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人大代表建议强制男性休产假1个月,好在哪里?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每年的两会期间,最好玩的,甚至是捧腹大笑的就是代表、委员们的建议、提议了,今天午饭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个建议,关于男性强制休产假的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对生育孩子的家庭按月发放补贴。此外,她还建议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增设生育二孩奖励性产假。同时最重要的一点,对生育妇女的配偶,也就说男性,他也要陪同生育的妇女,陪同休产假一个月,并且这一个月还应该强制的实施,让男性同胞一起共同承担,养育孩子这样的一个义务。

 

很显然这样的建议很容易受人欢迎,因为该建议赋予了人们的权利,赋予权利的建议是最让人开心爽心的,特别是不深入思考的时候最让人开心爽心。

 

但任何建议具有实操和落地价值才有意义,没有实操和落地价值的建议其实都是叫花子唱山歌——穷开心。

 

当然了谢代表肯定不是叫花子,她的建议是发自肺腑的,也是从她的实力地位出发的。我相信谢代表的家境不要说强制一个月休产假了,就是强制休一年产假也不是问题。为什么呢?因为但凡能用钱解决的都不叫问题,不差钱,不上班就不是问题了。

 

对谢代表这样完全实现财务自由的人来说,她说这样的话是有底气的,更是真情流露。但若放之全社会,这样的建议就很难接地气了。刀必须砍自己身上才觉得疼。

 

猝不及防听个在家休假不用上班的建议,大多数人会高兴,但稍微一思考,大多数又不会同意的。一个很现实又关键的因素是休假一个月是影响经济收入的,到底是优质奶粉重要,还是在家休假重要,答案不言自明。如果硬性要求单位填平男性休假期的经济损失,我相信绝大多数单位都是承受不了的。最后的结果是大家伙一起完。

 

一些曾经令人羡慕的高福利国家,如今经济是日落西山,人民生活水平如同瓦匠收工——向下走,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我说,这样的建议真的推行的话只会成为体制内吃皇粮的人的福利,对于不在体制内的人来说,这建议犹如海市蜃楼,空中楼阁而已,还白担了个休产假的名。

 

强制男性休产假一个月的建议我相信还有一个初衷——通过男女之间产假期的平衡,降低对妇女就业的歧视。女性有长产假,男性也有长产假,这样用人单位对女性便不挑三拣四,女性就业的竞争力提高了。

 

这想法看上去很美好,但实际上最后用人单位会预考虑男青年的长产假,这样的话很可能是让一对年轻夫妇的就业失去竞争力了。本来家庭里是一个人可能被“就业歧视”,现在是两个人被“就业歧视”了。更致命的是用人单位会利用合同期满的时机,根据男员工的潜在生育情况,来选择终止劳动关系以避免男员工在新合同期内休长产假,如此的话让年轻人在频频的失业和择业中度过,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所以我实在看不出来强制让男性休长产假的建议好在哪里。建议要好听,更要好用才是好建议。比如我曾经提过的建议,您看看好听不好听?

 


按我娓娓道来的逻辑细考虑下,你就会发现强制让男性休长产假,不仅仅是男性不会赞同,女性也不会赞成。女方休产假已经影响一份收入了,现在强制男方休长产假,再影响一份收入,绝大多数家庭都不会同意的(除非是不差钱或者体制内旱涝保收的)。


决不能借“民意”之名,让所谓的好建议实质上成为少部分的特殊福利,这是我要提醒的。

 

笔者认为,与其给男性强制休长产假,还不如建立和完善社会育儿的体系,提高社会育儿的水平,拓宽社会育儿的广度,让育儿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事,同时也是社会的事。看护小孩家里人够不着时,可以由社会育儿机构和人员分担育儿任务。

 

如果非要在男性多陪护方面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做的不是强制休产假一个月,而应该是通过年休假制度来调节,让愿意休年假陪护的休年假,让想多挣钱的放弃部分休年假,各取所需最好了。让年休假制度来对接男性陪护,这样更接地气,此方面笔者没深入研究过,就不班门弄斧了。

 

实际生活丰富多彩,家庭情况各有不同,物质和精神需求也不一样。一刀切强制男性休产假一个月,这不是一个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的做法。对该建议,我不赞同。

 

读法言法语,请点击关注最上方蓝字“法之剑”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人大代表说解除“拐卖婚姻”,说易行难

人大代表建议对“严重拐入地”进行移风易俗,这建议是不是太伤“严重拐入地”老百姓的心了?

人大代表建议打拐纳入地方政府考核,设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人大代表说取消醉驾罪,你同意吗?

反思开始了!到底是谁在坑乌克兰硝烟中的中国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