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超总卖出坪山价,善意的土地“定向出让”,会得到好的结果吗?
昨天和今天,深圳连续出让了8块非住宅用地。最好的地方——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2块,后海金融中心去1块,罗湖1块,宝安中心区滨海文化公园4块(捆绑)。
1深圳湾超总的土地卖出了个坪山价!
这8块地的得主分别是:
招商银行底价59.5亿拿下深圳湾超总地块,作为全球总部,建面30.9万平米,楼面价19256元/平米
天音通信底价18.91亿拿下深圳湾超总地块,作为总部,建面9.6万平米,楼面价19698元/平米
海能达18.1亿底价拿下后海总部地块,建面9.48万平米,楼面价19093元/平米
广田集团底价5.262亿拿下罗湖地块,建面5.458万平米,楼面价9641元/平米
而宝中滨海4宗地块流标了。
商务标:鸿荣源33.02亿,招商25.0676亿,华侨城35亿。
技术标:鸿荣源10分,招商16分,华侨城49分(满分)。
商务标报价均低于低价,流标。
2八块土地的限制性条件设计
这8块地,唯一的共同点是:基本都是限制性出让,或者是行业俗称的定向出让。
在深圳湾超总,现在的万科瑧湾汇公寓的售价市场预期是15万左右,就算是商业服务业用地,比住宅地价应该低很多,但怎么着也绝不应该是坪山的价格——泰禾集团今年5月在坪山拿下一块商业用地,楼面价1.56万/平米。在后海,也是同样。这样的地价,低到地板上去了!
因为政府对土地出让的竞买人设定了限制性条款,所以才会有这样的结果。我说的限制性条件,并不是指这块地要有多少自用,有多少10年内不能转让,而是针对竞买人资格的审查限制。
比如招商的全球总部地块,设置的限制性条款是:
1、竞买申请人应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银行业法人机构;
2、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认定的总部企业。
一得是干银行的,二得是总部企业。
深圳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是什么样子?
招商银行符合第二款。
天音通信拿到的地块,设置的限制性条款就更有指向性了。
“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深府〔2012〕104号)由市政府确定为总部企业的商贸流通类企业。”
坦白讲,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听过深圳还有天音通信这家公司。深圳湾超总之前一直给外界的印象是:引进全球500强企业。但是截至2016年8月,天音通信在“2016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309位,它并不是世界500强。所以,它进驻了超总,让地产圈哗然。
在这之前,有一则新闻,11月下旬,天音控股原第一大股东中新深圳公司(新华社)拟将其所持有的天音控股13.76%股权转让给深圳国资旗下的深投控。也就是说,天音通信将迎来深圳国资的股东背景。
这两者之间会有什么关联吗?
而对于宝中滨海地块,虽然在公告中看不出有哪些明显的限制性条件,但必须要正视的一点是:这块地在开卖之前好几年时间,圈内早已认为这是定向给华侨城的。以至于今天有媒体直接把标题做成了:宝中欢乐海岸地块出让——以呼应华侨城在南山开发的欢乐海岸项目。
3定向出让会不会伤害到市场竞争
人们已经见惯不惊了,对这样的出让,广州最近几年来一直都有争论,业界有赞又弹。赞者认为这有利于稳定地价,也能实现把土地交给信得过的企业。弹者则认为这是非市场化的操作,会扭曲市场机制。
但深圳,自始至终到今天,对这样的出让方式,似乎所有人都默不作声,不去讨论它。
我印象中,早在2007年前后,深圳就开始针对非住宅用地,采用了这种定向出让的方式,通过设计一些限制性甚至是排他性的条件,让符合政府意向的企业来参与,和拿到土地。
这些年来,采取这种方式出让的地块主要是商办用地,比较多的集中在福田中心区——比如现在的平安国际金融中心,后海金融中心区——比如中移动拿到的地块,现在扩大到了深圳湾超总。
也有一些文旅用地,比如华侨城欢乐海岸当年的地块出让,项目都已经开始动工了,地才开始卖。
前前后后,总共已经有好几十块甚至上百幅土地了。
我并非完全的反对这种方式,的确有时候,城市持续高增长,发展成本越来越高,为了留住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总部企业,以及能够更好的吸引企业进来,地方政府进行一些让利,是值得尝试的。
但这种方式这些年来用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以至于我们是不是需要重新考虑:招拍挂公开市场卖地是不是要变成了走过场?2004年全国一刀切取消的协议用地出让又要回来了?这样的土地出让对我们一直贯彻的市场竞争是一种尊重还是违背?如何避免这样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暗箱操作以及利益输送?
