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在中外传播和社会语境中的全面兴起,催生出平台文化、平台社会、平台资本主义等诸多学术概念。伴随超级互联网平台的基础设施化趋势,以专业媒体为核心的传统新闻业正加速进入与平台共存乃至日益依赖平台的数字新闻业时代。受互联网平台的冲击,数字新闻业正面临一系列重大变革:互联网平台汇聚海量用户规模、满足用户刚需,成为社会连接的数字枢纽,专业媒体却用户流失、广告下滑、渠道日益边缘化;互联网平台的平台运作逻辑直接制约专业媒体依托平台开设的账号运营和内容生产,促使专业媒体的影响力评估更加注重商业导向和流量变现;互联网平台的技术创新和算法推荐,深刻改造了传统的新闻把关机制和编辑部文化,再造着传播权力结构和传媒文化……平台社会中新闻业的变革与研究值得关注。作为互联网平台、平台文化研究的代表性学者,荷兰乌德勒支大学(University of Utrecht)范·迪克教授的合著《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The Platform Society : Public Values in a Connective World)自2018年出版后引起学界关注,成为传播学领域研究互联网平台的重要文献。范·迪克教授曾任荷兰皇家艺术和科学院主席,研究领域包括数字文化、社交媒体、媒体技术等,代表性作品除《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之外,还有《数字时代的中介记忆》(Mediated Memories in the Digital Age,2007)、《连接的文化:社交媒体批判史》(The Culture of Connectivity: A Critical History of Social Media, 2013)等。最近,张志安和陶禹舟围绕“平台社会中的新闻业”这一主题对范·迪克教授进行了访谈。一、新闻业的平台化:传播权力的重构张&陶:您在《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以下简称《平台社会》)一书中指出,平台的数据化(datafication)、商品化(commodification)和自动选择(automated selection)机制,改变了新闻生产流程以及新闻业在社会与民主中的作用。考虑到绝大多数互联网平台都是由数据驱动(data-driven)的,数据化机制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范·迪克:我们不能说哪一个机制最重要,它们实际上是相互关联的。我和Thomas Poell、Martijn de Waal一起写了《平台社会》这本书,在书里,我们认为平台具有数据化、商品化和自动选择这三种机制,它们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没有数据化就没有自动选择,没有商品化也就没有数据化。比如商品化的出现,是因为数据化和自动选择通过数据流与用户相连。不过,从分析的角度识别这些机制并将它们区分开来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在书里分析了这三种不同的机制,以了解平台生态系统在实践中是如何运转的。例如新闻行业(news sector),整个新闻行业是作为一个平台生态系统来运转的,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Microsoft等五大科技公司在这个平台生态系统中控制在线新闻分发。新闻机构围绕平台用户的数据进行新闻生产和分发,终端用户、广告商和出版商通过平台连接形成多边市场(multisided markets),平台规则和算法同样在新闻选择中占据重要地位。通过控制新闻选择、数据化和商品化的机制,平台现在已经实现了对个性化新闻的控制。这实际上就是Facebook等公司的增值机制,它们并非单纯地分发新闻,而是通过添加广告和新闻片段等方式向不同个体分发新闻。因此,重要的不只是数据化,而是这些不同机制错综复杂的交织如何改变了新闻业,这正是我们尝试分析的。张&陶:目前,绝大部分媒体都采取了将内容交予平台并依靠平台来连接用户和广告的运作模式。您认为这种模式在未来是否可持续?范·迪克:这种模式大概在14年前开始被新闻媒体采用。从2008年起,新闻媒体非常希望借助社交媒体平台的传播力量。比如,Facebook完全开启了世界范围内的新闻分发,这是很强大的力量。但这也的确是一个极度不可持续的模式,因为新闻机构从中赚不到任何钱。以前,新闻机构通过连接广告和新闻来赚钱,它们不仅生产内容将其卖给读者,也在报纸或电视上发布广告以抵达受众。但现在,新闻媒体生产的内容变成了由互联网平台来分发。目前,Facebook和Google已经控制了美国50%以上的新闻分发,我不确定欧洲的整体情况如何,在荷兰这个比例大概是30%至35%。这种模式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它抢走了新闻媒体的收入,改变了新闻出版商原有的商业模式,并把它移交到大的把关平台手中,而这些平台本身并不生产任何内容。