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要点赞连杀三人的张QQ的侠义忠孝?
社会不缺热点,只须有心人。
2018年2月15日,中国农历大年三十,中午12时许,陕西汉中,犯罪嫌疑人张QQ将本村村民王自新(71岁)及其长子王校军(47岁)、三子王正军(39岁)杀死,后于2018年2月1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公开报道,张Q杀人动机为1996年在一次邻里之间的冲突中,张QQ母亲汪秀萍在殴斗中被王正军伤害致死,时年王正军17岁。后王正军被判刑,期间有减刑,期满后出狱。王正军于2018年2月15日除夕之日与其父亲、长兄一起被杀。
本来这就是一起普通杀人案,中国尽管是犯罪率较低的国家,但人之众多,杀人之事并未绝尽,一般来说也就媒体登一下,很快就过去,不会引起太大的波澜和热议。说实话,现在热点太多,网民们关注不过来。
但张QQ这事,喷头、霉人(霉体人的简称,本律首创)为此熬制了热气腾腾的十全大补鸡汤:“22年前,年幼的张QQ母亲因宅基地纠纷被本村人多势众的父子四人欺负,被其中的三儿子用板凳打死,却逍遥法外。张QQ隐忍在心,长大后入伍参加特种兵,练就一身本领退伍后杳无音信,直到2018年大年三十,血案发生。张扣扣仅将父子三人杀死,其他妇孺一个没伤,一派江湖儿女的快意恩仇。”
好一部惊心动魄的血海深仇。可惜,金庸老先生如今不写武侠小说了,否则绝对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小说素材啊!
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里,复仇是个永恒的主题。男主人公按照复仇模式成长的有郭靖、袁承志、胡斐、张无忌、乔峰、夏雪宜……这些人物随着个人的成长,私仇逐步融入了深深的家国情怀,“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
郭靖有靖康之耻的国仇,有完颜洪烈、段天德杀父的家恨;在个人仇恨面前,萧峰选择了忠义,雁门关外,萧峰胁迫耶律洪基退兵,最后折箭自戕,萧峰的死,是英雄侠客之死。
这就是侠客义士,义在国家民族大义;这就是英雄,英在刀光剑影中,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英雄不问出处,但英雄从来都是和国家民族同命运,共呼吸的。
正如李根总统在"挑战者号"爆炸,七位宇航员牺牲后,发表演讲《真正的英雄》中所言:英雄之所以称之为英雄,并不在于我们颂赞的语言,而在于他们始终以高度的事业心、自尊心和锲而不舍地对神奇而美妙的宇宙进行探索的责任感,去实践真正的生活以至献出生命。我们所能尽力做到的就是记住我们的七位宇航员七位"挑战者",记住他们活着的时候给熟悉他们的人们带来的生机、爱和欢乐,给祖国带来的骄傲。(哪些王八蛋说美国没有爱国主义、英雄主义宣传的,李根总统直接打你妹的嘴!)
精忠报国、长刀所向,是谓英雄。杀人,为国家民族大义,那是英雄;为一己之利,为泄私愤杀人,无关英雄壮举,充其量是莽汉,甚至说是暴徒,是强盗。
所以,编造张QQ上面这一个故事,还不够把他塑造成网络英雄,更达不到营造津津乐道人神共愤的新闻热点。还得有卖点,这个卖点是“冤”,是“不公”,是“黑暗”。
王正军居然成“顶罪”的了!好,退十万八千里,就如你所言,抡大棒的是王富军,那张QQ杀人咋杀了王富军以外的几个人?冤有头债有主,这个古语总得懂吧?
诚然,我们国家肯定有冤,有不公,有黑暗,否则何必要疾风骤雨的反腐和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
但我们必须再捋一捋22年前的这份判决书。被张QQ杀死的王正军(三儿子)正是此案的被告人。
一九九六年八月,张QQ的母亲汪秀萍路过被告人王正军家门前时,对王正军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秀萍争吵并撕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被告人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倒地后于当晚二十二时许汪秀萍死亡。
王正军那年他刚满17岁,还是个在校学生。同时法院认为,张QQ的母亲在这起悲剧中是有过错的。基于此,法院以王正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看到这份判决书,我想起也是20多年前发生在我邻居之间的一场“斗杀”,邻居甲和邻居乙因为口角动手,甲乙都是成年人,甲一拳打中乙头部,没想到乙不经打,死了。甲后来被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我记不太清楚,那时我还在上学,对法律不怎么懂,只知7年的有期徒刑。
之所以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即使20多年前,也不是说“杀人”必偿命的,“杀人”必须牢底坐穿的,具体怎么认定,如何判刑必须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1996年的这起故意伤害案,王正军作为未成年人,享受未成年人的“优惠待遇”,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适用死刑,从轻、减轻处罚等等!这些基本的规定刑法明明确确写着,我就不赘述了。
况且,司法实践中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适用刑罚,与发生在社会上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犯罪案件有所区别。为什么呢,因为人身、血缘、地缘的亲密性,处罚苛严,会将矛盾纠纷又打了一个死疙瘩,抬头不见低头见,今后又容易诱发新的矛盾。
就目前已知的实锤信息看,王正军当初判处的7年徒刑是合法恰当的。那些臆想王正军的大哥王校军做过乡长,所以该案有舞弊,有不公的人啊,你们算计算计,96年的时候,王校军就做乡长了?那时王校军其实仅仅是乡政府的一个办事员而已,一个办事员有这个能量将公检法全部摆平?何况该故意伤害案判决一审即已生效,也没见哪一方提出上诉抗诉。
再说“顶罪”一事。农村里人不像城市里人门一关,老死不相往来,农村里有个啥事十里二十里都有人来看。像这个“打死人”的事件,怎么可能不被其他乡亲知晓?此案情况有数位证人作证。难不成王家把所有乡亲又全部买通了?王家生了三个儿子,老话“儿多老命苦”,这家庭经济条件会好到公检法、乡邻全部买通的地步?打死我也不相信。
哪怕就是有这怀疑的话,也不能对王富军(二儿子)定罪啊,定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疑罪是不能定罪的,疑罪从无可不是现在才有的原则。某些人整天叫囔程序正义,疑罪从无的,这么这时候,嫌犯姐姐嘴边一句话就当金科玉律了?难不成对“疑罪从无”是叶公好龙?
再和霉体人较个劲,张QQ为母报仇,收获一片点赞。照这逻辑,果真王正军为兄顶罪,锒铛入狱,就不能为王正军点赞了?还有没有比这个更精分的了?
看来,为谁点赞不为谁点赞,此事绝非简单。
张QQ成了英雄,这就说明了你国司法不行,司法公权力还不如私力救济呢。以后出事了,也不要指望政府,指望司法了,直接拿起刀子自己干。一起抛弃司法,推倒它,把司法推倒了,推墙大业就完成一半了,这才是蛊惑、炒作和放大张QQ事件的关键所在。
所以,为什么要点赞张QQ的侠义忠孝,其实就是别有用心,如果不是别有用心的,那就是二百五,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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