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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掉小区的不是业主,也不是物业公司,居然是它…


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制度从香港和国外引进,但国外和香港没有象中国内地这样动辄上千户上万户的大园区,中国内地业主的素质也不如国外,公益心不强,对一件事件的意见征询,十个人能有八个态度,中国人不以客观评定事物的合理性,仅以个人利益是否得到满足为标准。




所以,太多太多的小区被业主委员会个别人操控,太多太多的小区业主被业委会蛊惑过度维权而毁掉,太多太多的小区因业委会不负责任的乱来由原来的花园式小区变成了开放式垃圾场,变成脏乱差。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区混乱、房屋贬值,致使业主遭受损失,但却无法对业主委员会或业委会成员进行追责。

 

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削尖脑袋想进入业主委会的人90%以上都有不可告人的个人目的和原因(而那些正派正义的人,求人家都不会进入业委会)。


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本身长期拖欠物业费,只享受服务不尽义务,被物业起诉,俗称老赖,拼命成为业委会、成员与物业作对的;


  二是生活中各方面都表现的偏执、不能理解物业管理中正常存在的问题的,虽然本身各方面并不完美,但却苛求物业完美,对物业管理产生误解和怀疑的;


   三是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怪罪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产生极端情绪的;


  四是将行政职能部门(行政执法、公安、供水、供电、供热等部门)负责的事,强加到物业公司身上的,不能解决就怨恨物业的;


  五是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成为业委会成员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要求减免物业费的;


  六是想私分小区公共收益或想在物业公司赢得一份薪水的;


七是有的业委会成员本人或亲属想参与物业经营的;


八是与外围专抢二手盘的不法分子及涉黑物业公司(这些抢盘公司大部分是黑白两道,他们进入小区后,原来正常维权的业主都被问候并再不做声)相互勾结的、达到损人利己个人目的的。



现在社会上有些专职抢盘的物业公司会对小区业委会承诺,只要配合抢盘成功,物业费总额与业委会分成;还有的抢盘公司大额行贿业主委员会,给业委会主任买车;有的业委会主任,在小区物业合同即将到期重新选聘物业企业时,与任何一家欲接盘物业公司见面就得收取5万的见面费。

 

他们针对大部分业主不关心物业、不了解内情的实际,剥夺广大业主的知情权,通过虚假宣传、昧心蛊惑、程序违规、表决造假等等不堪手段,最后将抢盘物业引入小区。而这些抢盘公司的目的并不想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没有社会责任,急功近利,最后等大多数业主反应过来后,悔之晚矣。房子由于物业易主,管理混乱、名声狼藉、设备损坏、最后房屋贬值。



应该说大部分物业公司还是想把物业做好,世上也不存在没有瑕疵的服务业,目前,物业行业已经成为最难做的行业。物业再有问题,毕竟是个企业,而业委会成员作为个人且没有相关法律约束的小团体,代表业主的利益名义,谋自己的私利。很多业委会成员拿到好处后,看到小区乱了,就卖房溜之大吉。


毁掉小区的,不是业主,也不是物业公司,而是业主们盲目轻信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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