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打砸物业设施,糊涂业主被刑拘!

      对物业公司有意见,受人挑拨后,打砸物业设施,觉得跑了就没事儿了,等到派出所找上他,才知道自己触犯了刑法,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近日,大禹加州湾小区业主赵某被阳光派出所刑事拘留。

破坏万元物业设备竟不当回事

      2月15日18时许,铁西区公安分局阳光派出所接到报案,大禹加州湾小区入口控制机面板,道闸分控器、电源、中距离读卡器等物被砸,价值1.6万元。

      经过警方多方排查,发现该小区业主赵某有作案嫌疑,3月19日,阳光派出所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赵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不过,当警方找上门时,赵某有些诧异。他竟然说:“我认为这件事(破坏物业设备)就是一个纠纷,没有认为是一个案件,物业公司没有来找我交涉,所以我没有把它当回事。”

      办案民警告之其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后,赵某表示,都是因为自己一时冲动,犯下这样的错误。

心中有积怨,便破坏设施。

       据赵某供述,他对小区物业公司有意见,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购买停车位,没有停车位,物业不让进小区,赵某开车想进小区被物业阻拦后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气不打一处来,便持木棒对大禹加州湾东门道闸机、保安室进行肆意砸毁。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

法规链接

        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深度四平

精彩文章推荐(阅读请直接点击下方文章标题)

【1】物业行业的经典老话,你知道吗?

【2】楼道安全黑名单,业主知道越早越好!

【3】故意将车堵大门,又一业主被拘留!

【4】物业公司员工生存现状(眼泪哗哗流……)

【5】2018,干物业,要的就是这种人!

【6】物业让你车头朝外,真的是为你好!

(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作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