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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教育部在不久前发布一项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和强行撤并,严格撤并条件,优先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切实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可这样的通报来的太晚!为了尽可能减少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的管理效益,从1998年开始,一声令下各地大撤大并,无数村庄办了数十年的学校一夜之间全没了!撤并的结果是把方便留给了政府,把困难留给了学生和家长。不少乡村的中小学生从原来传统的附近就读的走读,变成需要包车上学甚至住校就读。由于学校食堂的集体中毒事件、乡村包车送读的安全事故得到媒体的广为传播,使因上学路途遥远造成就餐、寄读、包车等开支难以承受,农村中小学生辍学率不断攀升这样的社会问题凸显出来,才使撤点并校的负面效应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2012年国务院发文明确要求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暂停学校撤并。可是,这么多反对的声音也发出了,国务院文也发了,还是阻止不了这样的改革。到如今,木已成舟,教育部的通报早干嘛去了?现在有多少农村改革,会不会重复农村中小学撤并的历史?但愿这是在杞人忧天吧!


原题:合乡并村改革切忌大跃进

陈文胜

(《光明日报》2015年12月27日7版)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中,“乡村中国”朝着“城市中国”转变和演进,中国乡村社会正在经历数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大变局。作为农业大国,绝大部分国土在乡村,传统文化的根基在乡村,国家治理的基石在乡村,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短腿也在乡村,乡村社会的发展是城镇化持续推进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正确把握乡村社会变迁的趋势与改革方向,将会影响乡村组织在新一轮改革中顺利实现变革和新生,给中国的未来发展带来难以预料的隐患。

1.合乡并村应方便农民需要而不是方便政府管理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是农村改革的根本要求,方便农民需要无疑是合乡并村的根本目的。因此,合乡并村的过程不是人口规模的扩大,而是通过公共服务的延伸使乡村社会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更好地服务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更多地满足农民的公共需求。但仍有一些地方推进的合乡并村,不是根据农民的公共需求半径和乡村组织的有效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合乡并村方案,而主要是为了降低政府自身的行政成本进行精简人员、撤并机构,这易使最底层的基层政权、基层组织离农民越来越远,使当地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日益边缘化,使农民到乡政府、村委会办事的成本不断攀升,会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2.合乡并村应因地制宜而不是一刀切推进

合乡并村不是人口在地域内的绝对静止,而是以人为中心,转变乡村的人口、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向城市的单向流动方式,因地制宜引导在一定区域聚集,构建适应各地特点的乡村发展新秩序。我国地域辽阔,不仅各个地方乡村的历史文化、区位环境、经济水平、产业特色千差万别,各个地方乡村的人口规模和资源禀赋的匹配度也不尽相同,合乡并村必须准确把握每个乡村的特色与优势。当前农村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乡村的社会结构需要由不稳定不规范向逐渐稳定和逐渐规范转向,并向多元发展演进。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特色,行政组织建构需要具有差异性,不能进行一刀切的制度安排。然而,仍有一些地方主要按照合并的乡村数量、人口与面积的规模进行一刀切的统一规划,推行“撤消乡、村的数量越多越好,合并乡、村的人口与面积规模越大越好”的工作标准,盲目贪大求快,用行政手段对乡、村强行撤并,往往造成适得其反的效果。

3.合乡并村应推进乡村社会共同体构建而不是加速乡村社会原子化

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传统农业大国,以众多村庄构筑而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乡村社会,集村而群居,相互守望,相互帮助,用这样一种村庄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形成共同的文化纽带,成为一个个自主发展和自我循环的乡村社会共同体,带来乡村社会的独立性和稳定性,从而在农村形成极为稳定的社会结构,这是中华文明传承五千年而不断延续至今的基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与不断扩张,传统的乡村社会共同体不断解体和原子化,造成乡村在地理空间上的“空壳化”,在居住人口上的“空心化”,在乡村秩序结构上的“灰色化”,无疑给乡村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又反过来给中国城镇化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如何破解乡村社会原子化难题以应对挑战?基于费孝通的论断:乡土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其社会内核始终是一个以血缘或亲缘关系为纽带的“面对面的社群”或“圈子社会”。因此,构建现代乡村社会共同体需要建立在乡村熟人社会的基础之上。一些地方打破乡村原有的社会结构,大规模推进大乡大村,使城镇化冲击所带来的乡村原子化、空心化问题进一步恶化,使传统的乡村由“熟人社会”加快向“陌生人社会”转型。“陌生人社会”形成的直接后果是乡村传统的道德与权威的碎片化,造成乡村社会道德控制能力直线下滑。如果不引起高度警惕,盲目以“大乡大村”的模式进行合乡并村,就有可能造成乡村的无序与原子化,使乡村社会成为一盘散沙。

