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抽水蓄能的投资回报跟容量电价扯上了关系
上次来福州
我在空中拍摄到
一个巨大的火山口
有高度
有深度
有广度
只要有水源
只要锅底不漏水
没准就能建一个
大型的抽水蓄能电站
我们讨论的都是小众话题,每篇文章只有很少的人愿意看,但是每一个话题的内容却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广大社会。今早醒来,一项很重要的事儿就是阅读文章《能源辣评 | 抽蓄电价机制的“不公平”探讨》,写的不错,类似这样敢于公开讨论当下敏感话题的文章还真不多,业内专家很多,他们很懂,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受制于各种约束,不敢公开发表他们的观点。我们算是敢于讨论敏感话题的少数人,因为有些咨询的业务场景会涉及到这些东西,平时,必须有所积累、有所思考。
一、还好了,只是一个“意见”,不是政策 |
我们今天讨论的是发改委刚刚颁布的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幸亏只是一个“意见”,如果是政策规定,里面的一些东西还是挺吓人的。例如:
1. 意见第二段开篇就说“今后一段时期,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是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迫切要求,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希望知道这个“今后一段时期”到底是多久,包括电网公司在内的投资者,要花4-6年才能建一个大点儿的抽水蓄能电站,运行寿命都是奔至少30年去的。
2. 在“(二)完善容量电价核定机制”一节中,意见说:“容量电价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值,抽水蓄能电站通过容量电价回收抽发运行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我们初步理解,如果把抽水采购电量放在抽水蓄能运行成本之内的话,那么,运行成本之外基本就是投资成本了。我们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虽然发改委的输配电价监审不允许储能投资进入准许的监审成本,但又为抽蓄的投资成本回收开了另一个口子,虽然对投资者总算是一个好消息,但政策的严肃性,显然被发改委自己给捅破了。
3. 抽蓄的投资回报有了点儿希望,与抽蓄功能相同的电化学储能,咋办呢?
二、两部制电价中的容量电价,故事比较多 |
两部制电价是个老话题了,根据容量电价征收的电费叫容量电费(俗称座机费),根据电量电价征收的电费叫电量电费。举个例子,一个被确定为“大工业用电”的工业企业,其变压器容量是500KVA,每个月用电12万KWH,那么该企业每月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有两部分:一是类似于过去电话机座机费那样的容量电费,500KVA的变压器每月需要缴纳的容量费大约是20元*500=10000元。二是电量电费,也就是根据电表度数应该缴纳的电费。
容量电费+电量电费就是双部制电价的核心内容。电量电费比较简单,按照电表计量缴费,只是当你的有功功率达不到一定要求时,会有一点点处罚,当高于要求时也会获得一点点奖励,我们在湖南宁乡的国家级经开区,曾经看过好几家高耗能企业的电费单,有功基本上都能达到要求,并获得一点点来自供电局的奖励。
故事比较多的是容量电费,其中:
一个故事是公共台区后面的企业用户和有专变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是不用缴纳容量电费的;专变容量达到315KVA及以上的企业,可以去供电局申请大工业用电,申请了大工业用电的用户,会享受到更低的电价,但是要缴纳容量电费。
另一个故事是容量电费有节约挖潜的空间,一个办法是,当能确定企业因为停产、调产或者降产等情况,能腾出1台或者几台变压器容量时,可以到当地供电局申请停运,减免停运变压器的容量电费(具体参照当地供电局的规定);另一个办法是稍微有点复杂,需要对企业的配电设施做重新的优化设计,有一个例子,去年6月份,北京一家半导体研发和生产的研究所告诉我们说,他们每年的电费有1200万人民币,觉得有点高,希望我们给他们想想办法如何降低电费。
我拿到了他们4-5两个月的电费单,把基本数据导入execl表格,通过分析,初步为他们提供了6个可以进一步探讨的节能场景,其中一个就是申请大工业用电,但是进一步的测算,发现这个措施就不行了,因为这家研究所是不同历史时期分批建设的,配电室好几个,总体的变电容量较大(8600KVA),但实际的用电量并不很高,也就是说有几台变压器的负载率很低,平均负载是4400KVA,如果申请了大工业用电,需要缴纳的容量电费(俗称座机费)几乎吃掉了大工业用户的电价与一般工商业电价之间的差别,变得没有经济意义上的可行性了。于是,俺又使出浑身解数,提出了另一个建议:把存量的变压器容量降下来,把腾出来的容量用到在建的试验生产楼,免了到供电局再申请新的业扩报装了,配合申请大工业用电,进一步降低综合电费支出。快一年过去了,还没有得到任何回复,所里的领导想降成本,到了下面,却变成了不那么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