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错;宁离十次婚,不挨一次打,对
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端午节,举国上下过着安康祥和的生活,突然看到一则新闻,把俺看得义愤填膺、暴跳如雷:
|6月2日,四川自贡,2岁男孩哭闹打搅到父亲休息,被按在沙发上暴打,父亲多次狠狠掌掴孩子。#自贡被家暴幼童母亲发声#,毕女士介绍,当时孩子外婆带孩子出门玩耍,孩子不愿意,所以就哭闹,打搅到了在沙发上睡觉的父亲。当时孩子面部被打得青肿,医院检查是软组织挫伤。当时已报警,孩子父亲在警局写下了保证书,当地妇联也有介入,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自己目前打算离婚。|
我在视频里听孩子母亲说,渣男此前已多次打孩子了,“只是没这次狠”。对的,“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对2岁的孩子都动手,这显然是违法的暴力行为。
渣男的这种暴力若放在对其他人家的孩子身上,早就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了。但在自己的孩子身上,大抵是没有什么处罚的。这不要怪法律和公安,这和中国的传统风气有关,数千年来,男人打女人、老子打孩子和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深得人心,蔚然成风。古谚“棒打出孝子”即是这种风气的明证。
新中国后,妇女的地位空前提高,男人打女人的风气得到扭转;老子打孩子的风气什么时候开始扭转的呢?从计划生育时代开始,随着“独生子女”的普及,孩子成了几个家庭的宝,打孩子成了旧陋习,惯孩子成了新风尚。物以稀为贵,人其实也是如此。
当下老子打孩子,已是逆流而动。在网络上,这更是罪恶滔天,十恶不赦。
2岁的孩子没有任何认知和辨别力,打2岁的孩子,不是人渣又是什么?反正我认为这是个人渣,不管是不是和打搅睡觉有关。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家庭暴力的处置”及“人身保护令”制度,但这些规定措施的运用往往是短期有效,很难根本解决类似暴力问题。要想根本解决问题,必须离婚,远离渣男。地理上远离渣男,才能免受生理和心理的侵害。
孩子母亲也知道,渣男不是第一次殴打孩子,此前肯定是希望渣男改过,此次醒悟了:“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自己目前打算离婚。”但据笔者这么多年来的经验看,这种醒悟往往是短暂的,很快又是希望老公“下不为例”;然后再次“醒悟”,又再次给“下不为例”的机会,周而复始……最后一生在痛苦中度过,甚至抑郁终老。
或许这就是很多女人的人生吧。
笔者只能大声告诉读者: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让渣男放下拳头,比妖精吃唐僧肉还难。远离家暴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离婚。
这里必须重点说明下,家暴和打架是两个概念,夫妻间打架一般不在家暴范围,家暴通常是无差别、无原因的暴力,用法律定义说,“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所以,本文题目《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错;宁离十次婚,不挨一次打,对》的“打”指的是“家庭暴力”,而不是夫妻之间的打架。千万不要对我的说法曲解,否则,民政局和法院得忙死、累死,更得把俺抱怨死。
笔者在这里提醒妇女同胞,遭遇家暴,除非你铁定哪怕被打死也跟他一辈子,否则应当及时报警。光报警还不够,得请求公安机构给以批评教育和出具告诫书,这些材料在今后的离婚诉讼中很管用。
本事件中“孩子父亲在警局写下了保证书”就是很好的材料,初步达到了证明家庭暴力的效果。
如果能证明家庭暴力存在,诉讼离婚时暴力方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失去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处于被动了,还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言以蔽之,离婚诉讼中的家暴受害方占据了诉讼的制高点。
本文归纳:面对家庭暴力,能解救你的不是警察,不是居委会,不是妇联,而是你自己;放弃了自救,最终你会凄惨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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