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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地铁拉拽女子要求让爱心专座事件,不得不说:爱心座的三大义务

法之剑 法之剑 2022-11-27

文|庄志明律师


近日上海坐地铁的一个新闻很火:

6月3日,上海。网传一段地铁上老人和女士抢爱心专座并强行拉拽女士的视频。视频显示,有另一名女士出来阻止老人,说你不要碰她,这时候一位年轻男士出来说别争了来这里坐,老人才离开。4日,#上海地铁回应老人拉拽女子要求让座#,客服表示,爱心专座是在正常情况下乘客看到老人可以礼貌让座,并非强制性。


这种鸡毛蒜皮的事都上热搜,不得不说上海真的是流量密码了。任何信息和上海一搭上边就是大新闻,今天看到“上海打雷”话题居然也成热搜,让人拍案惊奇了。


平心而论,老人动手拽女子要求让座,这是一个极其粗暴无礼的行为,对于这种老杠精必须予以批评谴责。无论如何,爱心座也不应该成为乘客“暴力”争夺的“阵地”。


关于爱心座,地铁客服回应:“爱心专座是在正常情况下乘客看到老人可以礼貌让座,并非强制性”爱心座没有强制性,这说法是对的,但客服只说了一部分,没有说全,爱心座还有其他重要的要素。笔者必须指出,这种强制性通常是指他人和司法机关的强制性,即他人和司法机关不可强制要求乘客让座,并不是说任何人对爱心座都有先占先得的自由。这是两个概念。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给老年人让座是道德要求,是公序良俗,这是毋庸置疑的。不仅仅是爱心座要让座,普通座也应该让,这是道德规范的总体要求。


“德润人心,法安天下”、德和法都是治国理政的手段,缺一不可。生活中不仅仅需要法治,也需要德治,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倒是包罗万象。衡量一个事情做得对还是不对,不能仅仅从法的角度,从法的标准看,有时也要从道德标准和文化层面看。毕竟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更是我们崇尚的目标。


因此笔者认为,爱心座首先体现了道德义务。


其次,爱心座体现了法律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可见,公共交通部门提供爱心座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不是“交差”,而是必须提供的实实在在的服务。与此对应,老年人则有权享受公共交通部门配备的优待和照顾。


第三、爱心座体现了合同义务。


公共交通工具根据道德的要求和法律的规定,布置了爱心座,那么对于乘客来说,自登上交通工具后,就得遵守爱心座的安排要求。请注意,此刻乘客和公共交通部门是存在合同关系的,乘客必须依照合同乘坐,遵守公交部门的规则。


这里科普下,所谓合同,并非一定是郑重其事、正襟危坐签订的书面合同,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都是合同的形式,公共交通的买票、登车等行为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在你乘坐公共交通时即视为同意履行公共交通的乘行规则,包括对爱心座就座规则的遵守,这些都是承运合同的约定内容。如果你不符合爱心座的就座条件而入座,其时就违反了乘坐公共交通的合同约定,是不守约、不诚信的。


爱心座虽小,但名堂不小,同时存在道德义务、法律义务和合同义务,这一点必须要了解,我不说出来,恐怕你们都不知道。所以说,爱心座里的学问是很大的,不是一个简而单之的“爱心座没有强制性”便可视之为无物。


在一定程度上说,要求普通座上的人给老年人让座,这有道德绑架的嫌疑;但在爱心座上,则不存在道德绑架的诟病,因为按照道德、法律和合同要求本来就应该是特殊群体的“专座”,何来道德绑架?


当然了,或许有网友说,女士很多时候也有生理不便,就不能坐爱心座?笔者必须说,生理不便和孕有不同之处,不太容易看得出来,建议还是避开爱心座。如果扩展至生理期就座爱心座,那等于说接近一半的乘客可以堂而皇之成为爱心座的座上宾了(反正也没办法即时查验)。如果确实坐爱心座了,被人要求让座时可向其说明,征得理解也未尝不可,但要做好遭遇杠精的心理准备。


综上,爱心座必须体现爱心座的初心,不忘初心,人人才能成为爱心座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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