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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治理效能 助力乡村振兴

刘伟 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0-09-0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切实提升治理效能。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如何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2018年发布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指出,当前的乡村建设在坚持党和政府主导的同时,要加强“社会协同”,即“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让包括专家学者、医生、教师等在内的各类知识分子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显然,这一战略举措旨在让一切有利于乡村建设的源泉充分涌流。但是,如何充分发挥这一制度规划的巨大优势,在实践和操作中还有许多难题亟待解决。其中一个重要问题是,乡村振兴不可避免地要利用“外脑”。知识分子是“外脑”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作为外来主体的知识分子群体应当怎样进入乡村,才能有效提升治理效能?有什么具体的路径和方法?

乡村建设自近代以来一直有之,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晏阳初先生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以下简称“平教会”)就曾组织一批志同道合的知识分子直接深入农村,开展乡村建设,在当时被誉为“博士下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也特别提到以晏阳初为代表的知识分子所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认为其在开办平民教育、推广合作组织,以及传授农业科技知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相应地,总结民国时期平教会乡村建设的经验教训,对于探索新时代知识分子团体服务乡村振兴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为此,笔者将尝试通过对平教会相关档案资料的梳理,总结其中若干经验和启示,为当前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参考。概括来说,知识分子下乡进行乡村建设,关键是要处理好与基层政府、普通村民、乡村精英三者的关系。

第一,要努力实现与基层政府的适当合作以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知识分子作为一个外来主体下乡进行乡村建设,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入场”问题,一般要选择与当地社会或政府力量合作才能顺利进入某个乡村。在平教会的乡村建设实践中,它开始时借助社会力量进入定县翟城村,并且很长一段时间基本上凭借自己的力量独立进行乡村建设实验,即针对农民存在的“愚穷弱私”四大问题,分别推行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这“四大教育”。但由于在随后的实验推广方面遇到了问题,平教会开始选择与政府合作,以借助行政力量推行各项乡村建设措施。总的来说,平教会在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时,经历了从单独力量、不依靠政府到“政教合一”(即在当时“县政建设实验县”改革的背景下,平教会实际上兼任了基层政府所有的日常行政事务),再到“政教部分合一”(即政府委托消极事务仍由乡镇保甲长来办,积极的建设工作由平教会用教育工作来推动)的演变过程。从最终实行的效果来看,平教会与政府完全合一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乡村原有的权力结构,由此导致当地乡村社会秩序的混乱,而后一阶段的适度合作举措则取得了相对不错的成绩。

这对当下知识分子服务乡村振兴的启示是,在处理与基层政府的关系时,既不能彻底脱离政府,又不能完全“陷进去”。一方面,基于当前中国的现实背景,下乡服务乡村振兴的知识分子与当地基层政府合作,并依靠它来引荐,无疑是解决“入场”问题最方便、最有效的办法;但另一方面,一旦完全依靠政府甚至成为政府的附属执行机构,就很容易陷入日常行政琐事甚至乡间冲突纠纷之中,从而丧失本身的自主性和合法性,其服务乡村振兴的独特专业优势也便不复存在。这显然不是乡村振兴政策的初衷。由是观之,知识分子群体与当地基层政府之间最好的合作状态应该是,二者分别发挥各自优势,确定适当的边界,共同推进乡村振兴大业。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知识分子参与乡村振兴不要依附于基层政府,并不是说知识分子可以分出去自成一派,而是应当在党的领导下集中发挥好自己的专业优势,以助力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