最近,很多新闻出版商已经开始觉得不能再继续这样了。澳大利亚是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向平台免费分发新闻内容的国家,新闻出版商联合起来跟Google、Facebook谈判商业模式。因为个别出版商的力量太小了,即使是《纽约时报》这样的大媒体,也没办法和Google、Facebook之类的巨头抗衡,所以它们联合起来,能够协商出一个更好的价格。包括由国家出面采用立法手段,作为一种强制力量去执行。我们现在可以看到,Google、Facebook开始被迫为来自澳大利亚新闻出版商的内容付费了。欧洲也一样,新闻出版商开始联合起来跟平台进行谈判,各国政府也正在承担起责任,将其上升到立法层面。张&陶:您怎么看国家角色的这种强力干预?这是否是新闻业应对平台化的必要保障或选择?范·迪克:是的。我认为国家对新闻市场进行干预是好事。因为,如果你不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市场就是不平等的,在这个不平等的市场中,那些不生产新闻的平台具有很大的权力,从而导致新闻生产和分发领域变得极度不平衡。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国家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以调节市场的公平性,调节新闻生产和分发。当然,我不赞成国家在各个层面都进行干预。但是,在为新闻媒体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个公平的市场,去对抗大型的分发平台方面,国家绝对可以发挥很大的作用。张&陶:目前,一些新闻机构也开始自发采取行动,以减少对平台的依赖。例如,一些报纸,包括《纽约时报》《卫报》,开始建议他们的记者减少使用社交媒体上的信息。您怎么看从“鼓励员工使用社交媒体”到“建议记者减少对平台的依赖”这种变化?范·迪克:这个问题很符合我刚刚阐述的模式。在国家出面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的同时,新闻媒体本身特别是像《纽约时报》这样的大媒体,开始建议它们的记者减少依赖社交媒体,因为它们看到,记者正在失去创造力和生产力,反而不断在给社交媒体市场“添砖加瓦”。因此,我完全理解为什么它们现在不鼓励记者用社交媒体,把一切都放在Facebook上。这跟十年前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当时Facebook还是新兴事物,《纽约时报》办公室里有一个大屏幕,每位记者在社交媒体上收到的点赞、分享以及转发,都可以作为一个计分板,在新闻编辑室里展示,这是你高人气的一个标志。当时,作为一个记者,是趋向于到社交媒体上去尽可能地广泛分享和传播内容的。但现在,《纽约时报》看到了依赖社交媒体的不良后果,想让记者和受众回到它们自己的平台。一方面,是因为在当下的新闻环境里,新闻媒体的信息与假新闻、伪信息交织在一起,它们很难控制其进入社交网络后的传播范围、路径和效果。另一方面,则与新闻媒体的收入有关。如果促使新闻记者回到媒体自己的平台,新闻媒体不仅可以控制内容,还可以控制收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所目睹的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即记者被劝阻少用社交媒体,并被鼓励回到媒体自己的平台。二、算法透明性:猫鼠游戏的博弈张&陶:随着新闻业与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密,不仅仅是新闻生产领域被平台高度介入,新闻选择的权力也从编辑转移给了算法推荐。您怎么看平台替代媒体机构成为“超级把关人(super gatekeeper)”的现象?在您看来,算法对新闻业的影响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范·迪克:像Facebook和Google News这样的平台,目前已经或多或少地控制了新闻流,成为了超级把关人,因为它们在全球范围发展,在世界各地运行。平台的运作基于这一前提:用户生成的内容、广告以及专业机构的新闻生产并置,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多面性平台(multisided platforms)。有意思的是,平台虽然成为了超级把关人,但它们既不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responsibility),也不承担内容审核和分发的义务(liability)。它们几乎可以做任何事情,但无需落实负责任的行为。如大家所知,新闻媒体发布新闻时,有义务对其内容负责并承担责任。平台组织则不是,它们只是连接器(connectors),将用户连接到广告商,连接到新闻发布者,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它们之所以能够这样,是因为美国法律中的一项规定——美国的《通信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条规定,平台无需为其用户的言论和行为负责,无论用户在该平台上做什么。