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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空姐遭杀,法院判赔62万,合不合法,在不在理?

法之剑 法之剑 2021-06-17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从澎湃新闻看到这一则新闻:

 

曾引起社会关注的滴滴顺风车司机刘振华杀害空姐李明珠案,有了新进展。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军、宋某某在继承其子刘振华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某、董某(李明珠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62.668986万。

 

该案事发时,曾引起广泛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个个热点的推出,网民们或许早已把这个事情遗忘了。

 

2018年5月5日深夜,21岁的空姐李明珠通过滴滴平台约乘刘振华驾驶的豫A82RU5号顺风车赶往郑州火车站,中途惨遭色鬼人渣刘振华杀害。后刘振华跳河自杀。

 

刘振华死了,刑事问题算完了,但此案的经济赔偿没有解决,遂起诉讼。今天判决公开了,因刘振华的故意杀人行为,法院判令其家人在遗产范围内赔偿62万。网友们看到这个结果,无不气愤:一条命就62万元?这杀人的成本也太低了。

 

关于犯罪的经济赔偿问题,以往我专门为此写过数篇文章,这里放一篇蓝色钱江保姆放火案赔偿金额,律师的说法,让你大吃一惊,从目前的法律层面看,犯罪的后续经济赔偿和一般性的侵权责任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赔偿范围大致相同,并且都可以协商调解;不同之处在于,犯罪行为的后续经济赔偿的范围往往比同等人身损害的侵权行为为小。

 

之所以看起来会出现这种“不公平”现象,原因就很复杂了,简单说,可以归纳为一句话,因为对犯罪人已经采取自由刑甚至剥夺其生命权给以惩罚了,故经济惩罚应该适当减轻。

 

那空姐遇害案,受害人家属获得的赔偿该怎样考虑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这里看到没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被害人死亡的,并无死亡赔偿金赔偿项目。

 

那我们再看侵权责任法是如何规定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较刑诉法司法解释和侵权责任法规定,可以看出,犯罪造成死亡的刑事附带赔偿范围比一般性侵权要小,死亡赔偿金是没有的,而死亡赔偿金可是一个大头金额的赔偿啊。

 

空姐遇害索赔案,显然不是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因为凶手自杀,刑事已无法追究,空姐家属启动的是普通的民事诉讼。既然是普通的民事诉讼,故意杀人的赔偿是如何规定的呢?那当然直接适用侵权责任法“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之规定

 

此番空姐死亡赔偿案判决已包括死亡赔偿金了,法院大抵也是基于如此的思路作出判决的。据新闻: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刘振华的遗产及遗产性民事权利主要有豫A82RU5号“江淮瑞风”牌越野车一辆及在合村并城中确定分配的120平房米安置房等。刘某军和宋某某在刘振华自杀后继承了这些财产,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赔偿原告因李明珠遇害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期间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2.668986万元。

 

该判决书一目了然,支持了死亡赔偿金项目的诉求。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

 

根据统计数据,2017年河南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70.03元,2018年为21884,48元,若以2018年的标准计算,乘以20年,死亡赔偿金应该为437689.65元,再加其他费用,累计62万元应该是有根据的。

 

我们再用上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计算赔偿金,上海市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4179元,若乘以20年,单死亡赔偿金一项就近130万元了,再加上其他费用20万的话,总数字可望达150万元。

 

这么一比较,就容易理解了,地区经济状况不同,直接影响到死亡赔偿的计算结果。如果空姐是上海人,其家属得到的赔偿将明显增多。

 

其实,关于犯罪致人死亡的赔偿计算的理解实践中是有分歧的,有观点甚至认为,犯罪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金项目,无论是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民事起诉,都不应该支持。

 

此观点依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同时结合《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可见,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抚慰金,不在刑事犯罪赔偿范围

 

好在,空姐索赔案的受理法院没有采纳该观点。如果采纳该观点,这赔偿数字还少得可怜呢。我相信法院在考虑该判决时,不仅仅基于法律层面的考量,同时还结合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毕竟犯罪人还是有一定遗产的。

 

综上观点,空姐家属获赔62万元于法有据,法院判决是合理的。同时笔者提醒读者,法院的该判决尽管是针对刘振华父母作出的,但该承担的义务并非诛连责任,刘振华的父母将来承担的这62万元原本就是刘振华的财产,他们是在继承儿子财产的基础上承担儿子的法律义务。

 

这种责任,在民法上叫限定继承原则,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承担有限清偿责任的一项继承原则。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但这一责任仅以继承人所得遗产中的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继承人不负清偿责任

 

从这个角度讲,即使刘振华父母偿还了62万元,也未从自己口袋里掏一分钱,如果他儿子的遗产不足62万元,他们也仅在这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支付义务。刘振华杀了人,作为父母不但没主动赔钱,相反还转移儿子的遗产,这做父母的也真的够缺德了。莫非应了那句老话:有其父必有其子?

 

如果非要说空姐索赔案赔偿数字偏小,不公平,那只能说是地区经济不平衡造成的。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现在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化解这种矛盾,向共同富裕的康庄大道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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