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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拓展必看!员工出差住宿津贴如何免税?

卢若桓注册会计师 新西兰中文先驱 2017-05-02


先驱报的读者大家好!


上一次我和大家分享了员工的相关迁移费用、房屋补贴、或报销部分住宿费用所面临的税务问题,得到大家的热烈反响,在此先感谢各位读者的热心支持!


有很多朋友来电时都询问了同个问题,就是员工的住宿费是否可以免税?为了解答大家的疑惑,本周我将与大家分享更多不同的有趣案例。


自2015年4月1日起,IRD新增了一项针对员工住宿津贴的免税条例。


此条例对于时常需要外派员工出差,或想在另一个城镇开拓新业务的公司来说尤其重要。最主要的好处就是雇主提供住宿福利的时候降低了税务负担


新条例下的免税期为两年,在此两年期间内雇主为员工提供的住宿费或津贴在大部分情况下都可免税,因为它不需要先扣除人工税(PAYE)。


两个要点:


‧ 如原先计划外派员工出差两年,两年结束后员工立即返回原居地,那这两年的住宿津贴都能免税。


‧ 如原先计划外派员工出差两年,但途中计划有变,时间将增长至多于两年。虽然IRD有两年的免税条例,但由于时间变成多于两年,公司还是需要从计划改变的日期马上开始付税。



01

案例一


公司A未来的战略是进军南岛,为了争取大客户订单并培训新员工,公司需要派遣有经验的销售经理李总驻留在基督城两年半,出差期间公司提供李总住宿津贴。九个月后,公司突然改变计划,将李总的驻留时间缩短为一年。


结论:按之前提及的要点,由于计划改变,前九个月的住宿津贴将变成不能免税,仅剩后三个月能免税。


02

案例二


与上述案例一样,但公司初始计划改变为仅需李总在基督城驻留一年。九个月后,李总与公司商讨想长期定居基督城,公司也答应将在基督城分部给他安排一份全职工作。


结论:前九个月的住宿津贴可免税,剩下的三个月则不行,即便公司的原计划是让李总驻留一年。


透过以上两个的案例,大家可以发现中途计划改变对免税期的影响。特别是原定多于两年而后缩减少于两年的情况,还会造成多付冤枉税的后果。


如何退税

如果读者朋友面临以上情况,尤其是在改变计划时还多付了税给IRD,欢迎尽快与我联系,我们有可能可以帮您争取退回相关的税务。


希望大家透过本期文章可以了解,不管多琐碎的小事都有可能造就不同的税务问题。商家在制定方针之前最好先与专业的会计师联系沟通,以事先准备好不同的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本文来自 卢若桓 注册会计师说税务


免责声明: 以上信息是由奥克兰 B L O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 Bernice Lo (卢若桓) 提供。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任何人不应该在没有寻求特定和适当的专业意见前采取行动。BLO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与所有工作人员不会承担任何责任。©2015 BLO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BLO Consulting Company Limited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保留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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