但是,新闻出版商不一样,它们必须为所发布的内容负责。此外,承担责任和义务成本巨大,需要建立庞大的编辑队伍,这也是新闻媒体需要向用户或广告商收费的原因。平台只是在最近几年才认识到,不能继续任由信息在平台上传播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为此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自Facebook Cambridge Analytica数据丑闻以来,Facebook已经聘请了约三万名版主和编辑来进行内容审核。不过,总的来说,平台大部分的编辑和审核工作还是通过算法自动完成的。至于算法对新闻业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算法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我们经常认为算法是中性的,但事实上它们也不是中性的。算法的好与坏,取决于在某种语境下实现算法的方式,也取决于数据,你必须向算法喂食数据以训练它,如果你的数据是有偏见的、歧视性的,那么很有可能该算法也会有同样的缺陷。因此,根据算法被训练和被实施的语境,算法可以做得很好或很坏,这就是我们需要跟踪和追查的过程,这也是平台需要向公众公开的过程。算法不是一个东西,算法是一个实施的过程,通过机构和机制来实施。因此,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不把算法或数据作为事物(things)来谈论,而是始终作为过程(process)来探讨,我们需要分析算法实施的过程。张&陶:那您觉得算法的透明性,如何能在实质上得以实现?范·迪克:从我个人来说,我真的很希望看到算法的透明性被强制要求,被强加给平台企业这些超级把关人去实施。但这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助于增加对平台的信任。新闻是一种公共产品,用户想知道自己被喂食的是哪种新闻?想知道算法怎么区分真正的新闻和假新闻、伪信息?想知道我们是如何被精准推送广告和个性化新闻的?增加这些方面的透明度,有助于获得用户对平台的信任。但另一方面,平台的算法也是商业机密,Facebook不完全公开它,从商业角度来看,也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如果所有的算法都透明化,那些想滥用算法的人,也能就此获益。此外,算法的透明性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它处于不断变化中,它们不断适应用户的行为,无论你做什么,都会转化为新算法的一部分。因此,从实质上来说,算法的透明性很难一下子实现,它其实是一个不断进行的猫和老鼠的游戏。关键在于,要确保人们信任平台如何使用算法的方式,即使你做得并不是那么的公开。我还要补充一点的是,虽然五大科技公司是算法的拥有者,可以控制算法,但并不是只有它们。如果你认为只要强迫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Microsoft向公众公开它的算法,我们就会知道发生了什么,这是一种错觉。平台的数据也会被分发和出售给大型数据经纪公司,比如Acxiom、Salesforce、Cloudera、Databricks等。这些数据公司拥有关于每个用户的大量数据点(data points),例如,你的数据可能在一个由Axiom控制的数据库中,数据库里有多达1500个关于你的数据点。数据点可以是任何东西,你的年龄、你在哪个地方买过冰淇淋等。你的数据就像巨大的数据点集合,它意味着可以实际运作的关于你的个性化档案。因此,这是一个巨大的知识游戏,比如谁拥有谁的信息,谁可以引导或推动用户去往某个方向。不仅仅是五大平台在参与,其他公司也有参与,单单要求几个平台企业巨头开放算法,很难在实质上实现算法透明性。张&陶:对于新闻选择的机制来说,除了算法自动选择之外,编辑人工推荐是否仍然很重要?范·迪克:是的。在当下的新闻分发、策展过程中,算法的自动选择确实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事实上,新闻机构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新闻是如何被Twitter选择的、被Facebook选择的,依赖于新闻是如何出现在NewsFeed上的。但新闻从业者仍然有自己的专业判断,这种判断依旧以专业行为准则为基础。例如,如果记者在Twitter上听到一个谣言,看到有人发布一些消息,他们仍然必须对这些消息进行核查并通过第二信源来验证它。编辑也不能只是简单地跟从Twitter上的消息、相信平台的算法,你必须在你的专业范围内进行核查和平衡,以使其成为可靠的新闻。所以,新闻的可靠性和可信度仍然是专业新闻行为准则中最重要的锚点之一。