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人士在新西兰出售民宅,小心这种税!
前几天有一位海外客户从海外微信我说要卖新西兰的物业。本意是想卖了房之后,他就把钱用来买另外一个房产。赚到的钱可以用来付下一套房的首付及不用贷款。
本来根据他的思路是非常的理想,但是没想到当与我交流之后,才发现有可能他的资金不够。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是因为律师有可能需要把他卖房的一部份的钱转到税务局。就相等于要付税。
这个税是Resident Land WithholdingTax (RLWT)。在这个文章里我就叫它为民宅买卖预扣税。
从2016年七月一号开始,政府实施了海外人士在新西兰出售民宅的时候会需要付“民宅买卖预扣税” (Resident Land Withholding Tax - RLWT)。
为什么会跑出了一个“民宅买卖预扣税”RLWT的税呢?
这是因为政府在2015年十月一号实施了两年明线法案(Two Years Bright Line Test),因此RLWT法案主要是用预扣税的方法来确保海外人士也会遵守这个两年明线法案。
两年明线法案的意思是只要在两年内买卖民宅就有可能需要上税。
所有在2015年十月一号之后买房的人士,在两年内卖房都要填一份税务局的表格来确认是不是属于“海外RLWT人士”,所以就算您是新西兰人您也需要填这份表格。
如果确认了您是“海外RLWT人士”,律师是有责任把“民宅买卖预扣税”从卖价的金额上扣除转给税务局。
RLWT的税有两个计算方法:
1. 卖价的百分之十
或
2. 买卖价格的差额乘以RLWT税率。
RLWT税率要视乎您是自然人,还是公司或信托。税率从百分之28到百分之33。如果买卖的差额是$0或少于$0,当然不用付这个税。
其实除了买房的金额可以变成成本的一部份去计算利润,其它律师费等费用都可以包括在成本里去计算利润。但是在付RLWT税的时候,这些成本是不包含在里面,会需要在报年账的时候再另外扣,如果最后RLWT多付了,就在报年账的时候再退回来。
在以上的文章里,希望大家了解到如果您是海外人士,请注意,如果您要卖房,或您是海外人士或有朋友是海外人士而要卖民宅,这个RLWT法案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我们建议他们要咨询税务意见。本公司欢迎致电预约垂询。
本文来自 卢若桓 注册会计师说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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