4.合乡并村应内在自然地演变而不是外在强行地变革

乡村由人与自然环境的内在发展和演化而来,形成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历史元素和自然形态,是一个内在自然的历史进程,而非外在强行的主观模式。中国作为全球人口大国,在现代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冲击下,无疑会发生传统与现代、制度与现实、城市与乡村等方面的激烈碰撞,需要引导乡村文化与现代文明进行有机对接,既留住传统乡村文化中的“乡愁”,又树立现代的社会价值观念;既尊重传统的风俗习惯与乡规民约,又形成良好的法治观念,以实现乡村社会结构与治理结构及其治理体系的现代转型。因此,合乡并村必须尊重乡村历史演进的内在规律,从社会组织结构、社会治理、乡土文化三个维度合理确定每个乡村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促进乡村的多元发展,从而超越乡村的自然发展与演化的局限,这是合乡并村必须坚守的根本前提。而有不少地方不尊重乡村内在的发展规律,大规模推进合村并乡,不仅造成了乡村多元演进的中断,而且造成了作为历史标记和历史记忆的乡名、村名消失,影响中国历史文化血脉的传承。

5.合乡并村应是农民意愿而不是政府意志

合乡并村就是建设农民自己的家园,与农民息息相关,有着最密切、最现实、最直接的利害关系,理所当然要尊重农民意愿。而且合乡并村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自身就是国家向乡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需要什么样的人口规模和地域面积,需要什么样的组织建构,农民最有发言权。韩国在新村运动中,政府只提供指导性意见,具体乡村规划和建设主要由农民自己决定,这是一个很好的借鉴。乡村治理不是国家意志的单一化、行政化治理,而是根据不同的内在需求进行差异化治理,制度安排应突显农民的主体地位,让农民充分参与决策、监督、管理和实施的全过程,体现农民的政治权利。而一些地方在推进合乡并村的过程中,没有广泛征求农民的意见和诉求,为图一时政绩,凭长官意志想当然地单方面规划和推进,使农民自己的家园“被做主”“被合并”,这就偏离了合乡并村的预期目标。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社会变迁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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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镇化进程中的村庄发展

陈文胜

载《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3期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9期全文转载

 

内容提要:在史无前例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中国的村庄发展正在发生多元演进:处于发达地区城郊和工商业及旅游发达地区的村庄,机遇大于挑战;处于中西部地区城郊的大多数村庄,挑战大于机遇;处于远离城镇、远离工商业发达地区的传统农业地区的村庄,挑战与机遇交织。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必须把握村庄的特色与优势,合理确定村庄的功能和发展方向。在新一轮改革中,必须破解当前阻碍城乡资源要素有效流通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逐步摆脱城乡二元体制的资源配置新模式,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现代要素与村庄的传统要素进行优化配置。

关键词:城镇化  村庄  发展

 

在史无前例的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乡村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朝着“城市中国”[1]狂飙突进,中国村庄在这滚滚而来的时代大潮冲击中发生着史无前例的历史变迁。民政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至2012年,中国自然村由360万个锐减至270万个,10年间减少了90万个[2],这无疑会给中国的未来发展带来难以预料的历史性影响。如何保护村庄与建设村庄,如何把握村庄的发展方向,是迫切需要整个社会全方位予以应对的时代课题。

一、在城镇化进程中审视村庄的战略地位

正如冯骥才(2012)大声呼吁的那样,传统村庄是农耕文明留给人类的最大遗产,中华文明最遥远绵长的根就在村庄,大量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跟村庄紧密相连。因此,传统村庄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象征,其价值绝不亚于万里长城。同时,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和地区之间竞争的本 37 40558 37 15288 0 0 3865 0 0:00:10 0:00:03 0:00:07 3865就是以文化为核心的软实力竞争。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并无多大的差别。而我们之所以是中国人,而不是美国人或英国人,其本质是因为植根于乡村文化的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不同,尤其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受到熏陶的区域文化和地方文化的不同。如果说只有民族的文化才是世界的文化,那么,也可以说,只有建立在村庄文化基础上的区域文化、地方文化才是民族的文化。而建立在村庄文化基础上的地方文化之间的差异性,恰恰是各个地方独具竞争力的自身特色和天然优势。

