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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堆放杂物,违反了哪些法?

很多住户都有这样的居家行为:把家里的垃圾放在门外。住户为避免家里产生异味而选择把垃圾放在门外;总是喜欢把垃圾堆到一定程度才会一起拿下去扔。随着天气的炎热,气温的升高,各种细菌开始滋生并散发出难闻的气味,那么,把垃圾放在门口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回答是:不应该。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放个垃圾没什么,其实不然,门外属于公共区域,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常 见 行 为




01【垃圾扔门口却又不及时丢掉】

生活中总会有这么一些人,他们懒得下门扔垃圾,把垃圾堆在门口后又不及时拿去扔掉。那些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让本来洁净的楼道变得一塌糊涂。


建议业主提高自身素质,保持楼道整洁,及时扔垃圾。



02【 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

不知道大家遇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一些人为了贪便利,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别人家门口,特别是同层楼道两家门口挨得近的,最容易出现这种行为。甚至还有这种情况:你把垃圾放我门口,我也把垃圾放你门口。


邻居有时候为了和睦相处,会好言相劝,写上温馨提示小纸条贴邻居家门口,仍旧我行我素。遇到这种情况,吵架不能解决问题,建议投诉或者拨打消防电话。



03【垃圾不封好就放门口】

厕所垃圾、厨房垃圾异味最重,不封好就放门口简直就是“生化武器”。建议做法是:将垃圾封好后放门口,但要及时扔掉!及时扔掉!及时扔掉!!!



04【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很多人喜欢把快递盒、纸箱放在门口,特别是比较大的纸箱,但这占用了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大型垃圾、杂物不要放在门口,如果觉得放家里占用家庭空间,最好的做法是:及时下楼扔掉!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一、任何住户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消防公共通道,禁止将杂物等私人物品存放于楼层公共通道内;
二、不得将生活垃圾堆放在楼道内,必须袋装后丢弃到楼下的垃圾桶内。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自家门口不是垃圾桶,因此,门口不要堆放垃圾,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扔掉。常见的门口放鞋架,放拖把,或者其它杂物的行为,也是禁止的!!!保持楼道整洁,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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