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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讯】2023年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在武汉隆重举行

武瑞尔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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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流金遍野人面红;绿法英才,齐聚珞珈谱新章。长江之南、东湖岸畔、珞珈山上,迎来又一次盛会。9月16日至17日,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武汉大学《环境法评论》协办的第九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隆重举办。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宁波大学等兄弟院校以及武汉大学的专家学者和四十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济济一堂,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环境法治图景”,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助力赋能。
9月16日上午,论坛启幕。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会议室座无虚席,气氛热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陈海嵩教授主持开幕式。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陈琛副处长、武汉大学法学院胡伟副书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于文轩教授、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等出席并致辞。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陈海嵩教授
陈琛副处长高度评价本次论坛,并对不远万里、前来参会的各兄弟院校师生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每年一度的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是武汉大学全国性、品牌性学术论坛活动之一,在全国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力。武汉大学始终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各培养单位举办此类活动,通过搭建激荡思想、启发思维、开阔视野的平台,在交流中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组织能力,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一环,也有助于更多高质量科研成果的产出。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培养处副处长 陈琛

胡伟副书记代表武汉大学法学院对论坛的顺利开幕致以祝贺,对齐聚珞珈、为“美丽中国而奋斗”的全国环境法学青年才俊表示欢迎和感谢。他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而健全生态法治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保障,本次论坛的主题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而后,他简要介绍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对环境法学科在法学院的优势地位和突出贡献作出了肯定,并表示法学院将继续大力支持环境法学科的发展。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党委副书记 胡伟

于文轩教授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作为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的“熟面孔”与“老朋友”,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多年来一如既往的精心筹备表示感谢。他认为,育人、成才是学校的首要目标,环境法学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青年人才的培养对于环境法学科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而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是全国环境法学博士生获得前辈指引、进行学术交流、精进学术能力的宝贵舞台,希望在本次论坛中和与会同学相互交流,提升自我。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
于文轩

秦天宝教授代表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向参加此次论坛的师生以及长期关心和支持全国环境法博士论坛的各个兄弟单位表示衷心感谢和祝福。他指出,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发起和主办的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已经连续举办9届,每一届论坛都旨在回应时代学术热点,在交流互鉴中发现和培养起一批优秀的环境法学新生力量。秦所长指出,本次论坛的组织形式进行了一定优化,通过缩减发言人数,给与会同学充足的展示时间,将所学所思所想谈深谈透谈细致。同时,本次论坛还邀请了来自哲学学科的代表性学者进行主题研讨,为与会师生拓宽环境法学研究的思路。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
秦天宝教授

开幕式之后,首先进行的是主题研讨环节,特邀两位国内著名专家进行辅导,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王雨辰,和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项久雨。两位哲学大咖聚焦“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高度谋划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从哲学的高度对本次论坛的主题进行阐释,深化跨学科交流的内涵。


王雨辰教授的报告围绕三个哲学问题展开,即“为什么必须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如何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如何理解和把握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和美丽中国建设的奋斗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引发全场师生的共鸣和哲思。他从尊重生态规律的客观性和保证发展的可持续、生态环境与人类文明发展的关系、对工业文明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反思、对发展问题的反思和中国式现代化与美丽中国建设的内在要求五个维度出发,全面系统地梳理和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接着,关于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发展,他认为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和强化生态文化道德建设、贯彻系统观念和整体思维。最后,王雨辰教授主要从对中国国情的科学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的特质两个维度谈到了他对人与和谐共生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之间内在联系这一命题的理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哲学院院长 王雨辰教授

项久雨教授随后发言。他认为,“图景”具有指向未来的意味,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为未来的学术“明星”提供了博士生论坛这个具有品牌效应的舞台,必将能够迸发和描绘出学术思想交流的火花和学术昌盛繁荣的图景。项久雨教授表示,王雨辰教授的报告逻辑性极强,层次性分明,观点非常具有批判性和客观性,使他深受启发。接着,他郑重提出“中国式生态现代化”这个概念与大家进行探讨,延伸出了“如何将‘新质生产力’与中国式生态现代化和环境法相联系、如何将国家安全与环境法相联系、如何破解生态与现代化之间的悖论”等问题,希望在座的环境法学青年才俊能够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最后,教授对与会研究生提出两点期许,第一是在学术研究中要具备问题意识,要追求学术冲击力。第二是要从哲学的高度、全球的视野深刻理解本次论坛的主题。

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项久雨教授

随后进行的是本次博士生论坛的报告交流环节,共分为五个单元,每个单元设置专门主题,分别由两位博士研究生进行主题报告,而后由两位专家学者进一对一评议。(详细报告和评议内容另发)

第一个单元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对于环境法治的要求”,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吕芝慧博士生担任主持人。



北京师范大学韩康宁博士生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气候变化风险法治化治理”为题作了报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文轩教授进行了评议。