城镇化的大趋势不可阻挡,但中国是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国土在村庄,很大一部分人口无法生活在城市而必然生存于村庄。中国乡村不仅要承担人口大国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还要在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下为中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提供战略空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不断需要的劳动力资源、土地资源、生态资源、市场购买力等等都必须要有乡村的持续保障,尤其是全社会的农产品供给要依赖于乡村的有力保障。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从长远来看,乡村必然会成为现代社会具有最美好人居环境的地方。回归乡村、回归自然是人类的天然本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乡村的发展是城市持续繁荣的前途和希望,是中国未来发展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

二、在不同区位观察村庄的多元演进

回顾中国城镇化的实践,不少地方通过大规模的旧村整体拆迁以推进所谓的“城镇化”,提出了诸如“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村庄变社区”等口号(杨萍、朱建芬,2004),认为“城镇化的过程就是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农民向市民转变的过程”(邓建华,2011)。这些实践做法和理论观点已成为当前社会争论的话题,对此,不能简单地给出定论,而要根据处于不同区位的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处于发达地区城郊和工商业及旅游发达地区的村庄,周边的城市发展竞争激烈,很多生产要素急于寻找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而村庄很多资源有待进行开发,发展活力迫切需要激发出来。因此,发达地区的村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机遇大于挑战。这些地区村庄的发展是所在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组成部分,是所在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但在村庄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流失严重,特别是江苏省、浙江省的一些乡村。以笔者参观的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为例[3],该村已成为一个实现了工业化、城镇化的社区,而不再是一个乡村社会。在大拆大建之后,乡村的传统文化和村庄风貌只能在商业化的陈列馆里和景区复制的建筑物上看得到了,村民的房屋建筑和生活方式基本上与城市没有差别。这可能是中国城镇化的方向,但决不是中国村庄的发展方向。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新型城镇化要“记得住乡愁”。因为,“记得住乡愁”的乡村记忆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后防线,没有“乡愁”,就没有民族的精神家园[4]。在现实中,浙江省、江苏省等发达地区过去将古老的村庄拆掉,建成像城市一样的所谓“新农村”,后来又花费数亿元来复制一个个所谓的“古村落”,希望恢复乡村原来的风貌与独一无二的特色。就在最近,山东省启动了“乡村记忆工程”,明确要在城镇化中抢救“乡愁”[5]。这些做法,值得反思和总结。

处于中西部地区城郊的大多数村庄,资源要素无论是劳动力还是资金,特别是作为稀缺资源的土地,迫切需要为所在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原始资本积累“输血”。而不断消灭村庄、消灭乡村(高远至,2013),其实质就是在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惯性下继续牺牲农村、牺牲农业、牺牲农民。所以,村庄的资源要素都是流出的多、流入的少,而城市的资源要素都是流出的少、流入的多。因此,处于中西部地区城郊的大多数村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的挑战大于机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镇化最重要的稀缺资源就是农村的土地,而农村土地在城镇化中的核心问题是其溢价的分配。当前农村的资源配置是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和农民均缺乏话语权,这造成大部分土地溢价归政府所有。虽然取消农业税改变了地方政府财政对农业税赋的依赖,但目前的情况仍然是以农养政,只是在形式上由农业税赋养政转变为农村土地养政。这无疑激化了社会矛盾,使农村社会问题的焦点由农民负担转变为征地拆迁。这样的所谓“城镇化”,在农民看来,就是由政府统一开发房地产。其实质是城镇化大跃进,是缺乏现实需求的造城运动。笔者在对河南省新农村建设的调研中了解到,新乡市由县乡政府财政统一向当地的农业发展银行贷款,再集中大规模建房,其中辉县的这一贷款额在2.7亿元以上,农民不愿搬高楼就采用免水电费政策(“超国民待遇”——财政部官员当时说)[6][6]。这明显是地方政府在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快速推进房地产式的城镇化运动。由于没有根据不同地方的自然禀赋、历史文化所体现的区域差异性和形态多样性来设计,对村庄进行简单的“推倒重来”以复制城镇使农村没有了“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赵畅,2014),结果是“走过一城又一城,城城像农村;走过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市”(王敏,2011),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造成“千城一面”、“万镇一面”甚至是“万村一面”(刘效仁,2014)的中国城镇化发展怪现状。因此,像河南省这些作为民族历史文化源头的地方,必须尽快摒弃拆房迁坟的发展模式,因为这些旧建筑、旧坟墓是过去时代的记忆,有记忆才会有历史,才会有民族的魂。