的确,招拍挂不是一种最好的方式,它往往会产生地王,让地方政府承担太大的舆论压力。而且,也的确没有人能够保证,那些拿到土地的企业就是最适合的企业。
但就像我们讨论计划经济好还是市场经济好一样,招拍挂它显然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设计,它可能会有很多问题,但是,它尊重了市场的竞争。而自由竞争,是市场得以有效运转的根基。
限制性的土地出让,实质上是对一些企业进行保护,它削弱甚至伤害了企业间的自由竞争。有些好的企业拿不到土地,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开发能力,而是因为他们被限制进入。限制性出让,实质上是一种特许。就像一直备受诟病的出租车公司一样,有的企业可以干的更好,但是它拿不到牌照。
如果你认为那些企业很厉害,它们在全球的市场竞争中更有比较优势,那有什么必要给它保护呢?尤其像招商银行、平安银行这样的主要通过自由竞争成长壮大的世界500强企业,给它这样的特殊保护,意义在哪里呢?
4政府的善意会得到好的结果吗?
这个说大了,事实上就是政府在主导产业政策,就是政府比市场更清楚,这座城市应该发展什么产业。这个问题,就是上个月张维迎和林毅夫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焦点。
张维迎的观点很明确:产业政策是披着马甲的计划经济,它注定很难成功,原因在于:一是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市场的创造是不能够被预见和计划的。二是它会造成市场激励机制的扭曲。
深圳是一个典型,这座城市从一开始成为改革开放的代言人,以及现在成为全球可以和硅谷相媲美的创新高地,这是当初政府计划出来的吗?当初的顶层设计者,曾经预见到深圳今天会成为全国的创新中心吗?再如,今年优步和滴滴打车的出现,最近膜拜共享单车的出现,它们对出行市场的颠覆,是政府计划和预见到的吗?在今年网约车严重冲击出租车市场的过程中,政府一开始扮演的是一个狙击者的角色,这就是创新不可预见的最好的例子。
正如硅谷的出现不是美国政府特地设计发展起来的一样,深圳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就,主要是因为比内地大部分城市都采取了更加自由的市场制度,更加包容的允许企业自由的选择发展路径。这个在我之前的文章里已经谈过了《苹果来了,华为还会走吗?深圳为什么会成为全球经济最大的IP?》。
诚然,政府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确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最根本的依然是市场自身的竞争。
而关于市场激励机制的扭曲,政府通过针对大企业的限制性出让,实质上是在对企业进行变相补贴。那么,这需要一个前提,就是政府需要非常准确非常科学的知道:到底谁才更有资格决定谁应该得到补贴?
这个权力其实是在市场手里,显然政府并不能够做到这一点。对于企业来说,最好的激励是来自市场,最大的惩罚也是来自市场。如果竞争胜利了,市场会给它回报超额利润,如果失败了,它要自我承担损失。
即便是退一步讲,没有城市能够完全不要产业政策,即便美国也是如此。比如曹德旺在美国投资建厂,美国也返还了高达数千万美金的地价,这也是补贴。但是,这样的制造业引进,可以为美国解决绣带蓝领工人的就业问题,可以为美国带来长期的税收,并可以为重振美国制造业添砖加瓦。
那么,招商银行本来就是深圳的企业,能够拉动新增就业吗?能够增加更多的税收吗? 也许会,比如企业扩张,需要更多的土地建总部。但是,政府应该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将这些标示清楚,让公众知道,我们为之让渡的地价利益,是否在长期看来是划算的。
这些我们都没有看到。
补贴企业有很多种方式,可以让它接受公平透明的竞争买地,政府将获得的土地收入拿出去进行更好的企业服务和配套建设,以此来弱化企业因为高成本而带来的竞争力下降。
我想没有人希望看到这座城市的竞争力最终被削弱,惟其如此,这样的土地出让,应该很认真的加以讨论。它是不是真的有利于市场的竞争,促进城市财富创造的更多的增加,这需要更加缜密的论证。
也许,政府是想对面临高成本严峻挑战的好企业表达自己的善意,但必须要警惕这种善意可能会带来坏结果。
【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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