三、新闻业的公共价值与平台治理张&陶:您在《平台社会》以及后续相关论文中,关于如何构建一个负责任的平台社会,曾提到我们需要树立一些公共价值,比如隐私、透明性、准确性、责任感等。对于平台社会中的新闻业来说,您认为哪些价值最重要?范·迪克: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在平台社会中,有几个关键的公共价值对我们所有人都很重要,比如隐私和安全。但对于新闻行业,我认为准确性和可靠性是最关键的公共价值。关于准确性,很简单,因为我们不想看到假新闻,不希望有错误的信息。至于可靠性, 以我刚刚举的例子来解释:如果你作为一个新闻消费者在Twitter上注意到一个谣言,但你对谣言本身并不感兴趣,你希望知道事实是什么,希望知道背后的真相。但事实和真相的获取需要新闻从业者进行核查和复查,需要可靠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是新闻业职业惯例的一部分,我认为它们非常重要,如果新闻业的自动化机制不以可靠性和准确性为基础,新闻便毫无价值。我们需要有这些公共价值,巩固、立足于公众,立足于新闻机构的价值。另外,透明性也是重要的公共价值之一。举例来说,用户需要知道新闻是如何产生和处理的。虽然有时记者碍于一些因素,比如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处于刑事调查中时,不能透露其消息来源,但新闻机构需要依靠明确的机制和程序,向新闻消费者保证,他们是如何得到这个新闻的,以及这个过程是可靠的。张&陶:您认为,在平台社会中,新闻业所应树立的这些价值是否与过去传统媒体所提倡的价值有所不同?范·迪克:它们非常相似。过去的新闻机构非常自豪于自己所崇尚的价值:“我们发布准确、可靠的新闻,我们对读者是透明的,而且我们是独立的,我们在广告和新闻之间做了明确区分……”所以,广告部门和新闻部门之间的划分对于新闻业这个行业来说非常重要。我认为,平台社会中的新闻机构仍然认同这些原则和公共价值。问题是,由于它们将发行和广告方面的权力很大程度上交给了平台公司,目前收回部分控制权还存在难度,这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差别。张&陶:为使这些价值在新闻行业更好地实现,您认为平台社会中的不同类型行为者能做出什么贡献?范·迪克:不同类型的行动者都应对负责任的新闻行业的实现以及公共价值观的树立做出贡献。新闻行业的重要公共价值,不能仅仅是新闻编辑和记者所关注的问题,它们必须由整个社会来承载。这不仅是新闻机构的责任,也是一个社会的责任,在这个社会中,有三种类型的行为者处于平衡状态: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市场行动者,包括全球科技公司、其他公司、小企业主以及消费者,需要将长期的公共价值创造放在短期的经济收益之前。比如大的科技公司,应该将其数据化、商品化以及自动选择的机制向公众开放。政府可以在地方、国家以及超国家的层面强化对平台的监管,并通过向平台申明其公共价值需求来插手平台的管理。公民社会的行动者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NGO、公共机构等,我们可以壮大集体力量去支持一些公共关切的问题,比如隐私权、获取自己的数据以及公正准确信息的权利。如果我们只是遵从Facebook和Google为用户所强制执行的一切,它永远不会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平台社会。作为用户,我们有责任去维护这些公共价值,以表明我不是那种被动的消费者,而是我所代表的价值的积极保护者。因此,我总是说,新闻消费者应该被当作公民对待。如果这三类行为者能够在平台社会中承载起这些公共价值,承担起高度尊崇这些价值的社会责任,新闻机构就可以更好地履行其作为一个行业行为者的责任。张&陶:您刚刚提到政府可以强化对平台的监管,Terry Flew在其最近出版的《平台监管》(Regulating Platforms)一书中指出,2020年之后,我们进入了互联网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即被监管的互联网。一方面, 这反映了公众对多边治理和平台自律的失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民族国家监管全球数字平台的优势。您如何看待平台治理中的“国家回归(state return)”现象?范·迪克:你提到的那种监管干预,它其实应该是最后的手段。但我们也确实看到,很多国家都开始采用这类手段,比如在澳大利亚,我刚刚提到,国家正在代表新闻机构进行干预,因为个别新闻机构没有能力去对抗那些拥有如此庞大分发权的全球科技公司。澳大利亚所做的正是最后的手段。这种干预不是简单地保护整个新闻行业,而是通过制定和执行所有参与者需要遵守的规则,去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Facebook、Google想在澳大利亚的新闻市场运作,你必须向我们的市场参与者提供的新闻内容支付公平费用。因此,澳大利亚政府所做的不是干预新闻生产、新闻制作本身,而是干预我们称之为新闻分发的公平竞争环境。