处于远离城镇、远离工商业发达地区的传统农业地区的村庄,除少数地区已初步发展旅游业外,绝大多数地区仍以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为主,是城镇化、工业化辐射力和影响力难以达到的地区或很弱的地区,是城镇化、工业化的空白地带。在这些地区,劳动力是一个快速流出村庄的变量,而土地资源是一个稳定的、无法升值的常量。农村土地资源的城乡二元配置导致了要素市场的扭曲,使这些地区的土地成为廉价的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成为村庄发展最具活力的要素。这样一来,人力资源和科技、资金等资源均缺乏流入村庄的积极性,土地抛荒与村庄空心化成为这些地区一个日益严重的现象,多数村庄基本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但这些村庄并非就没有生机和活力。以笔者实地调研的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思蒙乡虾溪村为例[7],这里除了特别让人感受到贫困、感觉到劳动力在不断流出外,良好的生态环境、优美的自然景色、特色的民族风情、古色古香的民居、鲜美的绿色食品同样让人感受至深,其最典型的特征是传统、生态,其最大优势就是青山绿水。在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的背景下,未被污染的生态资源是最宝贵的稀缺资源。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快的过程,也是这些村庄不断增值的过程。因此,处于自然发展阶段的这些村庄,在工业化、城镇化中的挑战与机遇交织。发展严重不足是这些村庄面临的现实挑战,未受商业文化侵袭的原生态自然环境和乡土文化是这些村庄未来发展的重要资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村庄不发展就是发展。像湖南省的凤凰古城,如果大拆迁,建设上海那样的现代化建筑群,就什么特色都没有了,肯定也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繁荣。不过,在城镇化的进程中,这些村庄能守身如玉、守得住贫困与寂寞吗? 

三、在规划设计中突出村庄的自身特色

传统村庄是自然发展和演化过来的,在自然演化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纯自然的特色(亚文化)。现代人类活动已不容许这种自然发展和演化,所以有了规划。因此,只有超越自然发展和演化,规避自然发展和演化的不足,规划才有意义,这也更是村庄规划的本质。

村庄规划是立体规划而非平面规划。现在很多村庄规划明显已经落后于时代的要求,只有经济发展规划、建筑发展规划,没有生态发展规划、环境系统设计规划,严重制约了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村庄规划要立足于城乡一体化的时代背景,特别是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全球化的大背景。很多人向往乡村的自然环境,却不愿意去乡村居住。其原因是什么?除了村庄的交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落后外,网络信息化服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滞后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必须建立在城镇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的基础上,如果将村庄与城镇的交通等公共设施、信息化服务等现代服务体系对接起来,唤醒乡村,将会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村庄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城乡产业对接的基础上,全能的村庄是不存在的。例如村庄不可能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产业链条也不可能全部在村庄建立。村庄生产的产品可以在县城加工、在省城包装、在京城乃至国外销售。村庄的空间布局要以生命为核心,以人为中心,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四季的变化和乡村自身的文化特色。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的不同历史,每个村庄的四季变化也绝不相同。因此,村庄规划不仅是空间上的规划,还应从多层面进行设计,例如土壤的结构,山、水、人等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要考虑到村庄独特的历史与文化因素,在从过去到现在的发展脉络中,把握村庄未来的发展趋势。规划的关键不是为了完美,而是可行。规划应以村庄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和中心,而不应杀鸡取卵地以从村庄攫取资源为目的。现实中,很多村庄的建设规划仅仅追求设计的完美,而没有论证其可行性,从而导致其无法得到实施。而有些村庄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实践是脱钩的,不少村庄规划设计出来不是为了实施,而是为了对外招商引资的宣传和争取政府财政资金。