北京师范大学
韩康宁博士生

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于文轩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王浩名博士生以“‘两山理论’背景下新型权利拟制的法律构造”为题进行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忠民教授进行了评议。

华东政法大学
王浩名博士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张忠民教授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环境立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路径”,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梁杨博士生主持。


复旦大学法学院张叶东博士生以“‘双碳’目标立法的安全维度考察”为题做了报告,重庆大学法学院杜辉教授进行评议。

复旦大学法学院
张叶东博士生

重庆大学法学院
杜辉教授

重庆大学法学院李旭东博士生作了题为“区域环境协同立法的功能定位与实现进路”的报告,华侨大学法学院刘超教授进行了评议。

重庆大学法学院
李旭东博士生

华侨大学法学院
刘超教授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法典编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路径”,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韩康宁博士生主持。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王波博士生以“生态税在环境法典中的体系表达”为题作了报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曹炜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王波博士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曹炜副教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文贺博士生以“环境法典‘绿色能源’章的编纂理路:问题转化与逻辑证成”为题作了报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吴宇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李文贺博士生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吴宇副教授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环境执法深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变革”,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张高榕博士生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廖彩舜博士生以“包容审慎环境执法的规制模式与法治建构”为题进行报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环境和经济法研究中心马腾研究员进行了评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廖彩舜博士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环境和经济法研究中心
马腾研究员

中国政法大学李佩霖博士生以“《民法典》中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制度体例的成因与纾解”为题进行报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莉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
李佩霖博士生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王莉教授

第五单元的主题为“环境司法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规范构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文贺博士生主持。


中山大学法学院梁树森博士作了题为“民法所有权视角下自然资源资产损害赔偿权利的行使逻辑”的报告,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刘静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山大学法学院
梁树森博士生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刘静副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冯翰元博士生作了题为“论污染环境罪过失责任的规范构造与司法实现”的报告,宁波大学法学院姜渊副教授进行了评议。

中国政法大学
冯翰元博士生

宁波大学法学院
姜渊副教授

论坛闭幕式于9月17日上午举行,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胡斌博士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教授、《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主任章诚、《江西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刘炜娜和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陈海嵩教授等出席并致辞。



柯坚教授对与会师生全情投入、认真研讨的热情表示感谢,对各位环境法博士生的成长和进步表示由衷的欣慰和祝贺。他认为,朋辈帮助对博士生的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正是搭建了环境法学青年学者思想碰撞、凝聚共识的平台,积极参与此类活动能够打破自身视野的框架与局限,实现更大的学术飞跃。柯教授指出,今年与会学者的报告选题都非常具有理论深度,并能结合时代特色进行理论创新,凸显了新时代环境法青年学者不凡的见识与能力。他希望各位青年学者能够从中国实际出发,辩证吸收外国理论学说,致力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环境法话语体系,为中国环境法学事业的贡献青年力量。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柯坚教授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章诚主任首先对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一如既往的盛情邀请表示感谢。他谈到,能够以“陪伴式成长”的方式见证各位博士生的发展与成熟,感到非常荣幸。同时,他也建议各位博士生在选题时,结合自己的学术能力与积淀,加强与导师和同辈的交流与研讨,切忌闭门造车,使自己的选题既有新颖度,又能接地气。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编辑部章诚主任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编辑部刘炜娜主任对武汉大学环境研究法所此次的邀请表示了感谢,同时简要介绍了《江西理工大学学报》的“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栏目,鼓励与期待与会师生踊跃投稿发声,交流切磋。

《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编辑部主任刘炜娜

最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陈海嵩教授归纳了本次的论坛的特点,并对与会各位嘉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谈到,本次论坛的评议专家都做到了“一针见血”“火力全开”,一对一辅导成效卓著,真正找出了每个参会论文中的不足之处,也提出了行之有效的修改和提升办法。他相信,通过本次论坛,与会博士生一定获益颇丰、满载而归。同时陈教授也对明年的论坛作出展望,表示明年第十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一定会办得更加出彩、更加深入,也期待明年与大家继续相聚在珞珈山。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陈海嵩教授

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是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共同主办的学术交流平台,旨在拓宽学术视野,增强学术互动,提升博士生培养质量。论坛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老师指导下进行组织,以学生为学术交流主体,邀请著名环境法专家进行点评与指导,以提升环境法博士生的学术能力,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本次论坛是我所继2015年以来连续举办的第九届全国环境法博士生论坛。自创办以来,论坛受到了国(境)内外广大环境法学博士生、培养导师和培养单位的普遍重视,促进了各高校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得到了广泛好评,已经发展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国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学博士生论坛品牌。本次论坛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并提供全程线上直播,受到了广泛关注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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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廖欣雨、秦丹、郝玟汀、李霈龙、王淋

编辑:唐子璇

责编:戴沅蘅

审核:胡   斌

图片来源于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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