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是“洗稿” “抄袭”还是“竞争”,财新、财经互怼了

何晓珊 传媒大观察 2018-09-07


何晓珊 / 传媒大观察原创


8月15日,财新旗下新媒体产品财新我闻“金融人事”栏目发布《对财经记者张伟、编辑袁满洗稿行为的谴责》一文。文中指出《财经》记者张伟和编辑袁满分别于6月25日、7月31日、8月14日在同名公众号上发布金融人事话题稿件,均为洗稿该栏目的文章。且张威曾用小号订阅“金融人事”。


同日,财经方面发文回应称:“谴责”一文所指的三篇《财经》稿件均有多个独立信源,有完整采访录音和交流记录佐证,其内容、结构和行文与财新WeNews刊发略早的同题稿件区别明显,根本不是“洗稿”。针对同一新闻事件,通过可靠信源采访进行同题报道是对读者负责,无可厚非。任何单个媒体机构都不可能以独家报道名义垄断新闻事实。财新WeNews此次点名谴责并无依据,对《财经》的两位同事造成了声誉损害应予以道歉。


洗稿纷争尚无定论,网络上的舆论自也形成了两个对立阵营。财经到底有没有洗稿财新的文章?观媒君认为就目前财新方面给出的证据还不足以证明洗稿行为的存在。


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洗稿”行为做出明确、清晰的定义。但在自媒体时代,“洗稿”问题泛滥值得讨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就“如何认定洗稿侵权”问题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接触原作品,并与原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无法证明有合法来源,就可以确定为构成侵权。”结合该案例,虽然财新方面证明了财经记者有接触作品的可能,但是在“实质性相似”认定方面却并无详细对比与佐证,所以证据几乎没有什么威慑力,与此相对立,财经的回应恰恰能证明来源是合法的,至此,本案最大的关键在于如何认定“实质性相似”。


对比之前一则同类型案例:“差评”被诉侵犯著作权。2016年,自媒体人霍炬向法院起诉,“差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把扎克伯格秒成渣的社交网络真巨头,就是这么帅!》涉嫌对其文章《Telegram传奇:俄罗斯富豪、黑客高手、极权和阴谋……》“洗稿”,侵犯其著作权。对质中,霍炬将两篇文章的18处情节做出对比认为被告存在侵权行为,但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提出的18处情节是主人公亲身经历,属于公知素材且原告在文章编排叙述方式上并没有鲜明的独创色彩,该案的两篇文章系由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不同作品,故不存在侵权行为。


回到该案例,财经方面做出回应称,三篇文章只是采访到同信源的同题材报道。依据常识,考虑到信源的权威性和真实性,有些事实中确实存在信源单一性的问题,再加上财新方面尚未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文章的实质性相似,固难做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强调该法不适用于时事新闻类作品,对于单纯的新闻事实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这说明我国法律尊重新闻事实的原则,更进一步说明我国法律在涉及到新闻事实的版权纠纷方面有足够的宽容度,当然这也无疑给一些“无良”自媒体以更多生存的灰色地带。


除了孰是孰非的争论之外,双财“互撕”还有一个大的看点就是二者的“身世关系”——共同的“生母”胡舒立。


胡舒立女士于1998年创办《财经》杂志,并担任主编11年。于2009年创办财新传媒,并任总编辑至今,共同的一个“财”字也可以看出二者的媒介定位都是提供财经新闻及资讯服务。二者深刻的“渊源”和竞品关系使这场骂战变得微妙起来。© 


大V落马记:陈杰人的公号生涯

刘海陵:转型的第一步是先活下去

周志懿:不管哪种媒体做好就三句话

多地媒体吹响舆论监督号角

吴晨光:水源生态平衡是发展关键


本公号原创文章欢迎转发朋友圈微信群

未经授权严禁任何形式转载

欢迎您在文末留言,我们期待与你交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