每个村庄都要准确把握其功能定位。在城镇化进程中,村庄的发展途径是什么?是文化旅游?是生态闲居?还是特色农业?陈锡文认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传统农业国家,农业发展历史悠久,人多地少,“形成了一种非常独特的社会现象:集村庄而群居,一个村庄几十户、几百户农民在一起,相互守望,相互帮助,用这样一种村庄的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因此,中国村庄的功能远不止限于经济方面,还具有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多重功能。在南、北美洲和大洋洲,由于开发时间短(不过三四百年时间),又人少地多,其家庭农场规模很大,因而,农户与农户之间相距遥远,难以形成村庄。在家庭的力量之外,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赖于企业化服务。不难看出,那里的乡村更多地具有经济发展功能[8][8]。相比之下,中国的村庄发展不应采取南、北美洲或大洋洲农村发展的资本运作模式,特别不能由外来的资本控制。非外来力量的村庄共同体应在村庄发展中占主体地位,实现村庄共同体共建、共享。村庄共同体应建立在村庄共同的文化基础上,有长期形成的自我治理社会结构,有共同认同的发展方向。

什么是村庄的特色与优势呢?村庄的个性特征与生俱来,是独具特色的禀赋与优势,是村庄的规划立足点和发展定位。从形态规划与形象设计上来看,村庄的普遍特点是蓝天碧水,青山绿地,主色调是绿色,主旋律是生态。不过,每个村庄有不同的颜色,有四季变化的不同景致。与现代化的都市相比,村庄如果没有了美好的生态环境,如果没有了青山绿水蓝天,还能有什么优势?村庄之间的差异不仅体现在自然环境方面,更体现在文化方面。在中国历史上,人们习惯以宗族血缘关系为纽带聚族而居,由此形成了稳定的村落。村庄里的族谱、祠堂、牌坊、民居、祖坟等与风俗、土地、村民成为村庄历史和生命的重要载体,建立在家园、家庭、家人基础上的乡土情结成为村庄的共同文化纽带。因此,村庄是有灵魂的,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每个村庄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也是不同的。而族谱、祠堂、祖坟、古树、牌坊、石碑、石桥、村道等元素形成了村庄独有的历史记忆,承载着一代又一代留下的文化遗产,它们一旦被毁掉,就无法逆转,村庄就成了没有记忆和没有灵魂的村庄。因此,村庄的文化特色与自然环境优势一样,是稀缺资源,哪些应该加以发展,哪些应该得到保护,都必须进行严格区分,必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切不可为了眼前利益杀鸡取卵。每个村庄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标志,有地理标志、物理标志、建筑标志等,这些标志或是一座山、或是一座祠堂、或是一条小溪、或是一棵古树等,每个村庄的标志都不尽相同。例如,处于突出地理位置的一棵古树也许就是某个村庄的特别标志,找到了这一棵树就找到了这个村庄。在《一棵树的村庄》一文中,杨河源(2013)描写了自已位于广东省佛山市的一个叫西杨家村的家乡:“村子没什么名气,即使本乡的人,稍微远点的,未必就能一下子咬准位置,外乡人就更难得知道名字了。但是,说起大枫树下的那个村子,周边方圆几十里的人,几乎没有不清楚的,因为村子背后山坡上,站着一棵得两个大人才能合抱的大枫树,大枫树就成了西杨家的标志了。”因此,在规划村庄发展时,要尊重村庄的风土人情,保护乡土村落的基本元素和传统形态,使村庄的发展呈现鲜明的特点与个性。如果村庄与城镇一个样,南方村庄与北方村庄一个样,中国村庄与外国村庄一个样,那就不仅是村庄自我价值的迷失,更是村庄生命的消逝。

