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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案说法 | 强行冲卡,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强行冲卡?这还了得!
“疫”案说法
听听律师怎么说——








案情回放——



夜深了,派出所辅警王大力(化名)仍然坚守在卡口执勤,此时,唐小飞(化名)驾驶轿车来到卡口。根据防疫要求,王大力必须查验唐小飞以及随车两名人员的健康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刚查到唐小飞本人,就发现了问题——他、他、他居然没有核酸检测证明,岂能放行?王大力当场要求唐小飞按照疫情防控规定调头原路返回。唐小飞哪里听得进去,拒不配合王大力的工作不说,还“轰”的一声加大油门,企图强行闯卡,这下糟了,王大力被拖倒在地,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擦挫伤......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以袭警罪定罪处罚。
















“疫”案律师说——



唐小飞拒不听从公安机关要求,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的暴力手段强行冲卡妨害疫情防控公务,造成涉案辅警轻微伤的法律后果,完全符合妨害公务的构成要件。

在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时,重点应当把握两点:一是准确把握妨害公务犯罪的对象,二是准确把握公务行为的范围。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妨害公务罪的对象除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等。本案中,执行防疫工作的派出所辅警完全符合对象要求和公务要求。

综上,唐小飞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简介

王谣,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大司兄有话说·

冲动是魔鬼,强行冲卡如果酿成大祸,后果不堪设想。

疫情防控关键期,请大家遵守规定,互相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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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合肥市律师协会编辑:李斌、任芳影审核:张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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