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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18500元!吉安这伙人用麻将机出老千!判刑

打麻将,作为一种单纯的

消遣娱乐,无可厚非

可是却有人!

在麻将机上“做手脚”

利用“出千”设备 设赌局实行诈骗

并骗取他人大笔钱财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近日

新干县人民法院

审结了一起

操纵麻将机诈骗的刑事案件

 一审以诈骗罪 

判处李甲、李乙、李丙及陈某四人

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


案情回放

2019年10月份,被告人李乙、李丙在被告人李甲的办公室闲聊时,说到张某(批捕在逃)麻将馆生意不错,可以在张某的麻将馆内放置两台安装有程序的麻将机,利用手机软件操控麻将机内的程序将某个方位的牌设定为好牌,之后再和别人打麻将,以此来赚钱。李丙找到张某商量此事,张某表示同意。


2019年12月

李甲前往上海

以26,000元的价格

购买了两台安装有程序的麻将机

之后将麻将机安置到张某的麻将馆内


2020年春节前后

李甲、李丙、李乙、陈某

利用装有程序的麻将机

共诈骗金额118,500元


2020年4月,因担心事发,张某、李丙将两台程序麻将机搬离了麻将馆,并拆卸后将零部件扔掉。


2021年2月

李甲、李乙向公安机关

投案自首

到案后主动上交了犯罪所得

后悔了!但是没得后悔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审法院认为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甲、李乙、李丙及陈某四人隐瞒真相,利用安装有程序的麻将机赌博,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8,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小玩怡情、大赌伤身

出老千更是要不得

大家要理性娱乐哟~

来源:新干县人民法院 邓勇 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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