第二,要格外注重以各种行动策略吸引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活动。

解决“入场”问题后,知识分子下乡直接面向的对象是广大普通村民,即乡村建设的真正主体,如何处理好与他们的关系更为关键。在黄宗智对华北小农的界定中,一个很重要的维度是强调小农是追求利润者。小农的这一性质也决定了,农民对知识分子服务乡村振兴的评价好坏和认可程度取决于它是否能给自己带来直接利益。这一点就要求知识分子进行乡村建设不能是简单说教,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行动策略来吸引农民参与。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到准确掌握农民的核心需求,进而以其为切入点来进行“赋能”改造。在平教会的乡村建设实践中,它一开始基本上是以单纯教育为目标,比如以识字教育、公民教育等为重点。这在短期内还算受欢迎,但之后不少普通民众由于看到生活没有得到根本变化,遂逐渐对平教会的工作由热情转向冷漠,从期盼转向失望。该种转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些“赋能”改造与他们的日常生活相距较远。比如,农民并非“愚”而不识字,而是因为识字对他们的现实生活并无多大用处,因而动力不足。吸取这一教训,平教会的工作重点逐渐从识字教育转向生计教育,并在后期的华西试验区直接提出了“四大建设”(即农村经济、教育、卫生和地方自治建设),强调“乡村建设应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用教育力量来引发建设力量”等。此举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受到当地大部分农民的欢迎。

应当说,包括知识分子群体在内的任何一个外来主体,从事乡村建设肯定都有自己的目标和行动理念,比如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或提高农民组织能力。但这种“赋能”改造必须与一些和农民的直接利益密切相关的行动策略相配合,才能有实质效果,否则很有可能陷入困境。平教会工作目标从“四大教育”向“四大建设”的转变即是例证。此外,“赋能”改造过程中一些具体的行动技巧亦很重要,比如知识分子进入乡村后需要尽可能做到“接地气”,努力在生活方面融入当地农民生活,以为之后推行各项乡村建设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也就是平教会当年定县试验时提出的“欲化农民,需先农民化”。

第三,要充分利用乡村精英在乡村建设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般认为,乡村精英是指在村庄比较有威望的一批人。在本质上,他们也是当地村民,但其在乡村社会结构中拥有比较特殊的地位。具体来看,乡村精英在很大程度上是当地基层政府和普通村民之间的联结点,是平时真正在“前台”管理村庄事务的一个群体。因此,知识分子在进入乡村后,要想快速了解村庄情况,最直接和最方便的办法就是寻求村里精英的帮助。也就是说,知识分子在得到当地基层政府的“入场券”后,还需要注意和所在村庄的乡村精英处好关系。平教会在乡村建设初期得到了当地乡村精英的大力支持,比如,其之所以前往定县翟城村,就是因为受到该村庄乡绅的邀请。在之后开展的“赋能”改造活动中,平教会也非常注意利用乡绅在村民当中的威望,尤其是在举办活动时一般先找村庄精英来“说几句”,以解除村民对外来主体的怀疑。这对其前期活动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后期因为“县政建设实验县”改革的推行,平教会与乡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增多。最终的结果是,不仅既定的乡村建设计划无法进行下去,而且乡村原有的社会秩序也难以继续维持。这显然背离了知识分子群体参与乡村建设的初衷。

由此可见,知识分子群体服务乡村振兴一定要与当地村庄精英维持好合作关系,争取得到他们的承认与支持。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说他们并非基层政权,但由于他们直接在村庄从事管理,与他们的合作关系有时甚至比基层政府更加重要。很多“赋能”改造的做法如果能率先得到乡村精英的认可,后面的工作就要容易得多。因为普通老百姓一般对新事物持观望态度,如果有乡村权威的引领,自然更容易接受。因此,知识分子服务乡村振兴要充分发挥村庄精英在其乡村建设活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这样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总体言之,借鉴平教会乡村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新时代知识分子服务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采取各种行动策略吸引农民参与,并注重发挥乡村精英的引领示范作用。唯有如此,知识分子群体才能在党领导下的多主体协同治理中更好地将当前乡村振兴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平教会乡村建设运动的形成及演变研究(1923—1950)——基于集体行动理论视角的考察”(19XNH096)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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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责任编辑:冯枫添  排版编辑:冯枫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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