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测”备考】通用知识——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重要知识点
1. 税务系统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即“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
2. 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3. 党委每半年与同级纪检机构共同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
4. 党支部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5.每年听取一次党委委员机关各单位和下一级税务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与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统筹安排。每年开展1次“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省级税务局党委每年向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面报告1次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等情况;省以下税务局党委每年向上一级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书面报告1次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6.每年至少向所在地党委及其有关工作部门汇报2次党建工作。与下一级税务局所在地党委建立重要情况互相通报、重要文件互相交换、有关工作联合开展、考核结果互相推送等机制,每年至少到相关部门走访2次。深化“下抓两级、深抓一层”工作机制,选取一定数量的下一级税务局作为基层党建联系点,每年至少实地调研指导工作1次。
7.党委书记督促指导支持班子成员抓好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听取1次班子及其他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对落实责任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每年至少实地调研指导工作1次。
8.党委书记每年与机关各单位下一级税务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
9.党委委员每年向党委报告1次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在党委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职述责述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评议和监督。
10.党委委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和自我批评,每年至少为分管单位党员干部讲党课1次,每年至少深入基层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1次。
11.纪检组每半年至少会同本级党委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协调配合机制。
12.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党委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和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不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