简单的斜面、电流实验结果。事实上,一切科学理论的提出和科学实验的进行,都离不开人的精神因素。即便最先进的射电望远镜或离子加速器,其观察结果的了知、处理和判断,也必须最终取决于人的感官、意识才能确定下来。因此,如果完全不承认精神活动的价值,那么即便最客观的物质科学,也无法建立。
从原则上讲,外部世界是否真实存在,以什么样的状态存在,人是不可以直接认知的。人能直接感知和确认的,只有自己的精神。一个科幻故事讲到把一颗断掉的人头浸在营养液中,插上电信线予以刺激,让它误以为自己正常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情形。梦的例子,也说明人所感知到的存在,不一定真实可信。所以在原则上,世人无法区分自己感知的世界,究竟是客观真实的外部存在通过种种介质和折射在我们精神中形成的投影,还是直接即为我们精神的作品。若照因明成立万法唯识的著名“明知因”和“俱缘定因”讲,则心只能了知心,不能了知他体异性的色法,如全知麦彭仁波切《中观庄严论释》所言:“倘若在识前显现,则必须是识,如果不是识,那么自己领受也将无法实现。”
既然寻常人的精神活动都如此重要,经过长期艰苦修炼的宗教精神体验,就更应该受到肯定。不消说证悟圣者无漏智慧,即便获得一点禅定境界的人都知道,经过如法洗炼之后的心智状态,会比普通人清明、稳定得多。
其次再看,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是否必须遵循完全雷同的规律和法则?
这不一定。
很简单的例子是,一人吃饱,不可能所有人不饿;一人快乐,不能排除有人忧伤;一个人患上精神病,不会全球人跟着疯狂……说得更极端一点,你去世时,不可能所有人都“普适性”地跟着你去死;别人的病苦,也无须“透明性”地由你直接感受。看同一景物,不同人有不同感受,尽管很难发明一种仪器将这些不透明的感受全都绘成图纸、列出清单,但没人怀疑其具体存在。既如此,为何要对无形隐秘的精神世界另眼相待呢?
佛教的根本目的,是帮助众生解决生死问题,实现精神的升华和解脱,而这理当需要具体的生命主体认真投入和切实修炼。犹如生米没有饭香、不吃饭不会饱肚一样,没经过如法修炼的人,当然不可能直接体验超自然的佛法修证境界。但个人的无能,无论如何不能成为否定普遍真理的理由;历代无数佛门大师的非凡示现,即是对苦修成就的可重复性所做的精彩演绎!
严格来讲,实验科学的可重复性,不光体现在最终结果上,每个实验的条件、初始值和中间过程,亦须保持严格一致。而谁又能断言,即便趋入了佛法的修炼,每位行人的意乐、智慧、精进等均能平等输入一个不变的初始值呢?断言其上师、道场、福德、业缘均完全雷同呢?两个鲜活的智慧生命,能和两个蛙心或三极管作机械类比吗?
外在的科研仪器,其实具有很大局限性,利用它们来采集信息,也十分间接、片面。东方传统文化,则是将人的身心乃至整个生命,作为探索真理的天然仪器。(这大概是东方人没能发展出西式科学的一个重要原因)。迄今尚无证据说明,东方人全息圆通的生命仪器和生命智慧,一定比西式的物质仪器和学科知识逊色。若从佛法角度看,西方自然科学不过是在五蕴中最粗浅的色蕴上来回折腾,而色法,则是心识的幻现。这样,谁抓住了本,谁在逐末,就成为一个问题。
特别是在探索精神奥秘谋求终极解脱之际,不让最关键的主体——生命——全方位投入,并发挥最大程度的能动作用,尤为不妥。
由于在对虚幻世界的认识、对精神价值的敬重等诸多方面,与佛教存在共同语言,所以爱因斯坦对这一伟大宗教格外推崇:
“任何宗教如果有可以和现代科学共依共存的,那就是佛教。”
“未来的宗教将是宇宙的宗教。它应当超越个人化的神,避免教条和神学,涵盖自然和精神两方面。它的根基,应建立在某种宗教意识之上,这种宗教意识的来源,是在把所有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来经历时得到的体验。佛教正是以上所描述的那种宗教。”
——节选自《般若锋兮金刚焰·不容亵渎的尊严》
(标题为方便阅读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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