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现在的欧洲市场。例如《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这一法案刚刚被欧洲议会所接受,并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该法案是为了保护欧洲的公共价值不再受美国平台的侵蚀,这些平台不仅想在新闻市场发挥主导作用,还想攻占欧洲的一些其他行业。欧洲对保护自己在欧洲市场上的公共价值非常明确。这有几个原因:第一,欧洲想保护新闻市场免受伪信息和假新闻的影响,过去几年的丑闻已经证明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第二,欧洲想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因为欧洲没有自己的平台生态系统,它非常依赖于美国的生态系统。既然无法掌控生态系统中的基本公共价值,我们就必须通过法律来做到这一点。换句话说,如果你在欧洲平台市场上运作,那么你必须遵守欧洲市场的规则,这些规则是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四、当下与未来:垄断性服务和算法社会张&陶:在过去的两年多里,因为新冠肺炎的全球大流行,几乎所有的行业都更加依赖于平台,不仅仅体现在居家工作的形式上,而且体现在行业运营的模式上。您有没有注意到新闻业的平台化,最近有什么新的趋势?范·迪克:是的,我认为新冠肺炎大流行加速了平台化的趋势,特别是在GAFAM(即Google-Alphabet、Apple、Facebook、Amazon和Microsoft)生态系统的主导地位方面。我们越来越依赖Google、Amazon、Facebook、Apple、Microsoft环境的基础设施,例如,视频通话、云服务、语音识别、硬件等。当然,我们也越来越依赖平台的数据流,它们是输入,是人工智能的营养。现在,我真正担心的是这些综合服务所形成的垄断,这是一个相当新的趋势。例如,我的大学在基础设施方面越来越依赖Microsoft、Microsoft Cloud、Microsoft Teams,Microsoft的任何东西,我们基本上被迫使用Microsoft的一切,Microsoft已经成为我们首选的第一环境。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新闻界和公司里,组织在基础设施方面越来越依赖这些垄断性平台。这将会为我们的未来创造另一个巨大的威胁,即我们无法再在这些系统之外工作。这种威胁在过去发生过,当我们开始依赖像Facebook这样的平台来分发新闻的时候。如今,这种情况可能会再次发生,即变得依赖Microsoft、Amazon等网络服务在云中的存储和分析。这是一种新的依赖,我认为现在有可能会成为常态。张&陶:听说您现在正在参与“算法社会中的公共价值”(Public Values in the Algorithmic Society,AlgoSoc)项目,这个项目的重点是什么?算法社会这个词和平台社会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吗?范·迪克:它们之间有高度的连续性。正如我刚才所解释的,算法、数据、平台不能被看作是单一的实体或事物,它们是一个连续过程,在平台生态系统中将我们作为用户封装的连续过程。AlgoSoc基本上会把重点放在树(tree)①的行业部分,新闻、媒体、健康、司法等。通过比较这些行业的过程和机制,我们希望了解数据化、算法化、平台化的基本模式。我们在这个项目中选择算法社会的算法作为我们的重点领域,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关注平台或数据,这一切都交织在一起,就像我在第一个问题中回答的一样。算法社会(Algorithmic Society)指出,我们现在越来越依赖于一个社会,这个社会由数据、算法、平台以及在线基础设施连接在一起。和平台社会一样,算法社会可以看做一个生态系统,算法和数据流是这个生态系统的氧气和水。在这里,我们必须从一个过程的角度、从可持续性的角度来考虑,我们怎样才能保持这个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张&陶:算法社会和平台社会的公共价值观是否有什么不同?算法社会是不是您下一本书的主题?范·迪克:算法社会和平台社会的公共价值观没有什么不同。它更像是我之前所做的研究的延伸,我们为《平台社会:互联世界中的公共价值》那本书选择的公共价值集中点仍然是算法社会项目的中心。关于算法社会的研究,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这个项目非常大,它会持续十年,也许将来我们会有一本书的主题是“算法社会”,但它应该会非常接近平台社会这本书。接下来,我应该会比较关注新闻业,包括我也在研究教育行业,这是我个人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