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 毕业生入传销殒命,揭秘李文星死亡之谜
一份通过求职平台投递的Offer,
最终却让一个23岁少年走向了生命的尽头。
山东德州籍“求职少年李文星之死”
引发关注的同时,
也引发了继魏则西事件之后,
公众对网络平台责任的再次追问。
尽管涉事互联网招聘平台
“BOSS直聘”已经声明:
待“一切水落石出之际”,
将依据法律承担应有责任。
但这位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的生命
就永远静止在了2017年的7月,
少年的离世将招聘网站与
传销组织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面对这起悲剧,我们该向谁问责?
案情回顾
2017年7月22日,东北大学应届毕业生李文星的家属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信息:孩子没了,虚假招聘,无人援手。
而就在7月8日,他给母亲打了最后一个电话说:“谁打电话要钱你们都别给”。
8月2日,教育行业网站“芥末堆”发文《求职少年李文星之死》称,李文星通过互联网招聘平台“BOSS直聘“求职,疑似被假冒“科蓝科技”员工的传销分子所骗,误入传销组织。
李文星收到的入职聘用书部分截图
而李文星入职的“科蓝公司”,其实是传销集团注册的一家皮包公司,冒用了“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料。5月15日,李文星在招聘平台上发送简历。5月19日,收到聘用通知函。
李文星与人事薛婷婷的聊天记录
为了稳妥起见,李文星在出发前还联系了好友丁页城,跟他说了自己的想法:“就只有电话面试了一下,我都不知道靠不靠谱,我怕是传销的。”
李文星和丁页城的聊天记录
然而李文星没有答复好友的疑问,就独自踏上了去往天津的不归路。当他去天津报到的时候,迅速被传销集团控制。此后,亲友难以联系他,且李文星一直在向亲友借钱。
7月14日,李文星的尸体在天津静海区被发现。
发现李文星尸体的地点
8月2日下午,BOSS直聘官方回应,承认平台审核机制”有很大问题“,将开始全面调整。
8月2日晚,天津市静海区公安部门称,在李文星身上曾搜到”传销笔记“,目前已对李文星非正常死亡,及误入传销组织的情况立案调查。
然而吊诡的是,在李文星去世后,从未有任何新闻媒体报道这个案件,直到8月2日,虎嗅网发布一篇名为《致李文星母亲的一封信》,才将整件事曝光出来。值得一提的是,李文星前往的天津静海区,正是著名的传销窝点集聚地。
法星提示
关于传销,这些你需要知道
法星提示
冒名称自己为科蓝公司工作人员的涉案人员,以招聘的名义使被害人落入圈套并不断向其索要财物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从民事角度看,属于侵犯被害人生命权的侵权行为,被害者家属有权向其主张侵权赔偿责任 。对于此案是否涉嫌其他犯罪,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取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传销组织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条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权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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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因斯坦说过:对一个人来说,所期望的不是别的,而仅仅是他能全力以赴和献身于一种美好事业。法星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美好,而不是无辜献出自己的生命,去维持社会的秩序和良知。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令人憧憬的时代,请不要让这个时代辜负了我们的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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