四、在改革视野中优化村庄的资源配置

尽管村庄很多资源要素例如科技、资金等的严重短缺制约了村庄的发展,但也有很多资源要素例如土地资源、生态资源、特色文化资源等未能发挥作用而处于闲置状态,同样制约了村庄的发展。而高度集中于工业和城市的不少资源要素例如技术、资本等,急需与村庄处于闲置状态的稀缺资源进行组合。因此,要优化村庄的资源配置,就需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城乡资源要素流动。而其中的关键是要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逐步向乡村配置,不断加快村庄的发展步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9]。这意味着,村庄的各种资源要素都要进入市场,通过市场机制优化配置以实现应有的价值。在新一轮改革中,村庄的发展必须破解当前阻碍城乡资源要素有效流动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逐步摆脱城乡二元体制的资源配置新模式,以土地资源、生态资源、特色文化资源等城市和工业领域的稀缺资源为杠杆,推动村庄内的资源要素与国内国外、省内省外、县内县外的资源要素以及城市和工业领域的资源要素进行重组,促进人才、资本、技术、信息等现代要素与村庄传统要素进行优化配置。

在“中央—省—市—县—乡—村”这样一个传统的行政架构下,当前农村的行政体制的计划管理色彩非常浓厚,阻碍了城乡资源要素的有效流动。纵观天下名村,这些村庄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破解了资源要素在这样一个行政架构内进行配置的局限,从而化解了村庄因处于行政最底层而使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的困境,实现了村庄的资源要素与大市场的直接对接,从而全面提升了村庄的发展活力。用经济学术语来说,就是资源要素的流动半径得到了延伸。资源要素的流动半径有多大,发展的活力和潜力就有多大,发展的水平就有多高。只有突破现有的行政框架,才能从根本上激发村庄的活力,开发村庄的潜力。这就需要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以适应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国内外大市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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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乡并村亟待做好五个结合

陈文胜  何绍辉

经济日报 2016年4月1日


原题:整合资源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乡村社会的发展是我国城镇化持续推进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在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中,整合乡镇发展资源、合乡并村,成为各地推进改革的重要之举。搞好合乡并村工作,切实提高和完善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需明晰思路,做好“五个结合”。

第一,坚持为民服务与管理创新相结合。“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与“有利于政府的社会管理”是乡村区划调整的重要落脚点。合乡并村既要方便群众办事,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又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方便政府的社会管理。然而,在实际区划调整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盲目求大求新,乡镇、村组的合并与公共服务的改善并未同步,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不便。搞好乡村合并工作,需要推进为民服务与政府管理的有机结合,切不可为了行政成本的单向度降低,而全然不顾群众办事是否方便、改革获得感是否落实。要注重从人们的现实需求、群众生产生活便利和危机处理应对能力出发,根据群众生活、办事半径和基层人员的服务半径,科学搞好乡、村撤并工作,避免搞重复改革。

第二,坚持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伴随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原有乡村区域发展规划已不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合乡并村成为实践发展的一个客观要求。科学推进合乡并村工作,需要坚持统一规划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从是否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是否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出发,加强和创新服务方式,理顺管理体制。要遵从历史传统、民众意愿和实际需要,科学规划,整体谋划,适度推进。

第三,坚持治理优化与共同体构建相结合。合乡并村是为了更好地理顺乡镇管理体制,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形成现代、高效的基层治理。然而,在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给乡村组织“瘦身”的同时,如果没有很好地“健身”,也容易衍生不少问题。搞好合乡并村工作,要坚持乡村治理优化与共同体构建相结合,科学选择乡镇政府驻地和村部驻地,严格控制新建乡镇楼堂馆所,对被撤并的乡镇、村部原有驻地进行提质改造,将其打造成为新型的办事或聚集点,从而尽量避免农村“空心化”问题。

第四,坚持自然演变与有规划的社会变迁相结合。合乡并村要在有序引导、科学规划乡村社会发展的同时,尊重乡村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尊重乡村社会变迁的自然演进。搞好乡村合并工作,要尊重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族民俗文化、历史沿革和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既要让历史标记和历史记忆不因乡村撤并而消失,也要让古镇、古村传统得到更好传承,让乡愁记得住。

第五,坚持实现改革目标与尊重群众意愿相结合。推进合乡并村工作,旨在降低行政成本,整合发展资源,优化发展空间,破解发展障碍,构建现代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不仅有利于整合乡镇区域发展资源,破解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障碍,也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增强乡镇经济发展动力与活力。抓好合乡并村工作,进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实现区划调整改革目标之时,也应尊重群众意愿,将改革目标实现与尊重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改革方案要征询群众意见,听取群众声音,反映群众诉求,将改革为民、惠民、利民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和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合乡并村工作的主体。要相信和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合乡并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群众参与合乡并村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激发乡村社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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