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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探寻“一带一路”上的检察合作丨丝路纵横②

2017-05-12 江华宇 检察日报


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于北京举行。3年多来,“一带一路”倡议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务实合作不断推进。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积极响应支持“一带一路”倡议,4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合作协议,“一带一路”的“朋友圈”正在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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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世界舞台上的习近平》)


习总书记指出,“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无论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还是应对危机、加快调整,许多沿线国家同我国有着共同利益。“一带一路”倡议是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在谈到“一带一路”上的合作交流时,习总书记说,民心相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文基础。要坚持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共同推进,注重在人文领域精耕细作。


“一带一路”建设,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先行。但司法合作必须及时跟上,精准对接、有力保障。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和对接“一带一路”发展倡议,积极适应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需求,认真研判地区安全形势,主动研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履行职能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快跟小编一起,打开这幅“一带一路”上的检察合作图,感受新丝路上中外检察合作的新篇章:


中国 & 匈牙利


时间:2015年8月24日—8月25日


地点:匈牙利 布达佩斯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匈牙利国会主席格维尔、副总理谢姆延、总检察长波尔特



成果:双方签署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匈牙利最高检察院合作协议。


中方建议:围绕“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国家“16+1”机制建设,积极研究跨国犯罪的新趋势新特点,共同商讨完善司法合作措施机制,提升打击犯罪合力,为重要倡议实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匈牙利点赞: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中国—中东欧“16+1”机制都是宏大的构想,有利于欧亚各国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中国 & 捷克


时间:2016年4月7日


地点:捷克 布拉格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捷克共和国总检察长泽曼



成果:双方签署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捷克总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方建议: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框架内,加强其中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加强对惩治跨国犯罪特别是新型犯罪的对策性研究,强化信息交流,拓宽合作渠道,推动个案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捷克点赞:捷克总检察院有责任也有信心与中方共同努力,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务实合作,为推动中国同欧盟、中东欧国家互联互通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 & 哈萨克斯坦


时间:2017年3月30日


地点:中国 北京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检察长阿萨诺夫



中方建议:希望双方以此访为契机,继续保持两国检察机关友好交往的良好势头,共同应对走私毒品、贩卖人口、洗钱等传统犯罪的威胁和新型网络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的挑战,共同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更好造福两国人民。


哈萨克斯坦点赞:哈方愿意进一步加强与中方务实高效司法协作,学习借鉴中方在司法改革中的有益经验,为推动两国关系深入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中国 &以色列


时间:2017年4月2日-4月4日


地点:以色列 耶路撒冷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以色列总统鲁文·瑞夫林、总检察长曼得布里特、司法部长沙凯德、最高法院院长瑙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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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双方签署两国检察机关《关于增进友谊加强合作的联合声明》。


中方建议:中以检察交流合作是两国司法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方愿同以方以签署联合声明为契机,在“一带一路”倡议框架内,找准司法合作契合点,提升合作层次,创新合作形式,助推两国关系健康发展。


以色列点赞:以总检察院愿与中方共同分享司法改革与实践的成功经验,共同研究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新问题,共同发展多层次多领域司法合作。


中国 & 希腊


时间:2017年4月7日


地点:希腊 雅典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希腊总检察长瓦塞洛普罗、司法部长孔托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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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建议:中方愿大力推动两国检察官各领域多层次的对话交流,分享互鉴有益经验。主动对接“一带一路”等重大部署,积极应对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的新形势,推动紧密务实合作。


希腊点赞:希腊司法部愿意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两国司法人员交流特别是高层互访,加强对双方共同关注司法问题的研究,拓展司法合作领域,提升司法合作效率和水平。


中国 & 越南


时间:2017年4月23日


地点:中国 北京


会见双方:

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明智



成果:双方共同签署了两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方建议:希望两国检察机关以新签订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为指引,继续保持既有的良好交往势头,推动双方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战略对接。


越南点赞:越方将与中方一道,认真落实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各项内容,进一步密切两国检察机关的友好关系,推进更加务实高效合作。


最高检不仅注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友好双边司法合作关系,同时也积极通过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等重要国际平台,加强高层交流与沟通,提升国际司法合作水平,形成惩治犯罪合力,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第九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


时间:2015年11月25日


地点:中国 南宁



最高检声音:

“一带一路”构想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构建,使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检察机关交流合作更为紧密更为迫切。中国检察机关愿与东盟各国检察机关一道,增进互信,凝聚共识,务实合作,打击犯罪,推动中国—东盟区域检察合作迈上新台阶。 


(与会嘉宾: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10国的检察同行,以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律政司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廉政公署的代表等共100余人)



最新成果:2017年1月4日上午,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在南宁正式使用运行。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地区会议


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11日


地点:俄罗斯 索契



最高检声音:

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以及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会议机制的发展,为中国与各国交往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这些重大倡议的实施和机制的推进,离不开良好的法治保障,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检察机关愿与各国检察同行加强协作配合,深挖合作潜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战略机制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提出务实落实举措,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与会嘉宾: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主席乔罗希,以及俄罗斯、巴西、捷克、白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印度、南非、蒙古、巴林、亚美尼亚、阿塞拜疆、乌克兰、波黑、法国、匈牙利、古巴等国总检察长)  


香港“一带一路”国际研究院代表团来访


时间:2016年6月15日


地点: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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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声音: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香港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先发优势、专业优势和人文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是内地、香港以及沿线各国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希望两地司法执法界、法律界在“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框架内,共同加强对“一带一路”建设涉及法律和司法问题的研究和应对,携手同行共同助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团队成员:来自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以及80多位香港大、中学生代表)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相信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在法治合作的保障下,将越走越远,越来越好!


检察日报新媒体出品

策划丨魏春华 张伯晋

图文来源丨检察日报 新华网 人民网

文字丨江华宇

编辑丨陈俊丞

联系邮箱│ jcrb2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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