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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业有专攻,何必要为难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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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icespring
作为一个学化工毕业的“环境工程专业”学生,在搞了4年石化设计和污染治理后,又捣鼓了两年市政污水处理,最终决心专心致志做环评的环评人,我真是由衷的赞同《环评“位低权轻责任重”?!》对于环评管理模式的建议。
我有幸参与过一个国外项目的环评,也看过几个世行贷款项目的环评报告,其基本思路与该文作者的建议十分切合,那些环评主要的目的是分析项目哪些环节产生污染,产生哪些类型的污染,主要污染物可能是什么,大致的浓度范围可能达到多少,周边有哪些敏感目标和保护对象需要引起注意。总的来说,相当的简明,对于具体污染如何防治并不涉及,只提出为了保障环境状况允许的排放标准。
作为环评单位和环境保护专门设计单位,术业有专攻原本定位就不同。
环评单位的优势在于面上,各种类型的项目见得多,大致有些什么可能的问题可以提前梳理出来,环保设计单位的优势在于深入,含某些污染物的废水该如何处理,每个单位可能都有自己独特的技术特点,不同的项目就应该采用不同的治理工艺。
由环评提出污染治理措施,其背景是原有的环评单位自身就是环科院或专门设计院,天然具有这方面的人才,可以通过内部协作提出相对较为合理可行的技术方案,随着环评单位来源的多样化,由完全没有环保治理工程经验的人组成有资质的环评单位,是完全合法的,既然法律并没有规定在这样单位中要有懂污染治理工艺的人,那么凭什么要求这样的单位提出详细的污染治理措施呢。
于此对应的,各种所有制的环保治理企业已经充分的市场化,为什么不能及早把他们纳入到环保治理体系中来?而是只让他们在木已成舟的时候才得以合法的介入。
(来源:环评爱好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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